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冬己

  

  第一章

  金秋九月,暖阳斜照,一如七年前般美好。上海老城区的佳艺育儿园周围绿树成荫,莺歌婉转,蝉声阵阵。阳光透过林叶间懒懒地斜射下来,洒落在于真卿的发上,肩上,甚至全身上,但他似乎全然不曾察觉到,只是带着诧异的难以置信的眼光,一步一步地,一步一步地,慢慢地向前走去。

  空阔亮堂的楼亭里,六十多个懵懂无知的孩童们端坐在小板凳上,不哭也不闹,只是围成了一个圈圈,都扬起智慧的小脑袋,塑起智慧的小耳朵,专心致志地听被他们围在中间的冬己给他们讲那亘古不变却总能警醒世人的小红帽的故事。阳光懒懒的,触摸在人敏锐的神经上,温暖的令人昏昏欲睡。冬己手捧幼儿读本,微微眯着眼睛佯装成线缝儿,看看孩子们那未被世俗玷污的纯澈的眼睛,神色超乎寻常的和颜悦色,声音超乎寻常的温和柔美,心境超乎寻常的淡定自然,一切的一切都超乎寻常的无比正常——为了迎接他的到来。

  “……从前,有个可爱的小姑娘叫小红帽,有天妈妈让小红帽把一块蛋糕和一瓶葡萄酒送去给住在森林里的外婆,小红帽高兴地答应着去了,但却在森林中遇见了狼,她不知道狼的凶恶,把来的目的告诉了大灰狼……大灰狼把外婆吃了,然后……”

  “周冬己?”一个相隔七年但熟悉依旧的声音经微微秋风相送而来。

  恍若久梦初醒,甩动早已不再飘逸的短发,冬己用深情的回眸看了个究竟,阳光里,一个人,身形伟岸,西装笔挺,眉目含笑,气宇轩昂。七年过去了,他如旧?他如旧!

  感觉很清纯很清纯,像是很突然很突然,说的很惊讶很惊讶。冬己简直不敢相信,“蹭”的一下站了起来,手中的书本不知何时也已经滑落,眼珠子讶异得像要蹦出来,嘴巴也不顾形象地张大成了O型。“于真卿?真的是你吗?多年不见了?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一别七年,竟然不想还能再见,真让人意想不到啊!”

  阳光下人有些模糊,眼里笑意依旧,“不是说‘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吗?’说的就是今天这样的情况了——碰巧朱迪加班,保姆又临时有事不在,所以就只好我来接简妮回家了。刚刚从远处看着像是你但又不能肯定,只是顺着林荫道一路摸索而来,直到走近了看清了确定了是你之后才敢叫出你的名字,看到你回头的那一刹那,才真真实实的的确确相信了见到的就是你。对了,我一直以为你已经不在上海了,我也一直以为没有机会再见到你了,今天的相见真是幸运!”

  旁的一概省略,只听到朱迪——朱迪?冬己的长睫毛趁他不注意时情不自禁抖动了一下,然后开心地对他笑了,说:“我也没有想过会有再一次的相见,真的是上苍赐予的幸运,古语说的‘有缘千里来相会’真真是没有错,怎么样?一切都还好吗?”她不想失了自己在某人心里原先的印象,所以坚守着自己也厌恶的文艺路线——情非得已。

  幸运的相见?何以见得?天下的幸运多了去了,独独不是这一次。茫茫上海滩,最好不见,我永远都不会留恋——这是心里的声音,上面是口里的声音。

  话语里洋溢的幸福比九月的阳光还要温暖“一切都好着呢!坚持着自己的梦想,努力的过生活,在自己年少青春时努力奋斗着,有一个值得自己去守护的家庭,更重要的是还有一个很Q的简妮!生活的车轮很有规律的行驶着,总之过的还算CONTENT了。你呢?一切都还顺利吗?”冬己听得出那是一种很愉快的口气。

  如果我告诉你一切都很顺利你会相信吗?你一定要相信的。冬己想着——“我很好,岁月也静好。退学后,我回到家中,为谋生计读了幼师;两年后,我嫁为人妇,丈夫是一个很不错的人,我们【真的是“我们”】都是很顾家的人,为家庭努力着。哦,对了,儿子今年五岁,还算是简妮的哥哥呢!”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满脸幸福的样子——这是冬己为某人编织的事实。

  忽然不说话,眼睛直勾勾盯着她,像是要把她给看穿似的,难不成怀疑她是在说谎?听得清风吹动草叶的声音,阳光洒照树叶间的声音,他略微质疑的心跳动的声音,如此轻松地忘怀过去畅谈现在,你大可不必讶异,你行,我也行。

  插在裤带中的手很自然地抽了出来,还不忘在空中比划比划来调和那过度的惊讶,于真卿没有再追问什么,仅仅是很阳光的对她笑着说:“那就好,你走后我还一直担心你,不知道你过得到底好不好,有没有受委屈,现在好了,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其实聚也好,散也罢,总之生活还是得继续,对吧?”眼睛还是这样对望着——一个难熬的片刻,真分不清那眼里的笑意是真的笑还是挖苦。

  任凭岁月是怎样无情的一把杀猪刀,我都得自己做些改变,即使是为了迎合你的不得不做出的改变——我也在所不惜。冬己俯身拾起掉落在地上的书本,随即很轻柔地拍了拍上面本没有的灰尘,抬眼对于真卿莞尔一笑说:“《飘》里不是说了吗?Afterall,tomorrowisanotherday.所以,生活还得继续的道理我是懂的。”她调皮地转动了一下食指,很随意地说了句:“你还是这样,总喜欢以大人的口吻教育一个已经不再是小孩子的大人。”

