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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五分之一的人祟尚同性恋,他们觉得这是贵簇化的一个标识,他们称SiO2,两个氧争夺一个硅,又象是硅在包二奶。最后硅不想得罪其中任何一个就让两个氧单独在一起,于是它们就在空气中结合了。补充说明一下SiO2是玻璃的主要成份,而玻璃又有同性恋的意味,这种文字游戏大家都在玩,而且还会一直毫无意义在玩下去。
上面我说过处女最受人尊重,处女膜修复理所当然受人爱戴,中南市南充镇居市东南方位,后面就是有名的大上海,蓝平曾在那儿一夜成名,顺便说一句,如果你不知道蓝平是谁那就只有问江青了。在这个繁华的大上海近效一个小弄堂内有一家儿童医院,后来不知怎么搞的搞成了性病防治中心,可是嫖客找不到那儿去,所以生意萧条,后来请来一位研究中国风水的美国先生,经过先生的指点就在那儿挂出了一块牌子:处女膜修复中心。从此生意兴隆。来的大多是外地女孩子,她们觉得来这个地方至少不那么大张旗鼓。女大学生都不到这儿来,她们说这种事在她们学校旁边就能搞定。有的甚至懒得修,有的说谁弄坏了谁修,中南晚报曾报道这么一件事:上海市两初中学生共有一个女朋友,2007年9月一天早晨,他们交了学费就去外滩决斗,原因是:双方都认为该对方出钱为女朋友修处女膜……在这个接近效区的地方有很多工厂,厂附近有一幢打工楼,上面住了很多来大都市寻梦的未成年妹妹。她们中有一些人住在打工楼,却在夜总会上班,头天晚上过得眼花瞭乱,第二天上午睡得死气沉沉。下午醒来睡眼惺松,拧着一个瓶子就小心翼翼地向处女膜修复中心潜行,修完膜后她们顺便去打一瓶酱油,回来做白天吃的唯一顿枯燥乏味的饭。这儿开车的人很多,但开车到这个小弄里来的外地人就很少,我大哥说他在这儿修下水管时常在门卫室耍,这个小弄里有几辆车,车型车号他都能背下来。老处女来首先是车的颜色就引起了我大哥的注意——她的车是红色的……她推开车门,撑开一把浅灰色的伞,她将伞压得很低,好象是为了遮住她的面孔。铁棍被漆过的窗户里有一个红嘴白衣的中年女人在这儿做接待工作,她对老处女微微一笑,简单地问声好,就很有恭敬地(站起来双手接)接过老处女手中的会员卡,在电脑旁边的打卡机上一刷,随着绿灯闪动发出“嘀”的一声,老处女就到二楼房间里排队候诊……
由此可见老处女不是处女(但无法排除她骑自行车的可能),我们之所以在背地里这样叫她是因为不管怎样她都是处女,这个问题说起来就很没意思,所以我在上一段“老处女候诊”时就在思索中停了下来,而且后来也绝不把它作为另一部分的线索,我小说里的线索太多了,多得象一个蜘蛛网,我就象一只老蜘蛛在网上爬来爬去,有人说小说应当怎样写怎样写,我以为小说应该有一些纵横交错的东西。如果一个人足够理智他就无法用一两句话说出小说究竟该怎么写,这并不是说一篇好小说没有一个标准,也不是说一篇小说一定要似是而非。问题是:如果我告诉你好小说的标准是“先生B”,那么你就会时时刻刻带着“B先生”这个意识(概念)去写小说,象老处女夹着一片假膜一样(虽然她说这是日本人造的比原装的还好),这样会把小说写糟,象老处女一样更会把人弄糟。老处女关于好女人的标准就是:有处女膜。如果你能轻而易举地推翻老处女的标准,你就会明白一个好女人怎么做,一篇好小说怎么写,而不急于求成地想知道那个不可言喻的标准。
