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城》是一本由曹寇著作,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0,页数:16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在县城》精选点评:
●非常喜欢
●疲软是我们的常态 没劲
●碎啊,碎啊,生活。低倍的张爱玲的人间小摩擦。
●读于10.22
●好看
●如果说有哪个作家把当代生活的庸琐写绝了,我首先能想到的只有曹寇。因为他对这些庸琐是平视的,他不认为也不相信谁能高于这些。这种基本的怀疑让曹寇无论是怎样不堪的生活都能采取一种常人难及的平常心和同理心去书写,也让他在作品中难以暴露道德判断和优越感。
●刚刚读完曹寇的《在县城》,文字精炼且描述地异常准确,三篇短篇其实写的是一种东西,我们的生活都将趋于平淡,激情澎湃的日子会有,但不永恒,唯有平淡无聊平庸才是生活的主旨,平庸也未尝不是一种活法,至少不累。
●一般吧
●《母亲》前女友妈妈的突然到来,让“我”及妻子母亲坐立不安,心情复杂,与前女友的往事也慢慢浮现。那时前女友的突然离开,让“我”百思不得其解,正如今日这位客人的光临。故事的最后一句话,让你我都释怀了。 《在县城》有时候情侣在一起,只是缺少一个分开的理由,如果没有,也就将就着维持现状。仅此而已,多进一步都不行。不管是八年秘密情妇背负骂名的女人,还是看起来毫无抵抗之心看似软弱的男人。 《湖水倒映》或许告别也需要仪式感。这一次她的突然出现,走曾经走过的路,去曾经没去过的地方,回忆然后狠狠忘却。最怕这其中的温暖,让人不舍得放下。
●不真诚。
《在县城》读后感(一):不着急,等我写完再发全文
曹寇的新书,《在县城》。读起来特别有韩国导演洪尚秀的味道。平庸之辈与朋友们,度过了琐碎漫长的普通生活,没有什么光荣梦想,只有残存的某个角落的风景,某家农家菜的美味记忆,但都是不可逆的丧失,精神生活被故意处理得极其匮乏,但作家又忍不住在某个特别尘俗的片段里激活了灵魂的思辨与追问,这是没有太多戏剧感也没有太多雄心壮志的小说,只有一颗在普遍平庸的世界里,按耐不住的思考、不妥协与自我寻找,尽管大部分时候,都是被现实所打败,呈现出一种普遍的疲惫与混日子与迷茫感。但这种明显的疲倦与偶然的反击,正是他小说张力与质感所在。
《在县城》读后感(二):爱情终会远去 生活继续平庸
一本挺薄的小书,按说几个小时就能读完,拖拖拉拉地读了一个周。
第一次读曹寇的作品,语言简洁,笔力了得,特别对细微情感的认知和表现非常到位(关于人和人之间关系的描述和感情变化的描写十分准确),让我想起当年读韩东的小说,而且小说读起来不费力,悬念的设置也很巧妙。
第一篇《母亲》写得克制而有力量,不动声色地把人生的困顿与孤独表现得淋漓尽致,读完心里很难受,《在县城》是在写日常不道德爱情,出轨够刺激吧不是所谓找真爱吗那又能怎么样,到头来还是要变得麻木,生活还是乏味;《湖水倒映》则是对过往之爱的告别和放手,任由你有再多的不甘心。三个中篇虽然各有侧重,但也都和爱情有关,说到底都是爱而不得,是爱的瓦解和溃败,写的也尽是普通人琐碎又无聊的生活,激情会归于平静,现实没有出口,人生着实孤独。
“人为什么这么糟糕地活着?为什么不能像电视广告上的生活那样彬彬有礼,那样纯洁和幸福?”