  被遣散的孩子们自顾自地在一边玩耍,笑语声还回荡在耳旁,阳光很无私的照耀在他们彼此身上,前面的话语算是挑逗吗?于真卿无奈地摇了摇头:“哪里?没有回江西老家吗?为什么还待在上海啊?每个游子都有一颗似箭的归心,我记得你曾经就是最在乎这一样了。”

  “生活嘛,为了生存而活。上海是个花钱的好地方,也是个赚钱的好地方,丈夫和我都盼望有更好的发展,所以希望在这里寻得一两颗核桃,我在这儿工作也有一段时间了”冬己很淡然地将书翻出哗哗的声音,“呵呵,也算是给我们儿子灯灯的未来创造一点资本,免得到时候遭遇什么的话有的父母无能为力只能任其沉沦,而有的父母却能只手遮天为其铺设好一切【心里的声音:真卿,这是我心窝里最真实的心里话,这是历经真实事件的人具有的不容置疑的发言权】。我们希望将做前者的能力提升到做后者的能力,况且我丈夫的亲表姐在上海混得不错,在这陌生的土地上,我们互相也有个照应。”

  “嗯嗯”,于真卿赞许地点点头,“在家靠父母,外出靠朋友,有亲戚更是行事方便。简妮上这所育儿园不久,我也是第一次到这儿来,算是人生地不熟吧,怎么?不带我好好参观参观吗?”

  “那是肯定要的,乐意之极!”冬己用快活的语气答道,“可这鸟大的地方……呵呵”她抚了抚遮眼的小撮刘海,招手向对面的一位年纪稍大的阿姨说:“岚姐姐,我离开一小会儿,麻烦你帮我看着点这群小捣蛋鬼们,谢谢你了。”说完便转身笑对于真卿,做了个waitress的迎宾手势说:“请吧,饶有兴致的参观者。”

  “育儿园是小型的游乐园”,沿着育儿园周围的林荫道走时于真卿不经意说了一句。

  游乐园?是的,很像我们曾经的一去不复返的游乐园。

  “只要孩子们玩的开心就好,看!”冬己手指前方育儿园“坐落在左边的一排屋间是孩子们上课和玩闹的,右边的是这些小鬼们用餐时占用的,那儿,就是那儿,那是我们老师休息的地方,挨着它的小屋子是接待家长的,走吧,过去看看。”

  “恭敬不如从命。”于真卿眼带笑意。

  如果我们一起,定会是现代里的一对令人羡慕的古典情侣。

  “喝茶吧,刚刚沏好的,上回园长去了趟云南顺道带回来的,岚姐姐见了嚷嚷着要了过来,但比不得卡布奇诺、冰镇果汁之类的解暑,品尝品尝?”冬己举茶杯于半空中,向对面的人邀请道。

  “喝茶的女人气质最似奥黛丽赫本。”于真卿也端起桌上的茶杯,随意评论了一句。

  奥黛丽赫本?那是一生挚爱的偶像啊——当然也包括今日的赫本头,盼望着能效仿昔日佳人的万分之一二,可人就是这样,你一生中最渴望成为的样子就是你最难成为的样子,甚至是你一生都不可能成为的样子。

  “这茶不错,虽不是普洱碧螺春那样的名茶,但也清香怡人,沁人心脾,谢谢你的盛情款待。”于真卿接着说了句,“将近5点了,话也说了这么多,参观也参观得差不多了,简妮也快放学了吧?”

  “哦,说什么谢谢啊,差点把你的正事给耽误了,简妮是岚姐姐班上的,要不去岚姐姐那里接她好了,走吧。”冬己起身。

  “回来了!岚姐姐”冬己走进她工作的地方,跟她打招呼道,“这是来校了解情况的简妮的爸爸。”

  “侬好侬好,非常欢迎。”岚姐姐忙上去跟他握手。

  “简妮在这一切还乖巧吗?我是来接她放学回家的,应该到时间了吧?”于真卿笑着问,他最不缺少也令人欣赏的就是他的笑——尽管有时那是万恶之源。

  很客套地你一句我一句应酬完了,冬己送他们父女出育儿园大门。“爸爸,妈咪有没有回来,我要妈咪!”简妮一直很烦地吵闹着问。“快了快了,回到家就能见到妈咪了”他语气里没有不耐烦,是耐心和爱意。

  “路上小心”冬己像往常对其他家长一样的说道。

  “嗯嗯,会的。”于真卿回头,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站了一会儿忽的一拍脑袋说:“哦,朱迪朱迪她还不知道你在上海呢,有空来我们家坐坐吧,你和朱迪曾经还是很要好的朋友呢,我们都很欢迎!”