追求完美是年轻人常有的品质,正如结婚的头几年我急于知道我老婆是不是处女一样。现在看来:一个处男有这样的想法可以理解,但没有必要大做文章。无论怎能么说爱情是大于性的。生活又是远远大于爱情的。我们在性的边缘就放大性的纯洁性,在爱情的边缘就努力缩小生活,这都是不确切的,同时也是正常而自然的。
以上这样的口气会得到青年毛福安的嘲讽:一个绝欲的老头子自己风流过了又用生活大于爱情这种鬼话来骗人,本王就认为:爱情大于一切,永不改变。
北岛说过:一切语言都是重复。是因为有所相似我们才觉得在重复,生活也确实有众多的相似,这相似有的让人吃惊,有的让人怀疑:比如老处女私下对老杂毛说她的膜(或者说“片”)是自行车弄坏的,这就可疑。杨春几乎也是这样回答我的:那时候,我爸妈都是老师,可我还得骑自行车上学,有一次不小心就破了……我妈还把我打了一顿,所以我的第一个男朋友就是自行车啦。这些无辜的自行车被多少个纯情的少女欺骗呢?这更可疑。所以我老婆一叫我教她骑自行车我就来气。后来自己也不骑车了,主要是怕把自己的膜也弄坏了。
乔老板是何等精明之人,他举起杯对着大伙儿重复老杂毛的话(这是当官的策略):不管是男女关系还是同志关系我们都要搞好,不会搞关系的人做不了大事情,从不了政,如果再搞不好科学研究的话,简直就只有死路一条。其实他与老处女之间只有一膜之隔。经验丰富的他对老处女给他抛来的媚眼,从来都是很诡密地笑笑,因为他深深地知道人与人之间那种微妙的利用关系:他公司需要一个象老处女这样的人,他不能因为生理的不要而得罪她。所以他常在胜利的忧郁中透过这张膜看老处女蒙娜丽莎似的笑,不知道乔老板怎么想,反正我认为她没有必要用一张弹性不好(据老杂毛说透气还很差,好像他吹过似的)的膜片来折磨自己,当处女二字从她嘴里吐出来时我就特别恨她,即使她不开除我大哥我也恨她,因为她很爱装,尤其是在我们这些蓝领面前。其实她也可以给我们开开玩笑、说说话的,但是她总高昂着头,不可一世的样子,给她说了半天话,她看都不看你一眼。所以我喜欢舒曼,不喜欢她,并不是嫌她年龄大。
我趴在宿舍的床上写小说,这件事情我都做烦了,但是我还要坚持,有时候我觉得自己象一头猪,一头撞了墙不知道转弯的猪。有时候你会觉得人是多么容易变得懒惰啊,天冷就懒得出门,不饿就懒得张嘴,有时懒得讲话,醒来懒得睁开眼睛,有时真懒得不想活了。在这个时候,特别象我这样的人,就必须进行劳动改造——上班。
