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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传统,明天就是农历二00四年的最后一天——“大年三十”。蓉城居民们不知疲倦地将大包小包的年货往家里搬运着,个个脸上写着欢笑。按说蓉城银行秘书笔夫接到了调北京总部的通知应该自豪,然而他却充满惆怅,游逛在春熙路上,一支接一支地吸烟,似乎正在追忆着什么。挽着他手臂的姑娘叫苏娅,是他的女朋友。从脸色看,显然有些倦怠,她劝告道:“能少抽一支么?对身体不好。”
他依旧一支接着一支地抽,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着。此时,他在追忆着自己和一个女孩曾经留在这条街上的快乐,沉静在历史的幻觉里。“笔夫,我运气真好,这个夏天,认识了你这位才子……”他的耳畔,清晰地响起了一九八八年夏季的一天一个名叫于红的川大中文系女生,在这条街上和他说话的声音……
那年,于小姐和他在同一个月结束了大学生活,被安排在蓉城的同一单位实习,便有了相识的机会。初次相识,是笔夫到实习单位后的第三天。那天傍晚,因为加班,他推迟了二十多分钟吃晚饭,蹊跷的是于小姐也延迟了近二十分钟下班。当到食堂吃饭时,人已经很少了,也许是见和自己的年龄差不多,看上去也带有浓郁的学生气,他主动走近了正埋着头吃饭的于小姐,并打招呼:“你好!”继而,自我介绍道:“我叫笔夫,西财会计专业的,在这里实习。”
“坐吧。”于小姐用那桌筷子的手轻描淡写地点了一下身边的空位置,她显得很高傲,“我是川大中文系毕业的。”
笔夫便在于小姐旁边坐了下来,埋下头,吃饭。
“叫什么?”于小姐突发奇想地问道,显然她没有在意笔夫刚才的自我介绍,发现他也傲气,便有些不快。
“笔夫。”他简洁地重复了一下,反问道,“你呢?如果可以的话,不妨告诉我?”
于小姐心想这人还挺有分寸的,竟然用了“如果可以的话”。挨了几秒钟,把姓名和家庭所在的城市名均告诉给了笔夫。
“什么?你是北川市的人?!”笔夫惊讶起来。
从惊讶中,于小姐明白了他是同乡,便证实道:“你也是北川的?”
“对!”他点了点头。
因为是老乡,两个人油然地拉近了距离,总在一起交流,春熙路也因此珍藏了他们的许多音容笑貌。那年七月十五日下午五时许,于小姐来到了财务科,将他叫出了门,用没有商量的口气,说:“晚上,到外面馆子里去撮一顿。”
他有些懵懂,问:“你要请客?”
于小姐点了一下头:“就算是吧。”
“为什么?”他不明白,“总得有个理由吧?”
“没有理由就是理由。”于小姐说,然后声音极小地责备一句,“你真是个木老壳”。
下班后,他俩有说有笑地来到了春熙路的一家小面馆,各自要了一碗面条。回实习单位的路上,笔夫继续追问:“于小姐,今天,为什么要请我?”
于小姐脸上表露出了一丝失意的神情,只好讲出了今天是她生日的事情。笔夫这才恍然大悟。那时,他真想给于小姐买一件生日礼物,但摸了摸自己衣兜儿里所剩无几的钱,只好不出声。他知道于小姐的心思,但却无法满足,就只好记住这个遗憾,今后补偿……
“笔夫,我想到太平洋商场去逛逛,行么?”苏小姐说。对她而言,长时间漫无边际的转悠并不难受,难受的是男人长时间地不言不语。
因为沉浸在回忆中,笔夫没有听明白,便问:“你说什么,我请求你再说一遍,好么?”
“我想去太平洋商场买点东西。”苏小姐几乎是一字一句地重复了一遍。
“走吧。”他回答,“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吧。”
一路上,他很惊讶苏小姐今天的举动,居然和当年的初恋情人于红所表达出来的心愿不谋而合。如果说当年留下遗憾是因为没有钱迫于无奈的话,现在他有钱了,不应该再留下遗憾。
对蓉城居民来说,太平洋商场应该不陌生。然而,今天,笔夫却有了一种陌生感,这原自于他此时的心境。跨入商场大门后,当年的于红又飞进了他的脑海,主宰了他今天的思绪……
实习结束后,抱着大展一番宏图的心愿,笔夫回到了与蓉城判若两样的落后山区北川市。心想,自己和于小姐很快就会有理想的工作,两个人便可以天昏地暗地爱。然而,事实却给了他有力的一击,于红上班都一个月了,他仍然没有着落。于红比他幸运的是,上大学前,交了个同班女友,其父亲是县官。在同学县官父亲的帮助下,她很快被分配到了市政府第一秘书室工作。
上班后,于红自然高兴自己能够有一份理想的工作,但同时也为恋人迟迟无法落实工作而忧心忡忡。见他的情绪一天比一天糟糕,便产生了一种恐惧感,害怕他做出一些过激的事情。几乎每天一下班,她就到笔家陪他、安慰他。见效果甚微,在求得父母同意后,干脆住到了笔家,安安心心地陪着他渡过难关。必定没有能够解决根本问题,笔夫慢慢地产生了一种自卑感,财大时的风光一扫落地。趁家里没人时,他偷喝父亲并不富裕的高度白酒,还学会了烟抽。比他更急的是父母,他们多次到大学生分配办公室求情,得到的答案是会安排妥当,但都没有结果。于红也一直都在想办法,但打听完所有亲戚朋友都无能为力,最后只好又求助于那位女友。
一个热辣辣的夏日黄昏,领了第一个月工资,于红便将女同学约到了“云叙”食店。点好菜后,两个人便吃了起来。于红边吃边聊道:“老同学,我真的感谢你和你父亲!”
