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前是一双空洞的眸子,无精打采。有宿醉未醒的意犹未尽。看不到黑眼圈,因为这张麻木的脸粗糙而又黝黑,像是因为睡眠严重不足而又略显苍白。悲伤而惨淡。
过了许久,这双空洞的眼眸终于有了一丝神采,像是灵魂归位,刚刚神游太虚归来。镜子里的那个人是谁?是我吗?我不知道。大概不是我吧,怎么可能是我呢,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下巴上长满了这么浓密的胡茬呢?我每天都记得把胡须刮的干干净净的。
像是又过了许久,我终于听见雨点紧密敲打玻璃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如擂战鼓,远在天际。这雨怎么还在下?这雨,你怎么可以还在下?我出离的愤怒了,这个时候我终于意识到镜子里的那个人是谁了。
“莫之年,你这个混蛋,你什么时候变成了这个样子?你怎么可以变成这个样子?啊?你真是个大混蛋。”随即有呜咽的声音从角落传出来。
房间里光线暗淡。我双手抱头蜷曲在床脚,不停抽泣。凌乱的发丝遮住视线,眼前一片模糊。我伸手从枕头下摸出烟来,烟雾中开始思索,我是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的。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我是真的不知道。反正这雨下了有一个来月了吧。这样的日子真的是绵绵无期了吗?大概这样的天气只适合用来回忆了吧。雨这么大,这么绵。我想不到更好的想法或者去处。能做什么呢,听听歌,看看书,回忆一下过去。
耳边听着张惠妹的《记得》,可是我记忆突然变得好差好差。突然觉得此时耳边想起的这首歌是多么的不合时宜。
彼时是我刚刚朝圣归来,古老亘远的青藏高原,天空纯净而蔚蓝。心思干净而安详。然而刚一下列车,古城已然漫天烟云笼罩了,院落凄凉。真是个别开生面的迎接,只觉得烦不胜烦。前一刻还像神一样,高高飘在云端,此时已然谪落人间,冷暖自知。
古城长安迎接陌生人一般迎接自以为是回家的游子,让我心寒。可是我无能为力。千百年来,古城见证到如我一般离家的异乡人已经太多太多,无论繁华,无论荣辱,无论是走是留,她安然如是。
我们都是过客。是的,过客。
这些年我到过许多地方,我很难长久的停留在一个地方。我一直觉得,我骨子里流淌的鲜血属于漂泊。我不恋家,不爱任何人,包括我自己。你很难想象一个二十几岁的大男孩如此奢爱漂泊的生活。可我就是喜欢,无可救药的奢爱。对,奢爱,奢侈的去爱。我认为这是奢侈的,在父母二十几年如一日的辛勤抚养我这么大,我没有任何的报答的时候选择了独自去漂泊。我没有稳定的工作,也没有稳定的住所。有很少的朋友,大都是学生时代的好友。我爱他们如爱我自己,尽管我自己也没那么爱我自己,可是我还是爱他们。爱情对于我来说是个更奢侈的东西。你能奢望一个美丽的女子爱上一个一无所有的家伙吗?太华丽的东西我从来不敢奢望,我爱不起。我只爱过一个女子,她是我高中时期的同学,陈小西。是的,我只爱过这么一个女孩子,她是我的公主,永远。只是她从来都不属于我,一天也不曾。可是我还是爱她,一如既往。
西西是个美丽而又聪慧的女孩子,成绩一直不错。我一直觉得是自己配不上她。我喜欢上她的时候是五年前的时候,接近传说中的一见钟情。我清楚的记得那是2006年的2月初,我们刚开学。我刚离开家来到学校,行李都没来得及放进宿舍,因为还不知道自己要被发配到哪个班级。我那时候一向是个得过且过的学生,学习这种事能省就绝不用功。所幸彼时记性还不错,文科的东西学的倒也不算太差。
彼时我正心急如焚的在学校的宣传栏苦苦寻觅自己究竟被发配到哪里的时候,耳边突然想起了一个声音,犹如天籁。
“看,我在这里。”
登时,我如遭电击,一下子就安静下来了。这是我一直不曾有过的感觉,无法形容,无以言语。在此之前我一直不曾喜欢过任何女生,我想以后也许不会了。心嘭嘭的在跳,我心动了。我爱上她了,尽管那个时候还不懂什么是爱。
我缓缓的转过脑袋,映入我视线的是两个女孩子的身影。尽管我当时不确定这个声音究竟是谁发出的,但直觉告诉我,是那个蓝色羽绒服,一定是。
记得那时候,她穿着蓝色的羽绒服,扎着马尾。我一直印象深刻。刻在心底。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我们没有对话,尽管以后,一直以后我们都没有怎么说上话。
让我们一个班吧,我心里一直有个声音在祈祷。谢天谢地,尽管我从不信神,但是我还是把满天神佛谢了一遍。因为我随后在她名字的下方,顺利的找到了我的名字。这是上天给我的机会吗? 随后我也知道,跟她一起的那个女生也是我们班的,只是貌似从来没说过话,大概是姓赵吧。我一直想跟她也想处好关系,兵法有云:围魏救赵。所以我也是理所当然的认为攻克一座堡垒之前,应该把周围的埋伏也先攻克。只是我真的不擅长这个,所以最终也没熟悉来着,只记得她大概是姓赵。
我在这个所谓的文科精英班里最终也没坚持半个学期,我一向不认为自己是精英。后来我申请了转班,转到了别的文科班去了。大体我在精英班的日子也是愉快的,这里有我喜欢的陈小西,还有陪我一起打球的范氏兄弟,还有后来偶尔在网上聊几句诗词的基兄。西西是我最喜欢的人,基兄后来读书去了HK,而陪我一起打球的双胞胎范氏兄弟则不知去了何方。
你们现在都还好吧。说实话,我挺想念你们的。尽管你们可能不再想起我。 怎么说完这一句我就觉得眼眶就湿润的厉害呢?