  “一定会的。”冬己笑语盈盈。

  好朋友,曾经的,我一定会的。

  ……

  天灰蒙蒙的,耳畔吹着刺骨的寒风。于真卿刚下课拿着书本从教室出来,周冬己站在他跟前。

  “我打算要回家去了,今天,算在此正式告别吧!”周冬己别过脸去,理了理被风吹散的刘海,不敢正视于真卿。

  “回家?期末考都还没过呢,你怎么可以回家?你怎么能回家?”于真卿目光直逼周冬己的黑发,恨不得把她的头掰碎了好好看看她头里装的到底是什么思想。

  “在心里极度慌乱无法安静的时候,家是让烦恼沉淀最好的地方,我现在烦恼剪不断,越理越乱,所以我有充分的理由回家。”周冬己强词夺理。

  “无法安静?可以去图书馆啊!图书馆静的掉针可闻,绝对是一个学习的好地方!”于真卿极力阻拦。

  周冬己仰天长叹:“我只是想太多,学习就业工作问题什么都有无论在哪里,,我都无法使自己静下心来学习,我一点也看不进去,什么传播学概论,什么中国文化通论,我学了快一个学期什么毛线都没有得到,我不是学习的那块料,与人交往不会,嘴不油舌不滑,大庭广众之下总是说错话,与你在一起出糗的日子占大多数,我与这茫茫大上海总是格格不入,如今多学也是无益,及时全身而退对我而言又何尝不是一个万全之策!”周冬己去意已决,垂死争辩,但她依然没有说出离去的真实原因。

  “不为父母,就算是为你自己你也应该坚持下去!”于真卿怒不可遏。

  “我正是为了我自己,为了我父母而回去!”周冬己争锋相对。

  “你爸妈生病了吗?很严重的病?”于真卿关切地问。

  “没有,他们都健全而且健康。”冬己如实汇报。

  于真卿的眼睛里散过一道寒光“那你回去做什么!”

  “车到山前必有路,回去了总会有事做。”冬己明显底气不足。

  于真卿逼视冬己的眼睛,从她的眼睛里,他看到了自己的眼睛,也看到了冬己那撞上南墙也不回头的倔强。她的眼睛红红的,他的眼睛黑白分明,但免不了沾了世俗的尘埃。

  许久许久,于真卿目光模糊地看向前方,说了句“还有什么比不思进取更让人失望的!”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周冬己站在原地,头脑发热,嘴唇发抖,气血上涌,咽喉哽咽,她手掌紧握,欲哭无泪。

  无语。

  或许只要他说:“就算不为自己想,也要为我们的将来考虑一下,考虑到我们的将来,你也应该留下来。真的,请你留下来。”

  或许这样,她就真的会留下来,忍辱负重地留下来,和他一起。

  但他没有这么做,她也没有这么做。

  于是,在今天的故事里,他们只能选择像故事里那么做。过程或迂回曲折或一条直线,结局或喜或悲,评议或好评如潮或毁誉参半或恶语连连,这,都是他们的选择。

  只是现在,目送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她突然抬头望向西边不太刺眼的秋阳,然后将拳头不知不觉攥紧了,深深吸了一口气道:“侬好,哈姆雷特,你要让她偿还的只是一块‘敲门砖’的代价。七年的痛苦,你让她一年偿还,七比一的比列,你一点儿也不残忍。”

  第二章

  昏暗微弱的灯光下,刘健在桌角摆弄着他的小工具袋,有螺丝刀,铁锤,钳子,只见他时不时用嘴吹一吹上面的灰尘,左敲敲右敲敲,还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回来了,灯灯睡着了吗?”冬己推开门,放下包,向桌旁的刘健问道。

  “刚睡下,本来说等要你回来才睡的,可在床上看着看着小人书就自己先睡着了,瞧,屋里的灯还亮着呢,这孩子!”刘健边修理工具边答话。

  “小孩子嘛,大都是这样,早睡早起是好习惯,你也别怪他那么多了。”冬己宽解到,而后脱下今天白天穿的那件新买的名牌工作服,换上了自己平日里的那件睡衣,一边收拾着,准备沐浴用品。

  “见着了吗?”刘健很平常地问道。

  “见着了,就今天下午”,她举着个浴球在半空中,“明天周末你方便吗?他邀请我们去他家玩玩,我也想去拜访拜访我久违的好朋友。”

  叮叮当当的声音顿时停了下,接着是沉思,沉思……良久才说:“好吧,明天带上灯灯一起。”

  次日,乘坐8号线从人潮人海里挤出来后,又是一个艳阳天,碧空万里像洗过一样,蓝澈如海,明亮如镜,不似半点地上的污浊。灯灯穿着墨绿的运动服,配一双耐克运动鞋,抬头挺胸走在他们前面,那气势就像个参军的战士似的;刘健换上了他只有过年过节时才会穿的那套西装,脖子上寄一条红白相间的领带,脚上皮鞋也擦得铮亮。冬己还记得那条领带是有一次他们一起经过路边地摊时,跟那饱经风霜的师傅讨价还价许久才买到手的,今天算是派上了大用场。说心里话,她真心感谢这爷俩,为了今天这次拜访如此盛装打扮。为不负人意,冬己自己也是掏尽血本,上身名牌灰色风衣,下身黑色性感丝袜加双她最厌恶的高跟鞋,肩跨时尚名牌包,头发还好,赫本头,干净利落。一切都很和谐——因为他们是一家人。

  “只是来玩玩呀,何必样样具备,让你们花费那么多?”于真卿人未近前声先到。

  “没什么,礼尚往来罢了”冬己把礼品交给于真卿伸过来的手,“很雅致的别墅嘛,有停车位,有花圃,而且还安扎在这样宁静美好的郊区处,远离了市区的纷纷扰扰,撇开了人群的熙熙攘攘,灵魂和身心都将得到一片安宁吧?”她像是对前来迎接他们的于真卿开玩笑道。

  “亲近人群是人类的本能”这是你说的,朱迪,你就是为热闹和斗争而生的,住在这么修身养性的地方,想必也是他的选择吧?和我多么相似的选择!