“说什么呀?”女同学不乐意于红的客套,“在高中,你和我是最好的朋友,不帮你,帮谁?喂。我警告你一件事。”
“什么事?”于红问。
女同学边吃边说:“我叫夏茜,你不知道?干嘛总是老同学、老同学地称呼?听着怪别扭的。还是像以前那样,叫我小茜,行不行?听着亲近。”
“好,行!”于红保证道。在做了一番揣摩后,她鼓足勇气,讲出了想求女友父亲帮男朋友分配个好单位的心事。
“噢,我明白了,原来请我吃饭,就是想求我帮忙啊?”夏茜唠叨道,“不过,有个条件。那就是……”
“说吧,你?”于红近乎求乞地说,“帮我一回,行不行,小茜?”
“猜呗。我想什么,你会猜不到?”女同学故意绕圈子,“高中时,你不是说只要我尾巴一翘就知道拉屎还是拉尿么?”
看着天花板,转动了一会儿两颗杏仁似的眼珠子,于红问:“是不是要审查一下我的笔夫?”
夏茜用左手指着于红的脑袋,夸奖道:“聪明!怪不得考上了川大,而我连个差学校都没考上。不过,我正在读电大,算是追赶你吧。”
“不错呀。”于红应付一句,继续求她帮自己办事,“喂,小茜,就帮这一回,今后保证不再找你麻烦,好不好嘛?”
“得先让我过一下目啊?看他配不配得上你。如果配不上,嘿嘿,对不起,我不帮。”夏茜调皮道,“因为,今后我们还要来往,他不帅,就有杀风景噻。”
“你什么逻辑。”于红报怨道,“我会那么没有眼光呀?”想了想,答应道:“好吧,明天晚上,我带来见你。不过,得小心点啊,人家可是个才子,说话很锋芒的。”
“怕我抢啊?”夏茜逗乐道,“我才不像你那么急哩,刚大学毕业,就要把处女地位给毁了。不过,要是遇到了一个能够完全侵占我梦的男孩儿,没准儿也经不起诱惑哈。”
“我没有!”于红申明,“拿我当什么人啦,你?也不害臊?”
“真的?”夏茜审视着于红,“连一次嘴都没有亲过?那么保守啊?”
“绝对!”于红强调……
当把夏茜愿意帮忙的好消息告诉给笔家父母时,两位老人充满了感恩之情。母亲连忙掏出三十元钱来,塞给于红:“拿上,请客得花钱,妈知道人情世故。”
笔夫一直阴云密布的脸上绽出了一丝欣喜,答应了第二天晚上赴约受审。见于红推辞母亲递过来的钱,便接了过来:“妈,给我吧,上班后领了第一个月工资就还你。”
于红忙制止道:“我已经领工资了,有钱。”她把工资掏出来,亮给大家看:“刚才请夏茜吃饭花了八块,还剩四十六块钱。”
“工资自己留着吧,请客的钱应该我们出。”母亲说,“红儿,领了第一个月工资,还是要先给你爸爸妈妈买一点礼物,把你养这么大,他们很不容易。孩子,也给自己买个礼物,这毕竟是你挣的第一份工资。儿子找工作花的钱我们父母出,你就别固执了,啊?”
“妈,你这是干嘛呀?”于红依然反对,“我的钱在笔夫找工作上也合情合理呀,他是我的……”
“我明白,孩子。但你现在还是于家的人,挣的钱就应该归于家,说什么妈也不要你花这份钱。”母亲劝慰道,“收起吧,啊?不然妈要生气了。”
父亲发话了,他说:“红儿,好闺女,你妈的话在理,工资自己保管吧。让你妈保管也行,但那始终是你的,我们不会动用一分一厘,等结婚的时候,置家业。这样,你同意吗?”
