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是一本由[英]简·奥斯丁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7.00元,页数:383,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爱玛》精选点评:
●从来没有这么痛苦读完一本书。全篇都是在对人物塑造,但是和其它文学作品比也不算成功。大篇幅的对话,慢节奏的叙事令人崩溃。
●转战BBC系列
●Knightly先生真是理想型男友的范本……角色都个性鲜明,姐夫急躁直率些有点可爱,急匆匆的冒失(but charming?)小伙Frank居然和稳重的Jane一起了这couple略神奇有点萌。女性里喜欢Jane多些,Emma勇于认错也是好姑娘。另整本的门第观念果然很重…
●活在自己小世界中的爱玛 却总想着左右别人生活 很像日剧legal high 中认知不清晰又理想化的羽生
●【简奥斯汀 未补系列w】更新【好像我读的不是这个版本…三联的应该是qwq译文的这一系列都好美ps
●也许是我无法理解当时英国上流社会小姐的想法吧...orz
●08 10
●躲在角落里的也许最爱你
●“到末了,当爱玛应对自如,丝毫不辜负我们最高的希望,我们竟受到了感动,好像做了某一个天大事件的见证人。”(伍尔芙《简·奥斯丁》,虽然此Emma只是JA未完成小说The Watsons中的角色)
●Austin小说里常有:其一主人公在陷入情感低谷期时的积极心理描写,读起来让人很受震动,其二是主人公在发现自己错误之后的坦诚承认和反思。
一本描写大家小姐日常生活的书。平淡的情节,大量的对话,写出当时富裕有闲阶层生活的方方面面。读《爱玛》时,最开始一度不喜欢主人公爱玛对自己身处社会高阶层的自傲,以为自己的聪慧能看透他人的心思,而且还对他人加以自己主观的干预;还有。后来,坚持读下来之后,也逐渐理解和宽容爱玛的”任性“。她不过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小女孩,有着良好的家庭教养,个性善良,但身为富家小姐她也是在被旁人溺爱,被人吹捧的环境下长大,有些虚荣,自傲。在她那外表表现出的一丝不苟的教养与高贵里,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作者描绘的是一个最真实的爱玛。
《爱玛》读后感(二):事实上比耳熟能详的两本书更优秀
作为简奥斯汀的代表作之一,《爱玛》在几个标准活动中展开:散步,聚餐,舞会,郊游。不过,《爱玛》显得比《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成熟一些,它拥有更多的人物刻画,而不是像前两者,同一个演员班底在不同背景下的叙事。它拥有更多的冲突,只不过都是爱情上的。它拥有更真实的人物设定,女主角的刻薄,自负,短视,纯真,真诚,跟有钱,长短处相得益彰,也更迷人。当然,狗血结局不出意外的皆大欢喜,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但是,作为一种精神粮食,简奥斯汀略微让人失望,她的书名似乎是价值与真理的布道者,然而内容仅仅流于表面,漂浮于天上,没有实感。简奥斯汀,就像张爱玲/周国平那般,适合在心智稚嫩的十五六岁或者内心坚定的三四十岁后阅读,前者为燥热不安提供理性出口,后者则充当精神消遣。 她对高尚的定义似乎只有正直,真诚和体面,当然,必须要有钱。对粗俗的定义也只有对自己不认可事物的喋喋不休。她对描述自己人物性格上的偏见颇为得心应手,但是对道德上的表现却缺乏深度(爱玛曾经阻止哈利特与马丁成婚,认为这是纡尊降贵,后来为了自己的幸福,看到哈利特与马丁真正结合后又欢喜不已)。不过,这些内容尽管浅薄,却不做作,尽管简单,也不失美感。考虑到19世纪初这个时间节点,那么,一切都可以被赞叹和羡慕。
《爱玛》读后感(三):交际场的侦探小说
看完了《爱玛》,最后一百页读的很快,是不坏的小说,奥斯汀一贯的机智,我坚信她的生活给她提供足够真实的素材,她可以任意拾取拼接。那些裹在婉转的旧式英语中的对话和深藏在教养、礼节、风俗习惯之中的情感表达和心理变化,她一定都曾历历在目的。我不相信有谁可以预先设置好人物内里,然后像集线器一样求证出一个表象。有些时候过于繁缛的细节我会走神,像是寻找同样含义不同表达的竞技游戏。但爱玛这个人还是给了一些启发,她性格中的幻想,对他人的关注,某种理想的牵动,自负和固执己见,说圆自己更容易。因为期待的不同颇有存在主义色彩的让事实横看成岭侧成风,成了交际场的侦探小说。在交谈中你也一定会发现,那个不自觉的求同,在他人有偏差的观点抛出时,常常被忙不迭的归类为“和我想的一样”。当然这也是思维的惯性或理解力的局限。
可是,我讨厌像韩剧一样,二号女主角在男女主角终于彼此笃定之后,像是故意为了不让两位主角有任何歉疚和不悦,不让美好世界有一丝暗影一样,真心实意的爱上了另外一个人,然后幸福的淡出。固然是力挽狂澜的编剧技巧啊,但是我就是龟毛的觉得,这就是不平等,不相信二号人物真实存在,只相信男女主角是人!!主角是3d的,配角是2d的。(用过Sketchup的人更有体会!)
