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场开放,招致不少人踊跃前往,整个泳场挤满“游客”,他们都在这个条件还未完善的乐园得到欢乐而心满意足,乐得开怀。不幸有一天有一人溺水身亡,其家人痛心至极点,忽然回忆起那个游泳场原来没有配备专业救生员。实在是一项意外的重大发现,最起码他们当初每天在这里乐极忘形地戏水的时候,还从未发现这个问题。意外发现也许可以换来意外收获,于是全家人悲喜交集,于是就化悲痛为力量,告游泳场主管一状,终于获得一笔还未足以令他们心服的巨款。
又有一个地方,有一条桥建造已有三十多年,给人们通行带来数之不尽的方便,饱经风吹雨打却从未折断。又到了某一年某一月某一日,有一人骑车经过,不小心从桥边摔下身亡。噢!原来桥的护栏不够完善,又是一个三分之一世纪的惊人发现。很可能将要有人抓住这份“发现”也去告状——博一份悲喜交集的“收获”?来一个“险中求胜”。……
类似的情况似乎屡见不鲜,本人对那些“险中求胜”者的壮举不敢恭维,甚至会惹起我对他们的怒视,我会视他们为无赖。难道不是吗?那泳场本来就是没有救生员,但他们偏要取乐于它,取乐于泳场的时候就从未计较什么,只记得泳场是乐园;那桥的护栏本来就是那副尊容,但他们每天都从桥上走过,却视而不见,只记得桥是造福人类的交通工具。为什么从未发现的缺点,到出现问题的时候往往就轻而易举地被发现?一直当为宝贝的东西,到了出现问题的时候马上就转变为罪恶?——这到底是为什么?当然罪恶最终是由法律来裁定或奖赐,我也知道法律是公正的,但公正的法律的公正后面不是助长着一些无赖吗?
我愤愤不平之余又打起寒颤,似发现自己很可能也是那副德性。难道不是吗?难道那种怪现象,那种令人愤恨而鄙视的规律是人的本性?真是太可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