小西还是我最喜欢并深爱的人,尽管她现在有了男朋友。我有她的联系方式,每当我真的不是很开心的时候,我第一个想起的就会是她了。我们偶尔联系,说我很喜欢她。
我向她表白的时候是在我认识她的一个月后,我18岁的生日那天。我用双手比了一个心的形状,告诉我喜欢她。只是从此以后,我的双手再也没有能合拢成那颗心的形状。
彼时夜晚的天气还是很寒冷,我经常游离在学校灯火暗淡的校园,不知所措。发泄苦闷的生活,是任冰凉的冷风狠狠吹在裸露的脸上。只可惜操场是个环形的跑道,我每天拼命一般的跑也最终没跑到尽头。
我每每不说话,无精打采。回了家亦是如此。牛哥果真是最了解我的人,我的以一言一行都逃不过牛哥犀利的眼神。陪我喝闷酒,尽管我不能喝。
牛哥是我这一辈子最好的朋友,很仗义,人缘很好,有很多朋友,我们是最好的兄弟。还有乾坤兄弟,申申兄弟。后来我独自出行的时候牛哥没少帮忙,我欠牛哥的,这辈子都还不清。
后来又认识了老男人,奶子哥,七弟,信逼,郑哥,饭桶以及小何,都是牛哥的朋友。每次回家的时候都会聚在一起,大家喝多了去压马路,哭起来没心没肺像个孩子丢了心爱的玩具。
我知道,都要到了成家立业的年龄,也许再也没有机会像少年那样经常聚在一起了。所以每当大家撕心裂肺哭起来,我就特别的心酸。
少年不识愁滋味,时光渐远,我们都已经不再是孩子了。
兄弟们,半年多不见了,你们还好吗?我想念你们。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想当年轻狂年少。当年意气风发的莫之年,我在这里既指点不了江山,也激扬不起文字。只能把岁月细细打磨,慢慢熬,辛酸苦辣,心头浇。
我不知道这雨会下到什么时候,这个雨季太过漫长。 大一军训的时候大概也是雨季吧,貌似没有这个漫长。偶尔还有几个晴天,能在解散的时候打一场酣畅淋漓的篮球便是一件幸福的事,一如我初一的时候早晨一放学不吃早饭拎着乒乓球拍去球场抢占球桌一样,知足而心情愉快。贼老天,你能给点阳光么?给了阳光又有什么用处呢,已经再没有人陪我打一场酣畅淋漓的篮球了。再也找不回那样舒爽到极致的感觉了,因为已经不是那批人了。物是人亦非,物非人亦非。
只是我时常怀念他们。
我大学时代的第一个朋友,不是舍友,是老赵。尽管大学是以宿舍为单位集体的,但是老赵确确实实是我大学时代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有事没事的经常聚聚,吃个饭,喝点小酒,聊聊天,偶尔打打球,谈谈人生。我是个无趣的人,平素里无事可做,除了吃饭睡觉打球看书之外就基本不怎么出宿舍了,连上课也是偶尔为之的副产品,以至我后来挂了许多功课。 可能是因为生活窘迫的缘故吧,我整天窝在宿舍,不出行,尽管我是那样的喜欢旅行。我生活没有节制,烟又抽的太凶,生活费总是早早的用光。刚一开始还能老老实实的安心待在宿舍,偶尔在宿舍和浩子,骞,凯子打打牌打发时光,排遣寂寞。后来就不行了,浩子和凯子相继找了女朋友,骞又酷爱打游戏,就剩下我一个人了,日子越发难熬了。老赵也有了媳妇,也与我渐行渐远了,渐渐的就找不见人了。考证的考证,陪女人的陪女人,玩游戏继续玩游戏,反正及剩下我一个人不知说措了。
日子越发寂寞。渐渐的,校园里再也找不见我的身影了。人来人往的,这么多情侣,,我怕自己会被淹没在人海的。形只影单的感觉在这一刻被演绎的淋漓尽致,我从来没有像这一刻感觉到孤独的滋味,那种滋味,你能感觉吗?你能感觉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人在这个人地还都显陌生的城市里的感受吗?