《在县城》读后感(三):庸琐而饱满的生活真相
《在县城》收入了三篇中篇小说,其中《湖水倒映》写得不好,不谈它。
《母亲》和《在县城》都是在曹寇小说中相当出类拔萃的,也充分突显曹寇的风格。比起《躺下去会舒服点》里的小说,曹寇一如既往表现出看破生活本质的虚无感和苍凉感,但语调更加内敛、绵柔了。有人说曹寇不擅长描写戏剧冲突,这是不对的。曹寇最擅长的就是写冲突,只是不戏剧,而是还原生活中我们最常见的冲突:这集中于《在县城》一篇,几个朋友因为谈话气氛产生的微妙情绪,计划泡汤的瞻前顾后,心愿实现后的反复。如果说有哪个作家把当代生活的庸琐写绝了,我首先能想到的只有曹寇。因为他对这些庸琐是平视的,他不认为也不相信谁能高于这些。这种基本的怀疑让曹寇无论是怎样不堪的生活都能采取一种常人难及的平常心和同理心去书写,也让他在作品中难以暴露道德判断和优越感。所以在我目力所及的曹寇作品中,没有见过一篇因为姿态或腔调难看而影响文品的小说。曹寇的小说有他几位南京小说家前辈如韩东、顾前等人的踏实和饱满。
《母亲》讲述的故事如果让平庸的小说家去讲述,很可能流于狗血。在曹寇的县城故事里,我们看不到大开大合的戏剧,也看不到所谓的“叙事张力”。但我们的情绪会被牵动,并且很容易代入到小说的人物中去。我们可能会期待人物做一些与众不同的,“小说角色会做的事”,但却失望地发现人物最后的做法和我们会做的差不多。他们处理的方式如此生活,可他们身上发生的事在我们眼里是多么小说啊。是我们自己把生活过成了庸琐的样子,绝不是生活本来就这么庸琐——当然,我觉得曹寇没有想过这句话,他不搞二元对立。《母亲》中的“我”和妻子李芫结婚数年,有个孩子,因为各自母亲争抢和孙子见面而头疼,“我”在现在的家庭里受夹板气。“我”前女友蒋婷的母亲刘女士因为“一直把我当女婿”来南京看“我”,刘女士喜欢“我”,“我”还怀念并喜欢蒋婷,蒋婷讨厌她的母亲刘女士。“我”十年来一直想着是因为自己和刘女士的一次误会而和蒋婷分手,刘女士却告诉“我”,她离开你,是因为她不爱你啊。什么有了结果的事情都不需要追究原因的:虽然十年间,刘女士因为“蒋婷后来找的男人都不如你”而一直把“我”当女婿,“我”也对自己虚构出来的“误解导致没能和蒋婷在一起”耿耿于怀,但这都是局外人的一厢情愿。对于蒋婷而言,她的母亲也好,“我”也好,都已是可有可无的人。“我”和刘女士却由于不顺利的现实和越虚构越美好的记忆深陷其中。小说采用第一人称是恰当的,“我”不停地在评头论足,揭破李芫、自己的母亲以及刘女士的表面,指出她们灰暗与卑微的一面,却时不时得意忘形与自我感动。“我”怎么就不能意识到自己早就不为蒋婷所爱了呢,而是不断地强调刘女士外观和年龄不搭配的风骚,暗示自己自相矛盾地排斥和压抑着的不伦情欲。因为“我”已经再也没有什么未来的追求可言,“我”只剩下过去值得意淫了,连过去的不堪都值得意淫了。送走刘女士,知道了蒋婷和自己分开只是“不爱”了,又会对生活有任何改变吗,事已至此还能觉醒什么吗。
曹寇把小镇中青年精神生活的凄惨处境写得淋漓尽致,不止于表面的残忍,而是剥皮抽骨般触碰到绝望的肌理。《在县城》讲述几个人混乱的恋爱关系,暧昧与克制,放弃与反复。他们试图和谐相处过,但是谁又是谁的什么呢,李芫是张亮的小三,王奎是高敏的男朋友,罗婷燕曾经想过要和王奎好。可是谁和谁的关系不都会“到头了”吗,在揣测各种关系前,在莫名其妙的幸福欲望前,谁不都是他自己吗。他们光是花时间认识到这个就需要经历无数的麻烦,无数的感动。像他们没有找到的一家印象很好吃但现在拆迁掉的民居式家常菜馆,像他们迷路而没能到访的一座有真正佛家圣地感觉的破庙,最后他们随便吃了沙县小吃,他们听了错误的指路到了隔壁的县城。他们曾经那么发愁,一起支持和支招,盼望哥们或者男友张亮和原配离婚,可张亮因为真的离婚而在饭桌上怒不可遏,李芫大哭时,身处局外的王奎和高敏才意识到自己原来就是在局外扮演两人亲近的朋友而已。当生活的戏服被剧烈撕开,王奎开始和李芫坦诚地对话,他和高敏也到头了。几个“到头了”的人为什么要这样貌似私密的聚在一起呢,因为一开始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各自扮演彼此生命中特定的角色罢了,饱满地填充在彼此的生活中,却互不了解。在县城,他们有许多可以看的,因为现在猪肉太难吃而想回家放猪的女服务员,不让任何人碰他玩具的小男孩。可是想,只能想想“如果我和李芫结婚会怎么样”,“如果我和罗婷燕结婚会怎么样”,可是和谁结婚你不还是你吗。李芫的一句话结束了这篇小说:“那只有天知道了。”