看《倚天屠龙记》印象最深的角色是阿离,她因为宁愿固守完美的幻觉偏离了幻觉的源头,因此淡出了。觉得是神乎其神的安排。
这本书是我目前看过简奥斯丁的小说中,感官最差的一本。女主爱玛从头至尾没有任何改变,自以为是、自私自利。她的爱好是帮人做媒,以为自己慧眼如炬,看透人心,但实则根本搞不清楚状况。她把哈丽埃特带入了上流社会,实则是把她带入了一个身份地位完全不匹配的地方,还一直为其介绍地位不错的男子,给她灌输她是可以匹配这些成功男士的想法。但最后,当哈丽埃特爱上了奈特利先生时,爱玛嫉妒了,她把他们之间的结合比喻成了“所有婚姻中最门不当户不对”,只因为她自己喜欢奈特利先生。在书中,她被奈特利先生指出过多次错误,但她每次都陷入“听过、发现自己真的错了、表面反省、下次继续错”这样的循环,我没有看出她的丝毫悔意,她的自责、忏悔全部都是表演给别人看的。在《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小姐虽然在开始时对达西抱有偏见,但还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发现自己的错误、纠正,变得更好。但在这本小说中,我是没有看到爱玛的任何改变。结尾十分仓促,哈丽埃特在一顿晚饭加一天游玩中,就突然发现自己又爱上了马丁先生并答应了他的求婚,除了莫名其妙我也不懂。而简小姐和弗兰克的订婚、爱情也让人无法理解。而我始终也不喜欢弗兰克先生,他至始至终不是为了自己的父亲和继母回到小镇,后来回来也是为了简小姐,如此自私自利,而爱玛和威斯顿太太还觉得他有苦衷、值得原谅,只能说明这些人的价值观都有问题。奈特利先生是本书中唯一一个让人觉得正直、高尚的人,但我也不理解他为什么会喜欢爱玛,只是因为她漂亮、地位高?
《爱玛》读后感(五):长情地等待
这个版本的翻译十分拗口,看起来让人觉得很不舒服,但是有插图又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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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先生无疑是完美的情人,自爱玛十三岁时喜欢上她,并且一直在她身边守护着,我想不仅我自己做不到,现在也很少有人能做到了吧,更何况是这样一个无论是身份还是地位都无可指摘的男人。K先生的爱的方式也是独特的,看了这么多或狗血或深情的言情小说,基本上都是霸道的男主,可以为女主一掷千金,把价值中东十架油井的瑞银的黑卡送给女主,把当季最新款奢侈品目录送到女主面前,可是很少有人能够以自己的学识、涵养、品行帮助女主成为一个更好的姑娘。爱不需要用金钱来表示,更不需要用性来展现,即便如此,也能让读者明白此间甜蜜。
爱玛是个好姑娘,出身好,长相好,头脑好。有人会觉得她乱点鸳鸯谱十分愚蠢,还充满着不切实际地幻想。但是这都不能让我觉得她不聪明,因为她最大的成功就是接受了K先生的指导,哪怕K先生的指责是多么令人难堪。我必须承认我做不到爱玛那样大方,如果我的爱人用这种方式让我成长,啧啧。
最后,真想批评一下奥斯汀,每次都让好男主出场的次数那么那么少,我还没体会够这甜蜜,书就已经结束了,真让人心痒。
又及,发现奥斯汀书里面都难免出现女主去男主家看房子的场面。哈哈,Lizzy去彭伯里,爱玛去登威尔,啧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