  “哪里,市区都是寸土寸金的地方,灯红酒绿的,那是有钱人的温柔富贵乡,我们这些世井小民偏居一方就够啦!”于真卿不改他昔日的谦逊与低调。

  一路谈笑风生的,说了许许多多的话,不知不觉就到了屋门前。于真卿作为东道主,抢先揿响了门铃,冬己与他并排站着,极富耐心的等待着。

  “来了来了,谁敲门敲这么久,烦不烦啊?吴妈哪去了?怎么不来开门?真是!敲半天!来了。”冬己知道,那是朱迪的声音。

  开门,站定,呆滞,手臂无力下垂,脸色僵住,瞳孔变成自冬己认识她以来冬己所见过的最大,口里想说却讶异的说不出来,只是杵着,呆若木鸡。

  “事先没告诉你,是想给你个惊喜,但也不必惊喜成这样吧?是多年没见了,来,这呀——周冬己,久违重逢的老朋友了,当初我认识她不认识你的时候她还经常跟我提起你,说你们友谊深厚;而我认识你她走了后你却很少跟我提起她呢——不过没关系,今天总算再见了,哦,不是,是再次相见了,至少笑一笑吧,来,这是他们一家人。”于真卿说着,将冬己和灯灯爷俩推搡到一起,站到了朱迪的跟前。

  “啊?哈——哈——哈!”朱迪破苦瓜脸为笑,“好久没见了,我还以为你忘记了我们呢,你变化好大,差点认不出来了,侬好侬好!”说完伸出手来与冬己相握。

  忘记?我怎么会忘记?那个涂着兰蔻的化妆品去申请贫困助学金的贫困女孩!变化?我怎么能不变化?在你面前我永远都不会再是那个被你看不起被你随时践踏随地踩的黄毛单纯丫头了,我所经受的,你必经受。

  “Longtimenosee,朱迪”【是“朱迪”,而不是我初次见你时你硬要我说的“Judy”,我不会改变我自己,尤其是在你的名字“朱迪”的发音上】看着她极其人性化的人字拖,冬己极其人性化地说完后伸出手,与朱迪友好相握。

  “嗯?嗯,嗯!”朱迪用眼珠子望着她,像是要把她给吃了才甘心,但“翻脸比翻书还要快“的古训诚不欺人,随即旋风般转变为热情地说:“外面大太阳热死人啦,进屋吧。”

  灯灯早就在外面站的不耐烦了,听到这话后兴奋地差点就要冲进去躲避这毒日,只听朱迪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地面瞪眼说:“换鞋!”

  灯灯被这架势吓一跳,站着不敢动,朱迪用眼睛轻佻地看着冬己。

  于真卿赶忙拿来鞋,叫灯灯换上,还说“干嘛呀这是?别吓着孩子。来,伯伯给你换上。”

  刘健没有说话,从朱迪开门到现在,他一直都保持沉默,没有说话。

  很宽敞的客厅,地面干净得可以倒映出人影儿,显然是不久刚刚被打扫过,天花板上闪亮的华丽吊灯正对着地面一张复古的茶几,茶几左旁是台大型海尔冰箱,右旁是沙发,冬己一家人就被邀请坐到了沙发上。他们一家三口坐在一排上,对面坐着朱迪

  于真卿从冰箱里取出些冰饮料,招呼大家喝。灯灯从他手里接过大杯的小美冰激凌,喜滋滋——毕竟很少吃,甚至没有吃过。

  “今天中午在这儿吃吧,吴妈已经去准备了,老朋友一起叙叙旧,你们就别客气了。”于真卿自作主张道,不知是忘记了还是本来就不在意他妻子不高兴的脸色就对我们说了上面这番话。

  “怪不得,我说吴妈今天买那么多菜干嘛,我早该料到了,早该料到了!”朱迪嘴一撅,揶揄道。

  好家伙,是呀,你要是知道我会来,也不至于如此邋遢地出现在我面前吧?

  “我们很乐意接受你的盛情邀请,其实我们将近中午才到,原来心里也就是这样打算的。”刘健开口就是金言,字字铿锵。

  “是啊,朱迪,我们也好久不见了,好朋友啊,终于可以趁这个机会好好聊聊了,你说呢?于真卿?”冬己神速般接上了刘健的话,附和道。

  “是啊是啊,我一定尽地主之谊,盛情款待你们,哈哈哈……吴妈呢,回来了不?”于真卿面向朱迪

  “在厨房瞎忙活,刚刚叫门时耳朵聋了似的,任凭天打雷劈的巨响也不出来迎接贵客,就知道为一顿饭瞎忙活。”朱迪边说边走向厨房边喊:“吴妈!吴妈……”

  好家伙,你就尽管冷嘲热讽去吧,以前在宿舍的时候我会吵着劝解你,与你分辨,如今世道变了,我也要与时俱进,你一鸣惊人鸣给自己听去吧!冬己心里暗骂。

  当然在说一不二的法治社会,雇员还是得听雇主的,替人办事才能拿人钱财,无论雇主这一鸣鸣得多么鬼哭狼嚎雇员还是得老老实实洗耳恭听。

  只见吴妈慌慌张张火速赶来:“于夫人有什么急事吩咐吗?”

