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还是没能管住自己的手,也已经忘了有多久没有写一篇日志了。
打开空间,还能听到钢琴小王子的《梦中的婚礼》,有些恍惚,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有像这样开着空间,静静地听着一段旋律流淌,就好像好久都没有触摸到那一暖明媚的阳光。
六级考完之后,生活就变了另一番模样。
之前每天能在图书馆安静地呆上一天,坐在靠窗的座位,有阳光的时候,就拉开窗帘,让阳光洒在我暖棕色的发上,热热的,也带着一种迷离的温度,抬起头,原来是冬天。
我在想,这样的冬天,我想去的江南又是怎样一个天气,西藏呢?
那些早已变成心中执念的信仰,就算时光再怎么碾压,依然如冰雪般在我的内心纷纷扬扬的飘着,美轮美奂。
考完试后,就和大伙激动地说着考试的心情,一点都没有沮丧之情。都说,至少曾经充实过,不管是头脑,还是内心。
那天晚上,珊宝生日,买了草莓,去蛋糕店铺在上面,然后去南苑对面的“冷锅鱼”吃火锅。
记得上一次婷子生日前一天晚上,也是大伙约着一起吃火锅,可是我病的不成样子,憔悴,脸色难看,去医务室打针之后,就冷得发抖,走路都使不上力气。
婷子说要不要接我,我说不用了,吃火锅也不去了,想回宿舍好好睡一下。
买了一个玉米,一碗白米粥,不想要任何腌菜和辣萝卜丁。回到宿舍把玉米啃完,吃了几口粥,就吃不下去了。躺在床上,冷得发抖,把暖手宝拿出来充电,抱着。
迷迷糊糊睡到八点多,睁开眼,宿舍黑暗一片,她们还没回来。有一片月光透过窗户洒了过来,静静地躺在地板上,白纱般清婉柔美,心情也忽然变得好了起来,起床忍不住看了看挂在天边的那轮明月。
错过了那次冷锅鱼,这一次我便暗下决心,撑也要撑死。最后,真的是撑得我连一句话都不想说了。回到宿舍,吃了婷子给的几片健胃消食片,才稍微好点。
第二天,看到老宋发动态说,为了悼念六级,决定绝食一天,我笑着回复她说,你绝食,姐暴食,还跟她说冷锅鱼的老板多么多么好。不过多久,她回复说,她昨天也吃了火锅,撑得不行,所以才决定绝食。我啼笑皆非,说,你的决心真不坚定!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为什么总是喜欢用文字记录自己的心情。记得大一时,问心理健康老师,他说这是好现象,坚持自己。
坚持自己,我也不知道我自己是不是还是我自己,或是,现在的自己才是自己。不去追究。
最近脑海里总是闪现“孤寂”这个词,许多年前,有一个人的笔下,总是出现这个词。现在想想,其实我一点都不觉得孤寂。因为,只有心有所念,才会感到孤寂。
三毛说,生活,是一种缓缓如夏日流水般地前进,我们不要焦急我们三十岁的时候,不应该去急五十岁的事情,我们生的时候,不必去期望死的来临,这一切,总会来的。
心无所念地活在当下,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有一次上课,后面的一个同学问我,你是不是喜欢陈小翔啊?
我笑了笑,不知道说什么。她追问。我说,他其实叫陈翔,不叫陈小翔。她问,你是不是喜欢他,我说,是的。
陈小翔,我只是喜欢这么叫。我知道他还没有有名到人人皆知,毕竟他也只是比我大一岁的小孩。
很多人都说他有着一双忧郁的眼睛,有那种忧郁的气质。可是他带给我的,是淡淡的,却也恰到好处地温暖我心房的一束阳光。我总觉得他的心里,是一半忧郁一半明媚的,但是明媚才是他想要的。一年来,他笑了好多,清水般的眼眸带着暖暖的笑意,驱走了多少人脸上的忧伤。
有时候,我觉得这个年龄早已经不再是相信童话的时段了。
其实想一想,原来我一直都是一个相信并渴望美好的人,自己以为的美好,我便固执地相信一定是如此。相信春暖花开,相信这个世上所有的东西就是你看到的那般美好。喜欢花朵,所以从不怀疑花心是不是早已经腐烂,就算发现这一朵花的花心是腐烂的,我也还是固执地相信之前喜欢的那朵花一定是我想象的那样完美无瑕。
如果说现在已经没有什么是我可以幻想美好的,我想除了那些我想去的地方,便是陈小翔了。我把年少时做过的所有的梦,幻想过的童话,相信的所有的美好,在我的后青春都留在了他的身上。我不知道,当我走过那些我一直认为美好的地方,发现其实并不是我想象的样子,我会不会感到失望。或许我不会,因为至少我曾相信过。
但是我相信陈小翔,因为这是我最后一次相信我的直觉,相信我所坚持与认为的,固执地。
我宁愿他是我想象的样子。事实上,他的确是。我喜欢的样子,他都有,而在我知道是那样巧合的时候,我的内心居然是那样的激动和欣喜。
我不是因为你是这个样子而喜欢你,而是因为我一开始便选择你,却发现你正好是我喜欢的样子。
别人不一定理解我,但是我知道自己。我不会迷失,但我也不会放弃对美好的追求。
在微博里认识了一个小果果,叫枪枪,聊着聊着,大伙嚷嚷着自曝,她曝了一张图后,就要求我来自曝,我想着都是果果,她又要求加我QQ,我就答应了。结果她一看了我的照片,就嚷嚷着要对我告白,放话说,要么你做我老婆,要么你做我老公,你选吧。
我尴尬地笑了笑,这年龄可以做你妈咪了。彼此说了年龄,比她大五岁。她却说她老爸就说要找个比她大五岁的。我想,这小孩的爸妈真是越来越什么来着,我一时想不起来该用什么词。
前几天枪枪问我她选择读理科,还是文科。我语重心长,本着自己是过来人,又是年纪一大把,就认真地结合她的实际跟她分析了半天,最后她下了下决心,说,决定了,读文。我说,你真的下决心了?她说,恩,就是英语烂的不行。我说我高中的时候最喜欢英语了。她发了一个大哭的表情。我就跟她说了一些我以前怎么学习的不是方法的方法。最后她下线做作业去了。
我一点都不喜欢和不熟络的人打交道,甚至说话,但是对于果果,我却总感觉到异样的亲切。或许是因为,我们都喜欢着童话般优雅温暖的王子,只是方式和程度不同罢了。
《藏》的MV是一场关于雪与圣诞的背景。我也想,在圣诞节的时候,下一场雪,不要太冷,也不要细碎地无法触摸,只要能让我感受到它们的形状就好。
最好,还有一个永远不会变黑的红苹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