毛主席问:中国人民的痛苦是什么?林副主席说:没有毛主席。毛主席又问:世界人民最痛苦的事是什么?林还是回答说没有毛主席。毛疑,遂起,体微倾,抚邓耳:中国人民的痛苦是什么?邓想都没想就说:吃饭,桑板(上班);毛又问:世界人民最痛苦的事是什么?邓即刻又回答:吃了饭天天桑板!毛颔首而思。在人类还没发展到可以直接吸收太阳能的时候,我们还需要天天上班,天天上班都成为真理了,痛苦也是必然的,刚出校门时我们因为没班上而痛苦,现在我们因为天天都要上班而痛苦,如果从现在开始公司把我给开了,我还是会痛苦,这象一个两难命题。那么只有快下班到下班后那一段时间比较开心,每当这个时候,我就躺在床上写小说,若不然我就把我精心选择的书拿出来看。我花了半天借的小说,通常连五分钟都看不下去;序言写得特别好的,我就先把它看完,一本书的最后一句话我也不会忘记盯上一眼。他们的题材都不错,但都不够有趣(王语),甚至是毫无生趣。关于有趣在睡眠来临之前是多么重要,于是我在一目十行的翻阅过程中就睡着了……
……我是被人吵醒的,所以我醒来就十分痛恨宿舍的其它人,因为他们在大喊大叫——为的是我更加痛恨的人——我的上床——他在玩一种叫俄罗斯方块的游戏,这种游戏老掉牙了,很讨厌的是只要堆满一层它就会发出一阵尖叫声,更为讨厌的是宿舍的人又跟着这尖叫声学着叫,开始是一个接一个地来,后来就大家一起叫。我自然得被他们弄醒,快零点时,宿舍的人象是也困了,就你一言我一语地要求他(我的上床)把游戏声音关掉,他就关了。一会儿我又有了睡意……但是我上床这家伙在打无声游戏的同时他又用嘴伴奏,他发出一种奇怪的声音,象抽疯一样一会来一阵,一会儿来一阵,似乎过一关他就怪叫一阵。他的声音真的很怪:我长这么大很少听到这样的叫声,以至于我找了好多东西来作比喻都觉得不够恰当。比如开始我觉得他像猫发情在叫春,后来觉得是川剧里尖嗓女人拿高腔,又像是很多蟋蟀在一齐喊着口号,那种从喉咙里发出的咝咝声让人难受,他叫一阵我就难受一阵。这样不但睡不着觉,看不了书,还对他充满了愤恨。但是别人又是新来的(后来的阿超),不好意思批评他,我更气愤的是其它人都若无其事地睡着了,这不知啥时候会冒出来的鬼怪声好象是特别冲我来的。
在我难以入睡的过程中我终于想起来:他的声音象小水牛追着老水牛吃奶时所发出的唤叫。当我把声音和牛联系起来时,我便开始习惯这种声音,对牛我比较熟悉,很小的时候我在毛家就接触过牛,来到FR厂我和大哥买过牛卖过牛,牛之所以老是贯穿在我的小说里是因为它太诚实,太诚实的东西总是被人利用甚至出卖。水牛的声音细长幽雅,到声音的末尾还有回转并分叉的趋势;黄牛的声音坦率而粗犷到结尾时骤然停下来,象刀郎那万变不离其宗的歌声。比较而言:水牛的声音象压下去的二胡,黄牛正如突然敲起的皮鼓——我大哥和黄牛具有相似之处,在312卖牛时我就发现了,那就是他有着牛一样的臂力,他双手擒住牛尾巴,身子往后倾这头牛就很难前进。具体地讲他和“花脑壳”的不同之处是他没有被阉过,但是杨春常对我说:你们兄弟怎么一个个都象被阉过似的,打不起精神来?
在看《百年孤独》的那天,我边走边反复把一句话搞成诗:
我很忧愁
我很悲伤
因为
我的牛屁股受了伤
确切地讲我的牛屁股受了诗人的箭伤。箭在弦的弹力之下去追逐它的目标,而我们在文明的弦上颤颤兢兢,我们忙着和世界接轨而被文明弹起,其实质就是愚蠢加上速度就成了创伤。我和大哥非要把牛卖掉不可,因为他说老处女扣他工钱后他觉得吃了亏,为了不吃亏,他只有把牛卖了,才能获得金钱之杆的平衡。最后我大哥还是把牛卖了,获得了买它时一半的钱。结果还是吃了亏。只是这个亏比前面的亏小。
