又是一年深秋,我静静地站在枫树下,看轻轻地落在我手上的落叶。它早已不复初见那般红得鲜亮的模样,紧紧地蜷缩,仿若折了翼的蝴蝶,断了魂的人儿。
若终归于尘土,又为何要来到这个世上?是为了遇见吗?
犹记得初见它的模样:如团燃烧的火焰,闪烁着夺目的光芒,叶脉清晰可见,肆意伸展又紧紧相连。热烈的红色是激情的凝聚,是岁月的沉淀。那般光鲜亮丽的模样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最深处。是用最锋利的刀镌刻的吗?不然为何在经过时光的洗礼后,不曾褪色半分?
初见它的我是惊喜的,只因她如西班牙女郎般的热情和骄傲点燃了整个秋天,让所有草木黯淡无华。这份气魄深深地打动了我,感动了我,让我为能够遇见它而感到无限幸运。我也许说不出来到这个世上究竟是为了什么,但我知道,遇见,总是有意义的。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我似乎纵身飞越在漫漫无际、奔腾不息的时光的长河。看到了绚丽的晚霞和红艳的枫叶互相辉映的枫叶,在夕照下显得分外美丽的枫林;遇见了流连忘返,由于对枫叶
喜爱至极舍不得离去的杜牧;明白了比江南二月春花还要火红、艳丽的究竟是什么。这是诗的遇见。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岁月终究是残忍无情的,因为那段与家人一起生活,温情的岁月曾与你相遇过,才在乘船漂泊在途中客居异乡深刻体会凄怜愁闷,有了韶华易逝的感慨。当拥有过结束旅途的劳顿,换去客袍的时光;享受过家庭生活的温馨,与家人团聚的岁月,才使得告别后羁旅不定的生活酸辛、苦涩的滋味日益深入骨髓,夜不能寐。这,不也是遇见的意义体现吗?
遇见总有意义,哪怕只是告别。总有一天,那些在你生命里留下你自以为会永不磨灭的印记的人也会与你告别,但还好告别前我们遇见过,不是吗?叶落归根,在化为淤泥前遇见过欣赏它的人,也不算遗憾吧?即便没有,即便一再遇见太多糟心,难过的事情,至少也是成长的历程——催着你去认识,去解决或去相信你所遇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