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的一百种甜》是一本由晏生著作,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6.80,页数:31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少年时的相识相知相恋,都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忆。
我想,大概学生时代的爱情才是最纯粹的吧,不用考虑太多的社会现实因素,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就好,每一天,看到彼此,都会是最开心的事,少不更事时,其实才是最懂爱情的时候。
你还记得你的初恋吧,那些甜甜的事啊,曾经也让你满心欢喜吧,那些过往啊,回忆起来,嘴角也会有甜甜的笑吧。
初恋很美好,如果再来一次,我一定选择谈一场恋爱,不求轰轰烈烈,但求记忆中有那么一个少年,穿着宽大的校服,脸上展露着属于青春的笑容。
这本书很甜,但是感觉不是我记忆中中的青春。
一般来说,我们面前的都是厚厚的书海,父母的催促,老师教诲,我们在他们的期待中长大,可是啊,我们并没有长成他们期待的样子。我们听话,好好学习,不谈恋爱,可是,那个孩子的青春中没有一个暧昧的对象呢。那些一去不反的东西,在我们选择放弃它们的时候,它也决然的离开了我们。
青春只有一次,不求轰轰烈烈,只求不让自己遗憾吧。
中学时代的好些记忆已经模糊了,但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却能清楚记忆起中学时的许多趣事。 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大概是合唱比赛之后学校停电那一段吧,教室的鬼哭狼嚎、好学生的"秉烛夜读"、调皮鬼吹灭蜡烛、溜进办公室偷偷地拿回被英语老师没收的漫画书……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好笑,不单是因为书里的场景,更因为我自己曾切身经历过。 还有一些事情也是中学的特殊体验,比如:早操抄近路直接跳下斜坡、学校卫生大检不合格(其实是检查员的故意找茬儿)、偷偷地买校外小吃被抓、学校组织学生打流感疫苗……流感疫苗那一部分中,大家"翘首以盼"数学课被冲、"胖护士"比"瘦护士"打针更疼的情报、强颜欢笑的陈颂牌表情最终宣告破裂……一幕幕,都是中学时代的往事在回放。 书中讲的明明是别人的故事,却一字一句、满满的,都是我的回忆。 (在后记中,我看到了作者的创作来源。正好最近书荒了,决定去找下作者的其他书看一看。)
《初恋的一百种甜》读后感(四):细节、环境描写到位,但人物和感情缺少个性,不够动人
这个故事跟那些高中故事一样,都很简单,男女主角之间青梅竹马,高中相遇。男主对女主又是百般呵护,各种撩拨,言行举止都是如此,又显示出少有的成熟。问题在于,这种高中故事真实反反复复出现这样的内容,想要有更加深刻的意义,是没有的。就是简简单单地爱而已,虽然纯爱本身就很美好
写的基本上是小女生的生活日常,没有狗血,文笔也够好。但缺点还是情节太平淡,男女主角也没有非常突出的个性。
小说的长处在于细节描写和刻画都很生动,女性的文笔是这样,能够抓住各种细节渲染。这本书比《小美好》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小美好》这种小白文,让人读完已经忘记发生了什么。这本书追求青春,生活中的各种小美好,写的都是些帮助补习、偷吃烧烤、男主为女主去补习班、文理分班在一起,等等,高中生的生活大抵如此。因为现实丑恶,所以才突出了真情的珍贵。世界没有那么美好,所以要有男子汉气概和深情来守卫。
这部小说的好处还是很多细节刻画到位,也并没有那些狗血。但思想性还是不足,小说中男主的构想,落于俗套,没有多大特点。
这本小说在中学女生看来,的确是很甜,没有那么多狗血的故事,读起来算是很美好。最大的缺点是人物,男女主角虽然性格很明显,但是跟读过的小说一样,千篇一律,没有个性。男主无非是学霸,霸道、温柔、专一,对女主很好;女主呢,也是性格很好的女生,但看不出有多大的主见和追求,幸运的是有男主角这样的人爱着她。至于思想深度以及别的深刻意义,这本书是没有的。当然,该书的细节描写、环境描写都很好,能够营造出一种诗情画意来,这点是非常值得学习的。