牛的下落是进了屠宰场这没有什么好稀奇的,而且我觉得比下落不明好。按人的逻辑只能是这样,谁叫它是头牛呢?你总不能让它老死了吧,我想也是。所以牛贩子那天从我大哥手里牵过牛鼻绳时,我没有感到丝毫的忧伤,所以我的那首诗你也别太相信,皮肉之伤算什么呀?接下来我欣喜得想去看杀牛,因为长这么大我见过阉牛、斗牛却没看到过杀牛。我跟大哥说我想去看看,牛贩子说肉联厂离这儿还远得很,想吃牛肉就卖袋牛肉干吧。后来我还是到了屠宰场,但什么也没看见,只捡回了那根牛鼻绳。我表现如此冷漠并不表示我跟牛没感情,据前文所述我和牛都是老关系了。家里的玉米、小麦都是牛拉犁头我妈播种然后才长出来的,玉米粉、小麦面是牛拉磨磨出来的,然后我妈煮熟了我吃了长大的,这种种原因驱使我试图将麝香虎骨膏贴到牛屁股的伤口上,但是花脑壳用它的后蹄踢我,我觉得它不知好歹,这也可能成为我怨恨它,对它的死表现冷漠的一个理由吧。这一脚踢在我大腿上,于是我的大腿上就留下了一个蹄印,当时我哥张开嘴露出牙齿笑,我当时闪现了一个念头:妈的,杀了吃肉也活该!有一个性急的夜晚,我老婆(杨春)不知怎么发现我腿上这个牛蹄印,当场就拒绝和我性交,她说谁知道你以前干过什么好事?我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讲给她听,她却以为我在编故事。后来她还是给我透露:她当时怀疑我和牛有一腿。后来也就是35岁后我的风流韵事传到她耳朵里(通过偷看我的《叶掩红花》)她就觉得我是一个畜牲,她说我是一个不可思议、难以想像的畜牲,这和我后来婚姻破裂有直接关系。
人总是在渴望长大的时候表现天真,在怕老的时候变得世故。人变得世故,就说明他老了,他觉得该做的事少了,虽然他记忆不好,但这不代表头脑不清醒,也许正是因为如此,他们才变得更加精明,更加不服老,如此一来他们又表现出儿童般的天真。青年人在他们的老天真里看出他们骨头缺钙的脆弱。道德对他们因为天真而表现出的浪漫不太重视,他们想加剧这种浪漫的表达程度,但是体力又不支,似乎一切都向他们表明:世界不再属于他们!属于他们的世界越来越小,小到他们呼吸都困难的程度。2020年里我们的毛福安同志就属于这个世界中的一员,他因为年轻时(指35岁之前)未曾风流而后悔莫及,有一个更为深刻的原因是:他误以为上帝会给那些道德高尚的人以最大幅度的报尝。但是上帝没有这样做,不但没有这样做反而给他了如下惩罚:1。小说写了几抽屉,无处刊发。2。经常被老婆打骂。3。他老爸发了疯。可能是上帝把什么公式套反了或者说上帝觉得这样对他还不过瘾,最后让他当上了城市美容师—扫马路。如果他反过来想就会好过一些(但好不到哪里去):小说发不出去是上帝让他懂得最大限度的积蓄力量;老婆粗暴按苏格拉底的说法就是使他成为哲学家;老爸发了疯是上帝把一个活的艺术标本摆在他眼前;当上美容师是让他在最具有智慧的年龄里懂得爱护环境。可能毛氏也这样想过,但是他很少真正相信过自己的想法。。
我说过,我的这本小说,在2035年的今天我都没收拾好它的结局,我常常想这样才显得更为完整。别人又说我虚伪。我想别人这样说也是对的。小说完不完整究竟该谁说了算呢?
