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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的青春日记(二十四)

  97.4.26

  上初中的时候,曾经有一个温柔年轻的英语老师。她起初是很喜欢我的,后来不知怎的渐渐疏远与陌生。甚至有一次我被她赶出教室在街上流浪了大半天,又在她桌前掉了一地的金豆。当时我实在是想不出她不喜欢我的理由,后来据说是因为我有一个复杂的性格,且与班中一男孩有关。我愕然。我承认有时候我要比同龄的人想得多,有时做出来的事也是固执而莫名其妙。在别人眼里那便是任性。没有一个老师会喜欢一个任性的学生。我的复杂性格便在那时渐渐地显露出来了,而我当时有些委屈,总觉得有一个复杂的性格并不是我的错。

  前不久,我再次遇见她,如今她已为人母。聊起以前,仿佛不经意之间她又提及我的性格。她说我手上的纹线复杂,反正我本身就一向复杂。说这话时候,她的眼里很明显地带着点蔑视和不屑。我忽然被刺伤。心里有种莫名的刺痛。晴朗的天里,我无端地觉得冷。是的,我是复杂,复杂的思想,复杂的心绪,可是我始终不认为复杂是一种过错。那是与生俱来的性格。我没有必要为了旁人而去改变它,尽管你可能不喜欢它。

  这件事在我心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坦白说,我曾经很喜欢她,我想我对英语的兴趣至今未减与她有着很大的关系。我也曾经恨过她,恨她的不肯了解,恨她的冷淡漠视。如今恨也好爱也好都已成过眼云烟。无论简单还是复杂都是一种美丽,就看你怎样看待它。

  97.4.26续

  今天有三件事要写。

  其一,春泉的妈妈让我带信给她让女儿回家。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但我找不到她。

  其二,昨天小红居然在我家附近等了一个中午。因为我对他说下午会出来,其实我整个下午都在梦游周公。

  其三,去找春泉时,在卫红家意外地见到培福。惊讶之余,思绪又被牵扯到往事中。也是去年这个时候,他曾经吻过我。我们之间就仅止于这个吻。别的什么也没有。我谈不上喜欢他,只是他总让我有种归宿感。我还记得我曾经对他说过,如果有一天一个人都不要我了,我就嫁给他。这句话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真的,他从一开始给我的感觉就是归宿感。当时我心中就有个奇异的想法,假如有一天我累了就嫁给他。解释不清那种念头是打哪儿冒出来的,自己也觉得奇怪。

  这一年来,我几乎已淡忘了他。而见到他后晚上居然还做了个梦,梦见他说什么5月10号,11月6号会回来,当真是奇怪至极。

  除开这三件事,我忽然觉得还有必要写些什么。这三件事,一件是责无旁贷的,一件让我有些许的感动,一件让我迷惘。人的相遇真的是很奇怪,人们总说相遇是缘,而我却有缘无份。彬离开我已有八十二天。我依然忍不住念念不忘。

  黄昏时赶去金穗大厦,买了只灯泡,还有一本日记本。蓝色的,是我钟爱的一种颜色。

  那天打电话给小红的妻子,当时小红也坐在旁边,我们聊得很开心。我这儿的电话小红没有哪一天不打,反正我坚守原则,绝不主动找他。我要渐渐地脱离这个已经裹紧我太久的圈子。昨天小红从十二点半等到二点半,又从四点半等到五点半。他从家里出来,路远又没自行车,只为了我顺口说了一句下午会出来。我不太相信他说的话。我知道等人是件很难熬的事。我生平也最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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