2018年6月14日读完
quot;如果你能给我很多很多的爱,我会珍惜。 如果你无法给予我那些情感,我会自尊。 有那么多的孩子因为家庭原因放纵自己打架酗酒呼朋唤友逞凶斗狠,彰显叛逆、不甘和反抗。 有的东西不能像个乞丐般乞讨,爱不能被施舍。 双亲给予你生命,生命是爱存在的基础,可尊严比爱重要。 你唯有谨记着,千万别让自己变成一块废铁,当爱缺失时,你要更加、更加爱自己--这叫自我成全。" 一直很喜欢这段话。 林满,一个懂事到让我心疼的女孩儿。 十几年都过去了,幸与不幸已经说不清了。 林鸿川给她提供了很好的学习环境,还有一个为了她而匆匆建立起的家庭环境。是的,他不曾欠过他什么。只是,林满的心也不是火炉,总会冷掉的。也许有人说,只是一次艺考忘记了才没有去。可是,谁又说得清楚其中的真假呢? 我同学脚轻微骨折,她的父母在带她看过病后,特意又送她去另一个地方的一个小有名望的医生处看诊。一个星期之后她回到了学校,脚也打上了石膏。她的妈妈为了方便照顾她,一直待在长沙。她的爸爸五一假也从老家赶来长沙,看着她趴伏在她爸爸的背上,她的妈妈走在后面提着书包,我这个旁观者倒是先被感动了……这才是一个真正温馨的家庭啊。 戴涵和林鸿川能给她多少家庭的温暖我不知道,但我想那大概不会多到哪里去。一个总是有意无意挑唆亲生女儿去厌恶丈夫的长女(同父异母)的女人,我实在不认为她能有多大的心胸去接纳丈夫同他前女友的女儿。 如果说看到前面戴涵总是对林满不冷不热的地方时,我只是觉得很奇怪(也想到了不是亲生母女的可能),但一整本文看下来,我真的觉得戴涵过分了。有这样的一个母亲,最终的直接受害者,是她的亲生女儿林想涵,小小年纪,就娇纵刁蛮任性到这种地步了,长大后可想而知。
《初恋的一百种甜》读后感(六):初恋的一百种甜,我给你打一百分!
小清新校园派最具实力新人晏生新作《初恋的一百种甜》,一段纯美至极的校园青春时光,原来初恋可以这么甜!读了这本书,初恋的甜作者有没有写出一百种我不知道,但是狗粮,作为单身狗的我反正是吃撑了!单身狗们!这里狗粮管够啊!小甜心们!这里小甜饼不限量啊!
这里没有恶俗狗血,没有勾心斗角,没有残酷现实,有的只有甜蜜!初恋的甜!真的好幸运,周彧林满是初恋,穆之菏跟徐东鑫也是初恋,他们很平静的让自己的初恋顺利成长,从高中到大学,从脸红到求婚,不管天南海北,细水流长,依然在一起。这本书里的几乎每一件事每一个字都是小确幸一样的存在。
这本书是我读过的少有的几乎所有角色都是我喜欢的,没错,我喜欢这里面所有人,除了林满的父母。我喜欢周彧林满的互宠,喜欢穆之菏徐东鑫的互为充要条件,喜欢齐子帅陈颂两只单身狗的搞怪耍宝,喜欢周围朋友们对他们的撮合与祝福,喜欢教官老师们对他们的教导,喜欢这本书里的一切。
最喜欢那句:校服是最好的情侣装。在似懂非懂的年纪,相互依赖、相互保护、相互宠爱、相互鼓励着长大,从校服到常服,再到婚服,他们一直都穿着情侣装,因为他们真正相爱。
最喜欢看周彧喊林满“小姑娘”,那份宠溺伴随着他们一生。从小时候她拉着他的衣服喊着哥哥,到长大后她在他怀里被叫着“大闺女”,时间如同一条宽广的河流,他们涉水行舟,直至永久,多庆幸没有被冲散。
看完全文,感觉意犹未尽,这种小甜饼请给我来一百吨好吗?作者大大快去写番外啊,从高中到大一放假就没了?我还想看周满、菏鑫夫妇结婚生孩子呢!我还想看齐子帅陈颂找对象谈恋爱呢!我还想看他们这一群人一起慢慢变老呢!我还想看他们成为小区百岁老人团伙呢!我还想看他们的子子孙孙谈恋爱呢!可能有人会觉得这么甜、这么圆满也就只有小说里有,现实生活中怎么可能?但我觉得为什么不可能,虽说小说是虚构的,但里面的无论高中生活还是大学生活都是我们的真实写照啊!真实生活中哪有那么多恶毒的女配、恶心的男配啊!这本书到这就完了,但是我知道,故事还没有,这些人一定在我们未知的达不到的世界里继续他们幸福的生活。
首先,我想提出一个问题,大家眼里的初恋都是什么样子。
他到底是那个每次成绩都排在年级前端的学霸,还是那个在篮球场上力挽狂澜的英雄,或者是那个温暖明媚笑起来整个世界都跟着灿烂的少年。
不管是谁,他们总有吸引你的地方,我们总是会被优秀的
或者,他也可以像周彧年纪第一,学校老大,运动学习都不落下,个性顽劣,却又让老师拿他没办法,高冷却也可以在林满面前温柔,会说:跟紧我;会说:我保护你;会说:别哭,小红花都给你。