石编说我的小说应该叫:《我操了我的灵魂》。
关于红马甲,我们先不得不说起老杂毛这个人,老杂毛这个人与很多人都不一样,比如他长相:头一点都不秃,所以与乔总不同;头发多但不是黑色,和我爹不同;他说话少且不戴眼镜,所以和B先生不同;他没有修膜之苦,所以和乔夫人不同……具体地讲老杂毛是这样长的:他的鼻梁和脸平面呈45度角,可以说是高耸入云。眼深陷如井,说明很挑剔。一个大嘴巴,估计比我能侃,但却很少说话,有重要的事总是用命令的口气小声告诉他的“监察员”,这些监察员是他的密书,他一个人有三个密书,我不知道乔老板是怎么想的(我申请一个助手他都不同意)。我不知道爱迪生为什么要发明电灯,但我知道老杂毛为什么要发明红马甲,是因为我们老犯错误,比如产品出现不良,机器没搞干净,文件背不出来,镘头没吃完就扔掉等等。他说要将错误深入人心,让每个犯错的人从心里真正有所体会,只有这样才会减少错误的发生,红马甲用很厚的帆布做成,背后红底反白印了一个巨型的X号,胸前是两个?号。犯了二次错误的人就必须穿上它,站在一楼大厅口,因为这是员工上下班的必经之路,要求以军姿站立:抬头挺胸收腹,双腿并拢,两眼平视前方,双手紧贴裤缝。老杂毛说:要让所有的人知道你犯了错误,因为你的错误拖了这个团队的后腿,你的背面代表你以前:以前你错了。你的胸口代表你的将来:你将怎样改正自己的错误?这是我们要思考予心的。这项措施实施的初期阶段遇到很大的困难,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困难,后来就说只适用予生产部的人,这样我就十分不高兴:这不公平嘛!一开始我想:如果我的上司犯了错也去站的话,我这张脸又算得了什么。所以我开始感到庆幸,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如果说我是女人的话是因为我的灵魂在古代,如果说我是男人那是因为我要坚持活到未来。努力地等领导犯错误那一天的到来。后来被罚站的总是我的一些同事,从来就没有领导。我打听了一下就知道,这项规定只适用于员工,我就火了,当时就骂了句脏话:这是他妈那麻B的规定!谁知有一个年轻的监察员正走在我后边。随后我就被请到老杂毛办公室,因为我已经不是学生了,所以就不窃场,进去就大大列列地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我本来想说:部长,找我有什么事吗?但他正在接电话。我看见旁边有两张并排的皮椅子,做工精致——胖乎乎的黑皮泛出蓝光——就一屁股坐下去。他慢慢地放下电话,眯着那双深陷的象眼毫不客气地对我说:叫你来不是让你坐的!我就十分知趣地站起来,勉强笑笑说:部长,你找我……?他又忙着整理他的茶具、烟灰缸,“找你……”他提高了声音“你还不知道我找你干什么?”我茫然……但我又不能自投罗网啊!突然他降低了声音显得很亲切地跟我说:“找你,部长找你,是想给你升个官”说完就敛起了笑容。“部长真幽默,我机器还开着呢,你不忙的时候我再来”,我故作轻松地转身欲走。“这是你家啊?想来就来?想坐就坐?想走就走?”他这个情绪变化也太快了,我简直就不能适应,“我真不知道你找我有什么事。”“装!装!你是根老油条你知道吗?你不说,我找人给你说。”一会儿,一个监察员就进来了她说我那天当众骂脏话,我再没有余地——就一五一十地说起来,但刚开口他又打断我的话:没时间听,按规矩办!随后就把我交给监察员,监察员当然熟悉处置我的程序。于是我第一次披上了红马甲。