  吹鼻子瞪眼睛指桑骂槐酣畅淋漓大骂一番后,主仆两人重返厨房继续“工作”,但说话声音依旧不绝于耳余音绕梁。

  不知道等了多久,不知道她们叽里呱啦在厨房里说了些什么,也不知道吴妈一个人往返于厨房和客厅多少回,只是后来不知不觉中菜就摆满了一桌,管他,动筷吧。

  中国是一个美食大国,中国人的很多大事都是在酒桌上谈成的,所谓的“酒桌上谈生意,事半功倍”。但很多时候,酒桌上的话,只能信一半,有时候连一半都不到。

  “想当初我们在学校,天天都是那几个菜,青菜冬瓜萝卜,虾米红烧肉鹌鹑蛋,吃得我们都叫苦求饶,一个个的面色青黄,哈哈……我记得大一时吃饭见了条虫子,气愤地去找食堂阿姨理论;大二时见了条虫子,乖乖把碗放下不吃了;大三时见了条虫子,淡定地吃下去算了;大四时严峻的压力,连虫子都不曾发现了,在食堂,通常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于真卿趁着大家高兴说了许多话。

  “哪有?食堂不好就没地方去了吗?我现在还记忆犹深呢,每当我在食堂吃不好的时候,我们都是一起出去外面吃的呀,况且你有那么多饭局要应酬,我蹭饭蹭多了大家就都熟悉我们俩啦!对吧?冬己?”冬己最受不了朱迪小鸟依人,一如既往娇滴滴羞答答的样子,但最柔弱的外表下隐藏的往往是最邪恶的心,你信吗?真卿?

  “对呀!我还很怀念那盘没有吃到嘴的虾呢——趁巧桌上这盘龙虾鲜嫩可口,一看就很有食欲,”冬己夹一个小的剥了壳放进嘴里,夸赞道;“吴妈,你的手艺真的很不错呀,来,朱迪,你是女主人,我给你夹一个。”她用筷子挑了个没有剥壳的大龙虾夹到她的碗里。

  “谢谢。”朱迪笑意盈盈。

  “谢谢,周小姐过奖啦。”吴妈笑意盈盈。

  昔日在食堂,你执意要我给你买一盘虾,贫囧的家境使我这点力都不能为你效,真的很对不起。你当众说我小气鬼,令不明所以然的同学们对我指指点点,让我一下子就成为了公众人物,谢谢你的恩德,我铭记在心,今天的虾算是我对你昔日恩情的报答——冬己忽然想。

  简妮在于真卿身边,看冬己和她妈都吃过虾了,也嚷嚷着:“爸爸,我也要一个,就是那个虾米,我也要一个。”

  “来,叔叔给你夹一个。”那盘虾摆在刘健的面前,于是他好心夹了一个就要送到简妮的碗里。

  “不用麻烦,妮妮有洁癖,妈妈来。”朱迪拒绝了,自己把一个龙虾剥了壳递给简妮。

  刘健不语,把龙虾放回自己碗里,吃了。

  谈天说地间,已酒足饭饱,谢过了于真卿一家人的盛情款待,冬己一家走出了刚才那扇敲了半天才开的门,而此时天色已经有些灰暗了,上海就是这样,冬己觉得——天黑得有些太早,撇开那些经度纬度的地理知识不谈,不知道这是不是自己的一种错觉。

  她一只手,他一只手,他们牵着灯灯走在他们的中间,不管其他火急火燎赶路的人,他们三个自顾自地像散步一般向前走去。

  “刚才朱迪那样说,你别在意,她没变,还是这样,心直口快,刀子嘴,斧子心。“一路只有冬己和灯灯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刘健一直不言语,她以为是生气了,便试着挑开话头。

  “我算是有点了解她为什么这么惹你讨厌了,但有些事自己心里知道就可以了,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那件事他也希望她可以忍,但她不希望她忍也不可以自己忍于是他尊重她的选择,走到了今天这一步】,何必给自己找那么多无端的烦恼,你也别觉得我受了冷落就是你对不起我,今天我来,说明这个忙我是心甘情愿帮你的。育儿园的工作虽然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得到的,但你也得想个适当的理由把他辞掉,下一步是打入他的家中,你自己要有心理准备。我看那个吴妈人见风使舵随机应变能力很强,,而且我私下里打听了一下,得知她是很惧怕朱迪,凡事看朱迪脸色行事,是其得力助手,你可以试着说服她或者与她结盟,或许会使事情进展得更顺利。”刘健一气呵成。

  “谢谢,”她蹲下身来,摸摸灯灯的头,“敷衍了一天了,走吧,去那边给灯灯买蛋挞喽!”

  “蛋挞?是特别好吃的那一种吗?我要我要!”灯灯听了,眼珠子都放出了亮光。

  “怪破费的,回吧。”刘健拉了灯灯往回家方向的地铁口走去。

  灯灯是个懂事的孩子,虽然只有5岁,但他知道这话里的意思,所以他没有哭也没有闹,只是看了冬己一眼,然后乖乖跟着刘健向前走去。

  冬己站在原地,捏捏自己那空瘪的钱包,任秋风吹过她的脸,感慨——我知道,这也是为我好,我的经济能力,你懂,我自己也懂。

  于是,冬己不再争辩,大步向前,跟上了他们的脚步。

  第三章

  日子就这么如大河水入海般过去了,一眨眼已经翻过了一张日历,上海临海,但冬己并没有看尽所谓的潮起潮落,生活如一潭死水,平静里蕴藏着能量无限的躁动。自上次拜访之后,于真卿会时不时在晚上给冬己打一个电话,问候她晚安——很像多年前他们晚上睡前互问晚安的情景那样。有时她也会犹豫,自己选择这条路来走对不对,有时候被这个问题折磨得夜不能寐,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好几回感性差点占了理性的上风,差点就要收拾包袱回老巢了,心想着一切的苦和怨都烂在肚子里好了,但又想起自己走时辅导员的那一段话“人贱没得救!你也已经满18岁了,可以去打工了,走吧,我也懒得管你这样的学生了!当真是外地的贱!如今你走了倒干净,省的玷污了上海这片神圣的土地!”每每想到这儿,冬己便气不打一处来,但终究是感性战胜了理性——选择继续留在这儿。而刘健依旧摆弄着他的工具袋,忙着去给那些雇主们安装铝合金窗户。冬己前几日刚刚辞去了育儿园的工作,这几天接送灯灯上学和回家,时间倒也不再那么赶紧了,日子过得倒也还算悠闲自在。可再悠闲的日子也要精打细算度过,毕竟上海是一寸光阴一寸“金”的消费天堂,穷人要在这地方待下去,卖血卖肾都有可能。于是与吴妈的沟通交流变得迫在眉睫。