“嗯!”于红只好点头表示同意……
“笔夫,来,试一试这套‘老人头’牌西服?”苏小姐的话打断了三十八岁男人的美好回忆。
尽管有点失落感,但他没有生气,而是像个乖孩子,在苏小姐的摆布下试穿着西服。扣好了纽扣,系好了皮带,打好了领带,他转过身来,看着苏小姐,问:“好看么?合身吗?”
苏小姐用挑西服毛病的眼光,仔仔细细地观看着。旁边的售货员却一个劲地说:“合身,合身!简直就是专门为先生您量身设计的!”
“真的!?”笔夫惊喜道,看着苏小姐。苏小姐冷不防地扑了上来,趴在胸前,抑制不住兴奋地说:“真的挺合身,很酷!买下吧,啊?我喜欢!”
他从衣兜里摸出一张银行卡来,对服务员说:“结账,小姐。”
尽管被如此折腾,但他的思绪还是没有完全返回到现实里,因此忘了给苏小姐也买上一件过节的礼物。要是发生在正常的时候,苏小姐会为自己喊冤,但今天她没有表现出任何不满,跟没事人一样,挽着恋人的胳膊,走出了太平洋商场的大门。
“去哪儿?”苏小姐问道,“回家吃饭,还是在外面?”
“你呢?”他反问,“随你的心愿吧。”
“我?”苏小姐跨前半步,转过身来,用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看着问,“吃了再回去,你有心情吗?”
“怎么没有?”他回答,“吃什么?”
“海鲜。”苏小姐嘴里蹦出了两个字,知道这是笔夫的最爱。
没想,半道上,他变卦了,几乎没有商量地说:“今天特别想吃一碗素面。去面馆,不反对吧?”
“那就去春熙路。”苏小姐不假思索道,“那儿有一家面馆的味道不错。”
这正是他想去的地方,他几乎用了当时状态下最赋有激情的语言,表达了心声:“谢谢你,亲爱的!”觉得这还不够,便用右手将苏小姐搂着,力所能及地把温馨传递给了她。苏小姐真真切切地闻到了男人的体香,一种爱的幸福浮现在了她美丽的脸上。
因为岁月的更迭,十七年前的那家面馆早已被现代城市的楼宇所替代,但似乎那种氛围并没有变化,像昨天才发生一样,鲜活地游荡在笔夫的记忆里……
说好审查笔夫的那顿晚餐仍然由于红买单,但结束时,夏茜死活不依,见于红倔强,便使出了杀手锏,威胁道:“于红,如果你非要付钱,我就不帮忙了。”
“为啥?”于红蹙起了可爱的卧蚕眉,“你帮我们的忙,还不要我出钱?”
夏茜理由充分地辩驳:“你们都是穷光蛋。”于红只好退一步自然宽……
见了笔夫后,夏茜终于明白了于红的心思,甭说她,换了自己,也要替笔夫奔波。在四川人中,笔夫一米六五的个儿并不算矮。尽管多多少少还扬溢着学生气息,但说话的幽默容易让女孩一见钟情。人就是这样奇怪,一旦有了如此感觉,就很容易被那个人征服,也渴望着被征服。夏茜对笔夫的第一印象就是她愿意被征服,而且也理解了高中时的校花于红被他征服的秘密。分手后,见于红挽着笔夫的手,她产生了很强的嫉妒心。她并没有回家,而是偷偷地跟随着那对恋人,嗅着那男孩儿的味道,行走着,直到他们跨入笔家门时,才失望地转过身来,郁闷地往自己的家里走去。回家的路不长,但她却走了很长的时间,还偷偷地留下了眼泪。流泪的痕迹,在跨入家门时,被精明的母亲从她有些湿润的目光中发现了。母亲不知所以地问道:“小茜,怎么回事,你好像哭过?”
“没有。”她急忙敷衍,并强打起精神反问母亲,“我哭过?”
“那……?”母亲欲言又止了……
拿到蓉城银行北川市支行的分配通知后,笔家都欣喜若狂,不仅对于红感激不尽,还将于家父母邀到了家里予以了报恩款待,两家的关系更密切了。在于家看来,美中不足的是笔家不太殷实,但他们家大儿子考上了公派日本留学读博士,幺儿子常常被老师表扬为拔尖型人才,这又是于家难以比美的。想想这些,于家觉得把还没过门儿的女儿放在笔家也没什么大碍,相反还生怕女儿被赶了出来。于是,于母便把女儿召回了家,郑重地告诫道:“别因为笔夫的家景不好就生出点事来,失去了一个好下家,听到了吗?”
“妈——?”于红心里有杆秤,“我是那种人吗?你不知道女儿的脾性呀?”
于母把女儿抱在怀里:“我知道,只是想提醒你,年轻人稍不留神,一任性,就捅出了大漏子。女人一辈子图的就是找个好男人疼着,有个好男人疼的女人,虽笨拙些,但干啥事都带劲儿。”
“妈,你说啥呢?”于红害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