因这事我气了好久,同事们笑了我半年。记得那天阿超走到我跟前扯扯我的红马甲悄悄地给我说:老兄,简直英姿飒爽啊。说实在的,第一次穿那玩意儿真还难受,就像第一次使用安全套一样,久了就习惯了,有时觉得穿着它,能吸引观众也是一件很荣耀的事。但那时舒曼就给我冷脸,不知道她是吃醋呢(怕别的女孩子看上我),还是年级轻轻就变得虚伪(别人犯错了就看不起别人)。穿着红马甲不是要你在那儿站到天黑,而是当所有的人进入车间后,你才可以活动一下筋骨。老杂毛说犯了错穿一件衣服站一会儿就完了,那太便宜你们了,那你们天天都要给我犯。站完后就叫我们拿着他发的专用文件夹去每个车间查:看有谁违反厂纪。如果没人违反,你就继续查,直到查到有人违反为止。每个车间六个硬指标。我有一次穿着红马甲去看到阿超在打瞌睡,我就准备记他一笔,了事。但是他给我说了一阵好话,又说要请我吃饭,又说我们亲如兄弟,我就取消了大义灭亲的计划,宁可自己吃点苦,所以说我这种个性就注定了不能为官。如果我犯错误被红马甲碰到,我求他放过我,他就会振振有词地说:兄弟归兄弟,公是公,私是私,我也想放你一马,但是公司这样要求,我也没办法。我说:“我日你先人,上次我都放过你了,你还有没有良心?”“老兄,你真糊涂,总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这是你的老毛病,你的毛病现在就要改!这是你的错误之一;你刚才日我先人,当众骂脏话,又是旧病复发,我们主管也听到了,这是你的错误之二;错误之三你也看到了:你的防尘帽没扣顶扣。你犯三个,我记你一个,你还好意思讲情!”,“你就瞎编吧,你可以再编二十个,我还日你先人,我就不去!你能啃我?”“老兄,你看你生啥气呢?你想想,我放过你,我的主管会放过我吗?给你明说吧,我刚爬上二楼你的你主管就对我说:‘你去给我仔细查查那个2035!’老兄,我真的也不想来,但是我想告诉你一句真话:如果你还想继续干,你就不要给主管唱对台戏了,那样对你没好处。比你有本事的人多如牛毛,你就该放乖一点。”我接过他的红袖章,穿上红马甲,边埋怨边往楼上走……他还说:老兄,你慢走,不送了。
我个头又高,穿上红马甲又很显眼,我只要一进车间,大家都回过头来向我张望。我在FR就是这样出名的。这样出名不像写小说那么费劲。还有妇女向我挤眉弄眼,我上楼前的丧气转化为得意,如果主管不在,我还向他们挥挥手说:同志们辛苦了!我代表党来看你们!如果主管在场,我就一本正经地说:看什么看,还不抓紧时间好好干。我不是在吹牛,从以上的表现来看,我不是注定不能为官,而是我具有当大官的品格,当然这也在我外公的预料之中。我老是放过别人,所以背红马甲的时间最长,次数可能最多。有人可能要说:就这样也能赚钱,不挺好嘛?但是所有在FR干过的人都知道:背一天红马甲扣一天的工钱。连续三月者——开除,所玩这个也有风险。使人感到奇怪和不解的是:若好久都不穿一次红马甲,又有些想念它。这种感觉愈来愈强烈,特别是我离开公司,作了“美容师”后,别人都有一副黄色的行头,唯独我穿一红大褂,老太太们问我说:今年是你的本命年?但那时我总觉得没有在FR厂时气派。在我结婚后没出任美容师之前,每次和我老婆做爱,都要穿上红马甲才能达到性高潮!
不知道谁说的:肉体是灵魂的障碍。我不知道怎么来理解这句话,我只觉得丑不但不妨碍而且有助于对美的追求。