  第一步,对吴妈乃至其祖宗十八代的情况刨根问底,经着实调查后得出结论:吴妈,全名吴金花,年方四七,尚在闺阁中,待嫁。【仅比与冬己同岁的朱迪大二岁,不知为何于家夫妇都以“妈”的级别称呼她,或许是她饱经风霜看起来比较老成稳重吧,又或许是感叹时光飞逝不甘心自己衰老的朱迪有意为之吧:冬己心中如此想到。】另:祖籍广西一国家特别指定的特别贫困地区,世代贫农,老实人家。父母卧病在床,家中总共姐妹六人,无男丁。或许是由于生活所逼经济需要,毅然决然只身一人来上海打拼,初来乍到那时,年轻人嘛志在四方血气方刚的,连寻找工作时的脚步均是雄赳赳气昂昂,叫人咋一看那丫叫一个自信满满。可奔波劳碌了一个月还是一无所获后,吴金花终于领悟了什么叫做大城市的生活,加上身上所带的盘缠所剩无几几乎消失殆尽,吴不得不向现实低头屈服,做了保姆,美其名曰:家政服务。自于简妮出生之日于家开始聘用吴金花算起,吴已有三年的工龄。

  第二步,使其受韩信当日所受的“胯下之辱”而无韩信受辱之后的东三再起之气势。

  冬己无法也无意消灭她,但一定要打倒她赶走她。

  恰值于真卿赶公交上班,吴妈出门号称全上海最脏的道路军工路上,59路公交车风雨无阻来回往返,脏兮兮的道路一旁,走路眼不眨脚不停的上海人出乎意料地围成了一个圈,口里议论纷纷,手里指指点点。

  “我只是出来买菜,堂堂正正地走路,一不小心看见地上有个钱包顺道捡了起来,虽然我只是个给人打工的小保姆,但我还是会把捡到的东西交给他的(她的)主人的!”吴金花振振有词,竭力为自己的清白辩护。

  “你还敢狡辩这钱包不是你偷来的?我明明放在口袋里的,并且——我确信我的口袋天衣无缝绝不可能漏东西,好端端的,钱怎么会在你的手里?光天化日之下怎么会有你这么无耻的窃贼?虽然窃贼大都无耻。就算这钱包是你今天走狗屎运捡来的,你又怎么会大公无私把它还给我?现在的活雷锋早就死绝种了,贪图蝇头小利的人海了去了,你八成是想趁着没人时把这些不义之财占为己有,我说的没错吧?看看你自己这幅穷酸样就知道了,土里土气的,整个一乡下来的蝗虫!偶尔干点偷鸡摸狗的小事对你们来说已经是习以为常了吧?也难怪,给雇主家买菜打斧头已经成为习惯了吧?捞些油水尝些甜头足以让你心花怒放了吧?狗胆包天了现在,光天化日之下还行窃了……真不知道是哪家瞎了眼,雇这样一个小偷做保姆!要是雇主在场,我可得提醒他:家贼难防……”一个模样斯文清秀的“四只眼”大学生口若悬河滔滔不绝。

  围观的人们对其慷慨激昂的讲说赞不绝口,纷纷拍手叫好,还说像这样大胆的盗贼,如果法律允许,就该拉出去枪毙。

  于真卿也是圆圈的一部分,他亲眼目睹刚才这一场面,气的咬牙切齿,他决定,为了保证家里的财产及人身的绝对安全,回家后必须把吴妈给辞了。

  而当“四只眼”大学生得意洋洋地向冬己汇报战果以领取报酬时,冬己头也不抬将预先说好的报酬给他,看着他屁颠屁颠的远去背影后,冬己心底呐喊:现在的大学生啊,真是!然后她想起吴金花的遭遇,转过身去,泪流满面。

  泪归泪,也只有咸咸的泪,才能浇灌出成功的花朵,冬己知道,她要等一个电话,她在等一个电话。

  某日,他们一家三口用过餐,客厅的电话突然“铃铃铃”响起。

  “喂,您好?这里是刘健家,请问您是?”冬己放下正在洗涮的碗,接起话筒问道。

  “哦,您好,我是于真卿,我找周冬己,请问她在吗?”对方听筒传来声音说。

  冬己嘴角一笑,“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吗?我就是呀,怎么了?有事?”