虽然曹寇笔下的这些人物是极其典型的,有人评论过一句“王奎张亮加我一个,几乎就是所有人”。但曹寇应该没有试图把自己笔下的角色塑造成某样典型,这些角色的行为都不是可以根据他们的形象预判的。曹寇从来不设计扁平人物,这也让他的小说角色更接近生活中的人,换句话说,我们所有人都可以在曹寇小说中找到自己生活过往的片段,甚至预判我们未来的经历。这就是曹寇小说的饱满所在,当然,上述关于现实生活的论断可能就局限在有三线及以下县城生活经验的读者们了。我认为一线城市的贵族或者精神贵族们是不会由衷喜爱曹寇小说的,他们既讨厌庸琐,也不喜欢饱满的生活真相。只让需要的人们被曹寇的小说刺痛吧。
《在县城》读后感(四):什么是真相什么是爱
曹寇以短篇成名,但就故事性而言,其中篇可能更值得一读。他的文字、见识、姿态俱属一流,操持短篇只需着力于某一项技术(概念、结构、巧思等),即能一挥而就,炮制成篇,而他的中篇,虽然依然不以故事(情节)为主,但因为风格及篇幅使然,决定了在语言和技巧之外,他还必须拿出更多的“事儿”(细节)来填充其间,而这样的细节,多半仰赖于其个体经验或类似想象力(推己及人)经验,如此状态下的写作,无论第几人称视角,都难免要把“我”给代入进去,所以相对而言,这样的中篇自然情感更加充沛,人情味也更足。或许可以这么说,作为作者的曹寇,其短篇的叙事策略偏于炫技,而中篇则更重于共情。
《在县城》由三个互不搭架的中篇组成,让个人感兴趣的是,其中有两篇并不算完全意义上的新作,一部是对早期作品做了微调处理,另一部则脱胎于前期的某个短篇。
1、《湖水倒映》
十多年前,我在论坛上第一次读到曹寇的中篇《新死》,观感堪称震撼,用“汗毛直竖”来形容都不为过,那时他的作品主要还是以短篇为主。到近年,他的中篇渐渐多了起来,这篇《湖水倒映》,其前身就是当年那篇《新死》。
那么除了标题,《湖水倒映》在《新死》的基础上还做了哪些修改呢?仅依个人记忆,其它调整微乎其微,就算有,大概也只体现于个别字词之间。如果将此视为这个中篇臻于完美没有修改的必要,那大概曹寇本人未必同意,以其自警自醒的调性,沾沾自喜绝对是盲目愚蠢的行径,个人更愿意理解为对既成事实的无谓和放手。如此一来,它和新近作品之所以被集于一册,是不是在看似不搭架的背后,其实隐含某种共性勾连呢?
那件被捐掉的红色夹克衫再次在高丽家的衣橱里出现,这是小说里极其吊诡的一幕,它依托于生活日常,却突现神秘惊悚,近乎《聊斋》,至于为什么会这样,则大概不能纯以生活逻辑来看待。因为这个设置就是曹寇的“麦高芬”,但求目的不带解释,或者如他多次举例《红楼梦》提及的贾府里那株反季节盛开的海棠,莫名其妙而又理所应当。在这样的对比之下,之前的描写有多真实寻常,那它此刻就有多荒诞诡异,所以死去的到底是确有其人还是仅仅一个譬喻,也已经不重要,其效果恰如某段熟悉的歌词:“我们走在街上,遇到的是一群死人和另一群死人,他们看着就像活着一样。”这种对生死界限的模糊和混淆,其实更应该算作曹寇的风格一种,类似作品还有《我和赵小兵》、《李氏》、《这是我家的玉米地》,如果把这种对立统一的界限再扩大到真幻和虚实,那就更多了,如《一点办法也没有》《治疗阳痿的最佳途径》等。