我曾经写过老处女,还写乔老板——即老乔,上面刚刚谈到老杂毛,按老杂毛的话说我是个老油条,所有这些人都出场了,还有一个老处男没来,他是来不了了,不是因为他死了(此时他还没出事),而是我(第二次)终于想到老处女和老处男同时出场是艺术之大忌!老杂毛是最后出场的,我之所以这样安排,是因为我们厂每次开大会老杂毛都是最后出场,这是受了他们的影响。我还是想简单说一下我们厂开会的情况,都说共产党会多,其实只要有人的地方会都多,因为有的人就是为开会而生的,如果你不让他开会就无法施展别人的才华,这样会埋没人才。乔老板带头说些好话,鼓励大家好好工作,讲了我们厂的发展前景,转头再谈了我们的福利。还说了我们厂虽然小,但我们的人才还相当缺乏,以后要在生产一线提拔一大批储备人才(我想这里的人才肯定包括我)……老杂毛最后出现,开门见山地讲规定,讲纪律,讲风气,还缘边搅水地说到士气,讲完之后才回到正题上:要给一部分人处分……还要开掉一部分人,所以大家都不喜欢他。单从这一点来看我还是理解他,他的工作不好做,是个得罪人的活。也就是说老乔唱红脸的,老杂毛是唱黑脸的。老处女是个算帐的,她还有一个绰号叫:小算盘。但这个绰号没有流传开来,只在内部适用,我就只听老杂毛叫过一次,而且都是小声地说了句,老处女当时就白了他一眼。
有时候我很狂妄,有时我又特别自卑,自卑得走路碰到泥巴里蚯蚓都要向它行个礼,心想这地盘毕竟是它作主。
狂妄时我就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子。我边操作机台边唱歌,老杂毛一本正经地走进来,看了我一眼说:你狂什么狂?狗狂有屎吃!然后就走了。就这么一句搞得我很不高兴,我就不唱了。我想古人劳动时都有唱歌的习惯,我哼几句又碍他老杂种什么事了?干嘛说我狂呢?你直截了当地告诉我上班不能唱歌不就行了嘛。接着我就计划哪天不干了怎么收拾他。当然,后来不干了,也没有这么做。从2006年起我一直都在写小说,而且我也不下十次地告诉你我有跑题的坏毛病,比如:编辑室的老头子在我的怏求下看完了的我交给他的稿子就对我说:你讲来讲去,讲去讲来,我不知道你到底要说什么?我不只是写东西时跑题,做事情也跑题,而且我觉得这些事又都是不应该跑题的,我相信其它人也不会在做这件事时跑题!比如:结婚不到半年的一天晚上,我和老婆心情都很好,她说今天我们洗个澡!我说你先洗。她不高兴,还想了一会儿。我发誓:我真不知道她想什么?(我也没问她是不是想跟我来个鸳鸯浴?)她还是去洗了,出来后她又显得有些兴奋并给我说:该你了,你快点啊!我答应着,我把水放开后就想:莫愁湖的水是不是该浅蓝色更为恰当呢?直到她穿着拖鞋过来打门:你是不是死在里面了?我才匆匆忙忙用水冲一下身子,马马虎虎洗了一下头,出浴室后,我发现久违的灵感不期而至,觉得该写写,听到卧室里没有声音,我想她可能都睡了(胖人入睡快),我就拉开抽屉刚开了个头,她就叫:
你究竟在干嘛?
你先睡吧!
我问你在干啥?
写几个。
你知道我叫你干嘛?
“你背痒。”
不是!
要听故事?
不是!
“哦——我知道了”其实我想都没想就应了一句。
你快点啊?
好。
过了不多一会儿,她又问好了没有?我又随口说了一句:好了。过了一会她又问(这次显得极不耐烦)。我说第二段马上完了。我的舒漫淋刚出场……只听卧室门“啪”地被关上,紧接着是反锁栓的咔咔声,我条件反射似地站起来跑到门跟前说:
老婆——老婆——我完了,我写完了。
她气呼呼地说:滚!没你的地方!
我困了我要睡,我这次真的写完了,老婆。
你没完!
你不信,你开门看嘛,我写……
她以闪电般的速度打开门,像一只凶恶的老虎一样伸出一张狂怒的脸闭着眼向着我喊:
写!写!写!天天写!年年写!月月写!日妈的!等你写完老娘高潮都过了!