这大概或多或少就是大家心里初恋的样子,长得好,成绩好,运动好,受表扬有他,做坏事也有他,重点是,他对林满好。说他高冷的那些人,大概没有看见他在林满面前的样子,不管是多大的火气也能被林满一句话给降下来,这大概就是所谓爱情吧。
看周彧和林满的小日常,不管是考试,还是帮忙完成作业,帮充饭卡,这些点点滴滴的小事情,就像是真的再重新体验了一遍高中。
书中除了林满每天都被周彧捏在掌心逗之外,还有就是他们的校园生活。
像大多数的孩子一样, 他们有着那个年纪都该有的样子,莽撞,叛逆,追求个性,开始有自己的想法,所以也会明知违反校规却偏要去钻一些小空子。
比如,偷偷从校外带烧烤,比如,偶尔顶撞老师。
当然,他们也会因为马上交作业而变得慌张,会因为一次比赛的胜利而欢呼雀跃,甚至一个小小的假期,都能让他们满足好久。
校园生活大概就是这样的,三五个能够闹成一团的朋友,偶尔互相包庇,偶尔偷偷闯祸,打打闹闹,开开心心,这样,就算是被试卷和练习题压迫的三年,也永远不会缺少乐子。
看《初恋》的时候,总是会让我想到我的高中生活。
有一个寝室的好朋友,和对面男生一寝室的兄弟。
那个借了无数支笔,从来没有还过我的同学,那个成绩优秀,长相清秀,带出去倍有面儿的同乡,还有那个一进去就和我称兄道弟,义气十足的同桌,以及我一寝室貌美如花的室友。
下个月,就要去参加我们寝室的第一个婚礼,到时候我应该会哭吧。
毕竟,我们是一起挑灯夜战,一起拉扯起床,一起上下课,也一起躺在床上聊心事的朋友,想一想,时间真快。
如果,我是说如果再给我一个机会的话,我一定好好的,更加用力的珍惜那三年相处的时光。
高中,真是一个让人怀念的时候啊。
我花两天时间看完了露露的初恋一百甜,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谈恋爱好棒哦。
其实一直到今天,我都对“初恋”的定义拿不准,不知道是第一次小心翼翼喜欢的人,还是第一次正儿八经确定恋爱关系的人,不过呢,初恋应该跟心动息息相关,在我能回忆起来的所有心动中,最不得了的,还是念高一那会儿。恰巧和周彧林满故事发生的时间一样。
高一第一次安排座位,我和那个男生隔出了一条迢迢的山水路,于是我就可怜巴巴去找班主任,老师我眼睛不好坐中间有点看不清,于是班主任特别豪爽的往讲台旁一指说,坐第一排吧。我可高兴啦。当然,坐第一排没有什么好高兴的,可是我马上就和他前后桌了呀。
他成绩很好,不过不是那种努力型的,除了班主任的数学课,他基本都有干点别的。
我那时候年纪小,对喜欢这件事咬得特别积极和主动。他聪明,还带点狡猾,自然知道我喜欢他,可就是仗着我没认真告白就不戳破来拒绝。我数学成绩向来差,上课就更不爱听讲,桌兜里总放着一两面镜子。有一次我拿着镜子玩,突然想到其实可以借助镜子偷看坐在身后的他,于是就特别起劲的调整角度……看着看着,突然他就发现我了,然后他记笔记的手停了一下。其实我不知道他能不能看到镜子里的我,总之,我和镜子里的他对视了,他对我笑了笑,低下头重新记笔记的时候,笑意也没褪。我清楚的记得,他穿了一件黄色T恤。
天呐,你们敢信吗,就算过去差不多十年了,但只要一想起这个场景我仍然心动得不得了——哪怕后来我接连不断的恋爱阵仗一个赛一个的大,但唯独这个看起来隐秘又细碎的瞬间,才让我心动到整个人都傻掉。现在来想的话,他大概在心里无奈,诶,我前桌好烦啊。
当然啦,我没有林满同学的好运气,我和他没有结果。
在我热热闹闹轰轰烈烈喜欢他的时候,他心里也藏着一个别的小姑娘,后来他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念大学,我听说他们依旧在一起。可不管怎么样,他给过我的那一瞬,我永远感激。
露露写东西,有一个特别神奇的魔力,就是能让人一下子回到当年。
当年青涩又单纯,笑是真的,哭是真的,做什么都是真的。大家都有过那么一个当年。
近来我总被一些长辈问,你们这些小姑娘没谈过几次恋爱也没体会过什么人生,怎么能写那么厚一本的言情呢。我说不知道呀,乱写的。但我心里知道,才不是乱写呢。
爱是人类的本能,年轻也好,衰老也好,拥有也好,失去也好,它长在身体里,融在血液里,是割舍不掉的一部分。你可以尽情的幻想它,也可以命令它长眠,但总归,你都要遇见既特别好又特别对的一个人,然后爱的形状就会一点一点的,以肉眼可见的程度具化出来。
你见过,就再也逃不掉。初恋嘛,我想我体会过了,呐,现在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