我也不是没想过要找一个女孩子来打发我还属于青春的最后一段时光,每当我有这个想法的时候,陈小西甜美的笑容总会出现在脑海出现在心底,我已经无法使自己爱上别人了。有一段时间,我会强迫自己,但是最后总会不了了之。我还是爱着西西的,这件事情让我不知所措。我这是爱情吗?像是一场爱情吧,虽然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
陈小西,你还是我认识的那个陈小西吗?还记得我送你的那本日记本吗?这么多年了,我不知道你是否还留着它,说实话,我真的很想借过来再看一眼。我很怀念我那些很傻逼的时光。那个本子里我写了很多诗给你,我不知道你是否曾经有过那么一丝的感动,只是我已经无法知道了。我已经不会爱了,我这一辈子,就那么唯一一次的主动的想爱一个人,此时的我却早已经习惯去等待一个爱我的人出现,我想好好珍惜。你知道吗,西西?我真的不快乐,我爱你,深入骨髓,病入膏肓。
对于现在的我来说,爱情太奢侈,所以我只能选择省略。
还是独自去旅行吧,我已经爱上了这种孤身一人仗剑天涯的生活。
光阴如水,岁月静好。
江南春晚,花落多少。西子湖畔,湖光塔影。钱塘潮头,曾做弄潮儿。舟车缓行,游人如织。而我内心平静。一路南行,不紧不慢。在这滚滚红尘中静静体悟,世间百态,人情冷暖。像极了苦行僧一般,就差赤脚麻衣了。彼时我渐渐开始相信宗教,一种神秘的力量在内心流淌,让我内心渐渐强大。素食果腹,越发虔诚。而后便踏上朝圣之路,登上去西藏的列车。
亘古久远的青藏高原。万川源流,神秘而自然。天空博大而寂寥,包容一切。彼时,我心思愈发纯净,许多东西在心中渐渐消融,而一些东西却又渐渐明晰。羁绊一去,真如自我。我追求的只是一种寄托。何必爱,何必恨?简简单单,随缘即可。
我从来都不曾否认我的真实想法,无论对错。因为我一直都觉得我是最真实的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从不掩饰。只是大多数时间,我是沉默的。在沉默中爆发,在爆发中伤的体无完肤,不知悔改。有几位待我一直不错的老师曾多次劝诫我,只是我从来不曾听进去。我也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可是,如果有一天我改变了,那还会是我吗?我的真实,我的坚持,我的固执,我的冥顽不灵,那是我一向引以为我真实存在的意义啊。
行者无疆,何处方是天涯?除了旅行,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大概就是阅读了。我喜欢纸质的书籍,拿在手里,有阵阵的墨香,是我喜欢呼吸的味道。电子版的不太适合我,因为没有那种把书握在手心里的感觉。读书的时候,附近大大小小的书店是我的最爱。在一柜又一柜的书橱里翻了又翻,寻找自己喜欢的作者,喜欢的文字风格。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出现,你能想象那种沙里淘金带来的快乐与满足吗?我陷入其中,无法自拔。
我是爱书的人,我爱书,甚过我自己。也经常买书,只是书越来越贵,渐渐的买不起了。只有改读电子书了,渐渐习惯,却始终不喜欢。
我一直想写一部自己的书,只为一个人。写一部小说吧,我却一直觉得自己不具备这种能力,我驾驭不了。我一直尝试,一直半途而废。这种感觉让我难过,无可奈何。字数一旦超过一万字,我就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写些什么。只是,我不甘心,我的文字梦想就这么在这无可奈何中灰飞烟灭。我一直在努力。
我最喜欢的一部书是凯鲁亚克的《在路上》,这部书我看了许多遍,后来送给了一个朋友。我有过很多书,都是我一本一本淘回来的,我深爱着它们,一直珍藏的很好,只是后来我觉得我读再多的书也写不出一篇好的小说,一怒之下全部送人了。
没有读书的日子里,开始喜欢上走走停停,兜兜转转,辗转流离。开始喜欢那种一个人在路上的感觉,渐渐无法自拔。直到如今。只是如今,我愈来愈不喜欢这种感觉了。一个人生活太过孤独,会经常莫名其妙的伤感和失落,让我不知所措。
开始怀念那些人。
那些陪我打球打到天黑一起洗澡一起吃饭的兄弟,弹头,超,国平,博文···
那些年,我一直独自生活的,岁月。
我爱你们。一如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