喊完又以闪电般的速度关上门,根本就没有给我搭话的机会,当然也就没有进屋的机会。
需要说明的是我老婆骂人的话并不全是我这儿学的。不知道这件事能不能说明我在生活中也常跑题,从那以后她(我老婆)就没有好好待过我,至少我感觉是这样。本来我是要写“四老相汇”的,说到我老婆身上去了,这本生又是一个跑题的证明。为什么我要在小说中多次提到跑题的问题呢?因为我在不断自我否定,当我确立了一个主题,我就本能地离开这个主题,我也知道主题会给我们强有力的逻辑,但我还是觉得一些非逻辑的偶然事物构成松散的篇什才是大师的手笔;而另一些逻辑严密、结构精巧的东西可能让人趋之若鹜但往往不堪一击。由此可见,我那时已经是大师了,至少我认为是这样。
我们还是来看看这四位老人,关于我,就不多说了,年轻时我就觉得自己相当老。老乔几乎没有头发;老杂毛一头灰发,发式象老年刘少奇,发色象中年乔冠华——特别是额中间灰色丛中那一绺灰白;头发最长就是堪称“铁娘子”或“小算盘”的“乔夫人”了。好象这些都与“乔”字有关。也和老有关,我就不再跟你重复乔夫人就是老处女这种废话了。我是这次事件的申请人,所以我先在表单申请人栏位写下“毛福安”三个字,写得龙飞凤舞,老处女的字象小蚂蚁,老杂毛没签字只盖了一个章——他的名字规规矩矩地排列在一个方框里面,就象躺在棺材里一样。老乔的字我想象得出来:象几根弯曲的洋钉胡乱地堆在纸上。老杂毛经常这样说:乔总的字有大将风度!这个时候我几乎屏住呼吸等乔老阅览申请然后大笔一挥,在核准一栏扎下洋钉。
在印刷厂时我有不洗脚的恶习,其实我还懒得洗衣服,舒曼说你的外套好脏啊,我说我的内衣是干净的;监察员说:你看你那衣领还有那背心(我不知道她是怎么看到我背心的)。我说身上总是干净的;有一次老处女在办公室揪我耳朵,一揪一把灰尘(从机台飘出的纸沫),她说:你多久洗一次脸啊,我的妈?(我不知道我耳朵不干净和她妈有什么关系?)我说我是写小说的,我的灵魂一定是干净的,她们就再没办法了,这么多年就没有人问过我的灵魂。他们总是再意这些身外之物,连杨春有时也报怨我说:你少写一个字,就可以洗好几次澡。这时候我就不再说关于灵魂的事(她觉得灵魂不关她的事),我就说:你懂个屁!
结婚之前我是个光棍,我哥结婚之前就死了,也是个光棍。我当然是结婚后死的,这是我和大哥的不同之处。我哥的内心世界,我不可能全部知道,就算全知全能的舒漫淋也无从知道,因为她也不愿意进入死人的梦,况且死人究竟做不做梦谁也无法证明。但我的内心世界我就比较清楚,可你要我用一句话说出来,我也做不到,除非我只活了一天。都说人生是如何短暂,但我觉得我还是活了好长好长。有很多时候恨不得死去,但是总以为上帝的考验要到头了,奇迹马上就会出现,所以我还是坚持一下,这一下下地坚持了六十年,我于六十岁那年准确无误地死去,说实话我真没想到我会在六十岁死去,我并不是死而无憾:比如我没有享受到去银行排队领养老金的乐趣。
如果我是上帝,我就要做一件“缺德”的事,将主席的寿辰减掉十年,悄悄地加在将来的毛福安头上,让这个平民老百姓过十年安安稳稳的日子。要使这件缺德事变得光荣,上帝总是有办法的,伟人向上帝抱怨说:凭什么要我减寿?上帝他老人家摸摸白胡子说:因为我知道你活着的这十年将会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灾难。童话告诉我们上帝长着白胡须,我想上帝的胡子开始肯定也是黑的,他胡子发黑的时候,也就是他年轻的时候,他喜不喜欢漂亮姑娘呢?他是和哪一位漂亮姑娘睡觉才生下我们这些人类呢?我在处于宝贵的光棍年华时,常常想这个问题。如果说我有时相信上帝,那是因为我从骨子里认为:上帝一定会给我这么好的人准备一个漂亮的女人。我期待她的出现。为了保持对上帝的忠诚,我以写小说为借口将童贞守到三十多岁。最终我还是背叛了上帝,因为我居然学上帝自己造起人来,我造的人叫舒漫淋。造人的感觉真好(我还可以按排他们的命运),于是我觉得自己发现了上帝的秘密,因此我越来越想当上帝了,这种想法具有相当大的诱惑力。有的人老来有的想法在我年轻的时代里就出现了,一但我从这种想法中逃出来时我发现我已经老了,说明我在某些地方呆得太久。我在青春期开始幻想,幻想反过来浪费了我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