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小的时候我就发现自己是个博爱的人。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博爱,那是相当地博爱。这种博爱遍地开花,小到一张糖纸,大到对某个人产生朦胧的好感,喜欢的东西实在是数不胜数。通常我喜欢一样东西,如果热情能够持续三天以上,那就会慢慢发展成某种情结。反之,则很快烟消云散,不断地又被一些出彩的小东西吸引住,见风使舵移情别恋去了。
如果要我把小时到现在曾经发展出来的那些情结按字母排列,可能从A排到Z还不够。印象中,童年时持续时间最长的,是卡通情结。那时候动画片还不像现在这么普遍,无非就是“聪明的一休”之类。那时候有一部叫作“玛亚历险记”的动画片深得我心,我对主人公玛亚崇拜得五体投地,喜欢得一塌糊涂。可惜这些年竟然从未重播过,未免让人有些惊讶。我妈当时是小学语文教师,这让我得以接触到大量书籍,还订了《儿童时代》之类的杂志。电视里看到的卡通人物都是黑白的,而书上虽然是死的,却是五彩斑斓让人爱不释手。于是那些精美的插图,全被我剪下来夹在书里。我以为那是我爱它们的最好方式。我看什么爱什么,爱什么剪什么,好好的书或杂志全被我剪得七零八落。还惺惺相惜地把所谓珍藏的图画送给好朋友。最后疯狂到把父亲珍藏的有着漂亮卡通图案的邮票也拿出去送人,差点挨了父亲的板子。一直到上了中学,伟大的贴花纸降临于世,于是剪纸的毛病有所收敛。然而家里几乎每一样家具上,都可见卡通贴纸的踪影。相信有很多七十年代生人和我有过类似的经历。那段对贴花纸无比狂热的岁月啊,它见证了我们的幼稚,也见证了我们如何在疼痛中蜕变与成长。
如果说卡通的东西属于大众化,那么我对某个数字特定的情结只能说是个人的偏执了。我从来只爱数字3,最讨厌数字2。我盛饭要盛3勺,皮筋要扎3圈。手机号坚决不买带2的,看书如果看到一半,坚决不停留在逢2的页码上。可以说,只要在我主观能够控制的范围内,我就要坚决地,毫不犹豫地亲近3而远离2。在这方面我执拗得近乎神经质。沿袭多年已经成了惯性,没有理由,无法停止。
也许我总是这样的罢。认定了的东西,便要决绝到底。仿佛十八岁那年突然爱上棉质的东西。所有内衣、衬衫、裙子、袜子,都是柔软的棉制品。决绝得不肯再望其它布料一眼。那些棉布是如此轻盈地抚慰着我的肌肤,温暖了我那颗经常冰冷而需要很多爱的心。我还曾经有过风铃情结。买那种坠着很多铃铛的风铃,大大小小,长长短短,风儿吹过,一室的清脆。我也曾经迷恋过有着修长手指的男人,在梦里他会遥遥地走来,牵我的手,一直把我牵引到一个名叫幸福的地方。我还有着不同程度的手工情结,老歌情结,钢琴情结,等等。如果我说我还有油菜花情结,不知是否会被人认作是花痴。
可是在我的心里,无论哪一种情结,我始终都是无比热爱着的。尽管遥远的已遥远,朦胧的已朦胧。我在这世俗里游走,在梦想中痴狂。我知道,执着的会依然执着,纯真的也永远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