  “是这样的,我今天下午去育儿园接简妮时,你岚姐姐说你已经不在那儿工作了,可以问问是什么原因吗?简妮她很喜欢也很舍不得你,这几天一直吵嚷着要见冬己阿姨呢!”对方的声音有些殷切。

  你打来的目的仅仅是为了问清楚这一个问题吗?课冬己知道——并不是。

  “是吗?这几日我在家里正闲的慌呢,有时间带妮妮来玩吧!关于育儿园那个工作辞退问题,原因比较多,首先我突然发现自己比较喜欢安静一点的工作,那些小鬼们太闹啦;还有就是育儿园离家太远了点,下班时间与我接灯灯回家的时间有些冲突;还有……”

  “这几天,吴妈不知道有什么急事回老家去了,”于真卿打断冬己的话,“听说是因为家里的老伴有些不舒服,又或许是因为儿子儿媳妇的原因,反正是不来干了,朱迪为了公司里的时尚编辑工作到米兰出差去了,我自己每天也在光电事务所里忙的不可开交,妮妮又总嚷嚷着要找冬己阿姨,家里乱成一团了……所以……所以想问你有没有可能过来照顾妮妮一段时间,她还那么小……而且……她也一直很喜欢你……”

  终于开口了——得偿所愿。

  “但,这件事,我觉得你还是和刘健说说比较靠谱吧”冬己推脱了一下,“刘健,有事找你,麻烦来听一下电话,”

  电话里寒暄了许久,刘健把电话递回给冬己,她拿起听筒继续听了下去。

  “其他的都谈妥了,只是这薪水的问题……你别嫌太少……”于真卿,原来你一跟我谈钱是这样的语气搪塞。

  “没什么,我们之间不需要讲这一套,你也不必愧疚,对于我这样一个没有文凭的人来说,这已经足够好了。”她很平静地说了这一句,然后自己僵住。

  蓦然间,忽的记起前几日遇见的“律政俏佳人”——高中闺蜜刘烨,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现如今在一律师事务所工作。了解冬己的状况后那俏佳人本想尽绵薄之力拉冬己一把,可她老板到底是个直截了当的人,当着众人的面说地斩钉截铁“姑娘,没那张纸,要人也要的不踏实啊。在有些事情上,关系斗不过体制。关系是软的,体制是硬的,如同以卵击石,胜算能有多大?”

  语重心长,一番话,说得在座的仁兄仁妹们无言以对。

  是啊,残酷的现实,血淋淋的事实——文凭让你生,文凭让你死,没有文凭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记得当初任性倔强回到家中时,把一切对妈说明后,冬己眼眶已盈满泪水,妈更是老泪纵横:“十二年辛苦啊,你这一丢,就什么都没有了呀……你要为你的将来想一想啊!妈一把老骨头了吃苦也吃惯了,可妈不愿意你也跟我一样吃苦啊……你要想清楚啊……”

  为将来想?想清楚?只怕是雾里望月,水中看花,越想越慌张。

  但为了安慰有喂乳之恩的妈妈,冬己还是洋装坚强:“天下之大,不可能找不到事做,赚不到钱,只要用心卖力去干,我也可以赚钱报答爸妈,爸妈不用担心。”其实最担心的还是自己。

  爸爸义愤填膺:“打工赚钱吗?出卖劳力血汗赚钱吗?那对你这样的大学生来说简直就是乞讨!我可没有老脸看着内槽父老乡亲看着自己寒窗苦读十二年好不容易考上大学的女儿去卖劳力赚血汗钱,就算我不得不有那个老脸,你也没有做苦工的能力啊,人高挑苗条,键不能手不能提,腿也不能多走更别说长跑,你不回去上大学你说你能去干吗?连我都为你的未来担心,你未来的路到底要怎么走?!”

  在那么封闭的四周山脊中间山谷的与世隔绝的内槽,读书就是神,考上大学就是上帝。

  读书好,你就不用跋山涉水去拔猪草。

  读书好,就算父母砸锅卖铁也会买辆自行车让你骑着威风凛凛去上学。

  Studyiseverything!

  冬己心里想着,耳里听着,口里无言以对。

  妈妈擦擦眼角,搽去一把鼻涕一把泪,苦笑一声,像是安慰自己又像是安慰别人:“高一那次家长会开的真是没错,老师的话我至今记忆犹新。女人一生有两次选择幸福的机会,让自己变强和依靠强者。冬己你已经放弃了第一次机会,那你就该好好把握第二次机会,老天不会总让人处在山坑里见不到天日的!”

  母亲盯着冬己绝色的容颜,饶有信心地说。

  而自古以色侍人者,能花好月圆多久?

  一个怯弱的自己,一个多变的丈夫,一个有父亲没有爱有母亲不能给爱的孩子。

  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

  冬己闭上眼睛,再次看见了现实。

  是的,于真卿提出的这份工作,正适合这样没有文凭的一个周冬己。

  第四章

  “只是去照顾一段时间而已,连行李也要搬过去吗?不觉得这样很不合适吗?对于两个已经有家室的人来说?况且——灯灯也需要你的照顾……我们——”冬己眼一斜,望着刘健,等着他说下去。

  刘健头一低,没了下文。

  是啊,冬己也觉得,自己很对不起他。但是人在很多情况下,明明知道对不起,也不得不义无返顾地去做一些对不起人的事。

  冬己最后将一条超短裙放了进去,拉好行李箱的拉链,佯装得理直气壮:“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去一个熟悉的地方混得更加熟悉一点而已,他们又不是什么豺狼猛兽,怕什么!再说,为了我心里的那个目的,我也不得不去这么做。你就别再劝我了,对一个人没有感情了就是没有感情了,就算是没有距离了也不会再有感情了,你就别再担心这担心那了。房租我已经给房东了,等你月末领了工资记得给孩子买点好衣好裤”冬己继续收拾,想起那“包租婆”就来气,活生生一催命的!算了——“晚饭我已经弄好了,就放在桌上,等下及时接灯灯回来记得趁热吃,还有,记得告诉他这段时间内要照顾好自己。”顿了一下,又说:“你也是,好好的。”

  冬己朝刘健一笑,伸出右手说“走了”然后把门带上。

  刘健立在原地,十分滋味里,一分甜里夹杂着九分苦涩:没有感情了吗?真的没有感情了吗?就算没有距离也没有感情了吗?真的是这样吗?为什么当他们在一起亲密的时候,我会看见你的眼角那么的悲伤?为什么当他抚摸她的头发笑说她很傻的那一刻,你却别过脸把你原本不爱的喜之郎吃了个干净?为什么?宁可看那个伤了你的人多一眼也不肯把目光分一点给那个深爱你的人?真的没有感情了吗?