纵观整篇小说,情爱关系的转折与互换无疑是重心所在,最开始,单身的李唐和有夫之妇高丽搞在一起,是纯以做爱来替代爱,当他和小姑娘谈起恋爱,高丽这个性伙伴也就此被敷衍忽视直至消声匿迹,与炽热又名正言顺的爱相比,不道德且没结果的性自然而然地主动让位。当几年后李唐和小姑娘分手,正陷于失恋的漩涡万劫不复时,高丽的再次出现出乎意料地起到了疗伤奇效,可两人这样算什么呢?在家乡人面前,他们的情侣关系看似逢场作戏,却足以以假乱真,并越来越接近于假戏真做。因为这一次,他的内心对她涌动起了千真万确的爱意,“你那小姑娘呢?”这是高丽及时而又尖锐的一问,沉浸在悲喜交加中的李唐完全没法回答,因为他突然发现,刚刚结束的那段自以为刻骨铭心的感情,在这刻被自己轻易淡忘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从爱无能到爱无力的兜兜转转,最终回照出的,终究还是对爱本身的无能为力。
所以,到底什么是爱?如果某一刻它在高丽身上昙花一现过,那么在小说结尾,随着高丽的离开,它又倏忽而逝了。
2、《母亲》
《母亲》和《湖水倒映》类似,都写的日常生活中的反常事件,后者是李唐的炮友高丽在中断联系的两年之后和他相约再次见面,而本篇,则是“我”前女友的母亲要来家中造访,听起来好像颇具戏剧性,但实际上,小说所费笔墨更多是在这一事件的前因后果,至于造访的当下,则完全让读者的期待落了空,什么都没有发生,之前那个短篇的标题恰可概括:刘女士来了,又走了。
具体到《母亲》和《刘女士来了,又走了》的比较,则差别大矣。以字数考量,前者是中篇,后者是短篇。而按曹寇的说法,他写《母亲》的时候,压根就没有重读之前的那个短篇,也就是说,从《刘女士来了,又走了》到《母亲》,二者并不是扩写的关系,而更像是围绕一条相同的主线所做的两种尝试,是顺着同一根藤而结出了两个瓜。
首先,《刘女士来了,又走了》的男主人公叫李瑞强,叙事视角是第三人称,而《母亲》的男主人公虽偶被刘女士称为“小林”,但更多时候都是以“我”自居,标准的第一人称视角;其次,《刘女士来了,又走了》虽是短篇,正面描写的人物却比《母亲》还多,比如李瑞强的男同事杨波和前女同事赵明明,而《母亲》里的人物描写则明显比前者全面立体,除了“我”和刘女士,还涉及到前女友蒋婷和妻子李芫(后二人在短篇里连名字都没有,仅作为某种角色工具存在,而在中篇里则有性格有爱好,明显骨肉丰盈得多);再次,在结构上,《刘女士来了,又走了》是单一的线性叙事,而《母亲》则是回忆与当下双线发展,并驾齐驱,两条线时而分道时而交融。此外,这种差别还体现在男主人公的身份职业、刘女士的籍贯、甚至造访的各种情景细节描写等,不一而足。
豆瓣有个短评说曹寇不会处理戏剧冲突,这个误会可能有点大。关于戏剧性,侯孝贤有段直白的话,大意是说戏剧性并不是你打我一拳,我打你一拳的冲突渲染,而是比如下午五点钟是你放学回家的时间,但某一天的这个钟点,你并没有回到家中,因之引发的一系列连锁反应,就暗含了诸多戏剧性。所以好的戏剧性到底要怎样,它当然并不是一味强调大起大落,关于戏剧性的想象力也未必要盲目追求宏大剧烈,好比天马行空,并不是天上一下地上一下的乱飞一气,它的功力更应该体现在方寸之间的闪躲腾挪,是对细节的描摹和对日常的还原能力,是对人之常情的感同身受或触类旁通的恍然大悟,是诚恳、准确、扎实、绵密和轻盈……
值得一提的还有结尾,在《刘女士来了,又走了》中,小说提出的问题是,刘女士遇到个合适的男人,她打算和他结婚,但碍于女儿离而不结的现状,刘女士要顾及脸面就没法结在女儿前头。而《母亲》则在各人都有各自愁苦的基础之上,让“我”问了刘女士最后一个问题:蒋婷当年为什么和自己分手?刘女士的回答轻描淡写。前面“我”回忆分析了那么多,却始终对这个问题避重就轻,并一厢情愿地作出自以为是的猜测,没想到,答案只是如此轻飘冰冷的一句,它抽象得近乎玄虚,却又结实得高高凌驾于一切事物之上,也足以戳穿看似稳定安逸的生活表象,揭开约定俗成的人情世故背后的一潭死水或千疮百孔,直抵某种幸福永远可望不可及的人生真相,所谓“樯橹灰飞烟灭”不过如此,所以,到底什么是爱?
那只有天知道了。这是《在县城》的最后一句,言尽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