  或许只有你自己知道,冬己。

  刘健把饭菜放回锅里,这么早做好,就算灯灯回来,也无法趁热吃的。

  叮铃铃……叮铃铃……

  “怎么这么早?你可以提前打电话告诉我一声的,这样我可以开车来接你啊,那么多行李,看你——累的满头大汗”于真卿开门看见气喘吁吁的冬己,生气埋怨道。

  “没什么啦,我是大力士嘛,你不是去接妮妮了吗?我早一点赶过来好给你们准备晚餐啊”冬己把箱子提高了一个台阶,也生气埋怨道:“还站那儿?不打算‘高抬贵手吗’?”说完生气地撅起嘴。

  他见此情景,哭笑不得,只好说:“是,为你效劳。”

  进了屋,刚刚放下箱子还没来得及喘口气,简妮就奔到冬己身边来了“冬己阿姨冬己阿姨,妮妮最喜欢阿姨讲故事哄妮妮睡了,这是妈妈买的美羊羊,今天晚上我们带她一起睡好不好?”粉嘟嘟的小嘴,红扑扑的脸蛋儿,眼里全是期盼。

  不是说要有创意吗?不是说要抵制国货吗?不是说看《喜羊羊与灰太狼》的全是弱智吗?那还给自己的女儿买它作甚!

  不过育儿园里付出的心血总算没有白费,冬己蹲下来,摸摸简妮的头:“当然可以啊,阿姨不是说过要每天给妮妮讲故事的吗?”

  “可阿姨骗人,像妈妈一样骗人!阿姨已经好久好久没来看妮妮了!”简妮从冬己手中扯过美羊羊。

  “呃……因为灯灯哥哥前几天生病了呀,阿姨要照顾他”自从上次后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所以冬己撒了一个谎“我们不能只想自己,也该照顾一下别人对不对?再说我们妮妮可是最有爱心的呀……”

  好说歹说,终于把这小鬼头给安定下来了。

  厨房,亮如白昼的灯光。水龙头开着,可水并不大,一滴一滴的滴下来——叮咚,叮咚……气氛安详静谧。

  冬己腰系碎花滚边儿围裙,双手熟练揉洗盆里的菠菜,一颗一颗,有条不紊,一截一截,井然有序;旁边小菜篮中,装着洗好的金针菇;擦得发亮的瓷板桌面上,电饭煲发出“呼呼”的响声;切菜专用的小板上,放的是待切的肉。

  要做好一顿饭,对于经验丰富的周冬己来说,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但,一人,却不够。

  “你该选择瘦一点的肉,把它切薄一点,小一点”冬己走过来指点正在切肉的于真卿,他嘚嘚瑟瑟,连刀都还拿不太稳,“对,就像刚刚那一片,大小薄厚正好,等下弄一点豆粉进去,香油一两滴,这样做成的汤才能更鲜嫩可口一些。”

  “没想到一个汤也有这么多艺术讲究,呵呵”于真卿笑道:“似乎只到了南方后,顿顿少不了汤,以前在我大山东,家里还是习惯面条大馒头伺候。”

  “怎么可能?山东饮食包括济南菜、胶东菜、孔府菜,济南菜尤重制鲜嫩可口的汤,胶东菜以烹饪海鲜见长,而孔府菜则用料精广,按理说你一堂堂济南男子汉,怎么会不懂得制汤?哈哈,你还是一贯低调哦!”冬己用湿手刮刮于真卿因切肉而颤抖的手背。

  “好好好,低调就低调,但谦虚使人进步,张扬使人碰钉子,这是真理。更何况有个煲汤高手在身旁,我就算是从小耳濡目染充其量也只能算作门外汉!”于真卿为自己的低调开脱。

  冬己不理,一般油嘴滑舌之人冬己都不理。

  她只是小心翻洗手中菠菜,也不去管那袖子都被水淋湿了。

  于真卿赶紧走过来,默默握住冬己的手腕,低头为她把袖子撸高了一截。

  冬己的手腕明显不如当年洁白细嫩,映入眼帘的是有点粗糙的偏黑的皮肤,于真卿看着冬己的手腕,冬己看着于真卿的眼睛,于真卿又看着冬己的眼睛,两对眼睛相距不到一寸,而后,对视,良久。

  ……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冬己  冬己词条  
小说言情

 椋宫之破晓4

第四章  大哥之死那些人听闻,越发战栗不安,眼睛死死盯着衡玉,不敢妄动。衡玉这才抬起脸来,目光冰冷,嘴角轻扬:“现在知道害怕了?之前的勇气呢?”大哥不...(展开)

小说言情

 左鞋掷地(24)小说 连载

   左鞋掷地(24)  我们鞋子补充体力全凭好好睡觉休息,我们不可能去同情人类饥饿的肚皮,也从不会对食物有垂涎欲滴的欲望。我们不知道后主男两口子为什么要和校长...(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