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彷徨的站在这座驿站的广场上,看着自己平铺在地上灰色的身影,影子如它的主人般削瘦,和水一样黏着的空气中,来来往往鱼一样穿梭不停的人流时,不禁略感眩晕,那身影再熟悉不过,这人群陌生无比。火车的汽笛声偶的撕裂空气,发出暗哑的声音,此刻方能令我醒悟,终于让我清醒的意识到,现在的我,来到了一个新的环境,在这里,即将有一段新的生活会像早晨的阳光一样渐渐铺展开,温柔继而热烈,最后淡漠直至消失。
每每在这样离别的地方,我都会不禁想起一件往事,这往事于人于己都算不上什么,插曲而已,暂且听我徐徐道来。
有人说,儿子是母亲上辈子挚爱的情人,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发相信这句话的真实性,人都说娶了媳妇忘了娘,这不正好印证了来了新欢丢了旧爱这一句。于是,我想,作为一个儿子,我是幸运的,因为自己上辈子的情人就在自己的身边,自你从她的身体里挤出来的那天开始,她便照顾着你惦念着你,用她海一样母性的包容给予你爱。
已经记不清那时自己到底是多大了,也许是七岁,也许是九岁,也许既不是七岁也不是九岁,那时正是孩子对母亲贪恋的年纪,只记得当时她得乳房还是少女般饱满,头发还是齐肩乌黑的样子,每每在她怀里睡去,那便是我最幸福的事情。那年月都兴农村人外出打工,因为,一个女人的青春若不青春,只是在山沟里,伴着农活死捱到被岁月剥蚀到支离破碎,是一件多么令人感到悲哀的事情,也许你当时认知到了这一点,所以你决定走出去,去城市,哪怕是游离在城市浮躁而华丽的边缘,哪怕是被人招来唤去,你都不在乎,因为你不想自己的青春腐化青春,你是一个敢拼敢闯的女人,这一点毋庸置疑。
那天的天气也许和今天差不多,也许差很多,但是这并不重要,对故事情节并无妨碍。车站的候车室,你显得异常沉静,作为前世情人的我怎么看也看不出你的心里在想着些什么,即便是上辈子我们的心灵挨得多么近,记得你说过,出去打工,至少我可以给我儿子买新衣服,把我儿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自己也可以风风光光的。说到这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一个多么虚荣的人,因为衣服与食物相比,我更倾向于前者,心灵与外表相比,我更倾向于后者,有些时候这类问题我不想承认,但是不承认并不说明它不存在。你提着简单的行李,一只手拉着我的手,你的手很暖和,把我整个手握在手心,静静的等待着墙壁上时钟指针划过它即将划过的弧度,我茫然,那种茫然透过我整个肉体从心里散发到全身各处,辐射出蚀人的能量,虫蚁般吞噬着我。可能当时的我只能勉强懂得什么是虫蚁,而吞噬究竟是怎么一个原理还无从知晓,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自作聪明。只觉得身边一条条匆忙的身影似乎在另一个世界里游动,那世界我触手可及,但是身体里的每一粒骨髓尖声告诉我,它们在遥远得很的地方,那地方远的超过你的想象,我的茫然就像那断了线的风筝。
我承认,在类似于车站的场所,我会习惯性的眩晕,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落下的毛病,那感觉令人不知所措,总是感觉世界一分为二,真实的那个在没有我的一边,而虚幻的那个只有我在里面。她也许很期待,因为她即将去往另一个世界生活,那里蕴藏着令她憧憬的一切源泉,在那里她可以边哼着歌边工作,边想着她的家人边瞻望着未来。我答应过她,虽然你不在身边,但我还是会好好的听话,好好学习,期末拿奖状回家。对于拿奖状,我倒是很有自信,因为那时我足够聪明,不像现在这般愚钝,说来奇怪,古人云“愈老弥坚”,但我却有悖于古人,当真不可救药。你最后和我说了几句话,无非是一些叮咛,你男人倒很男人,一副模范丈夫模样,一直这边鼓励你一边那边教育我。事实证明这男人值得你依靠终身,无愧于顶梁柱之名。我想这时视线应该聚集在我的身上,因为是我令事件起了小小的波折,于我,四两拨千斤之效用。那时我对她的贪恋着实不浅,以至于后来的我比之其他的孩子成熟较晚,说实话,对于她外出务工这件事,我最最原始的想法就是三个字,不可以,没有原因的不可以,究竟为什么会有候车室的这一幕我至今没能想通,也许是因为我幼小无知,也许是我无知幼小,总言之如果把她比作一棵树,那么我想我便是她身边的一缕风,若没有她我便不知被卷去哪里,在哪个角落哀鸣,倘若她没了我,我想她便会成为一棵永远也不会快乐的树,因为只有我,才能让她枝桠招展,魅力尽显,我想这句足以说明一切。
我在这里自以为是的胡编乱造,无非是想让故事更加感人动听些,但是这又似乎不和常理,因为胡编乱造怎么会感人,怎么会动听呢,小学时语文老师就开始教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情于文我想应当是那些真挚所在,只要是发自内心,便是最好的,那么我想我的行文还算不上真正的胡编乱造。事件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渐渐清晰明了,墙壁上的时钟依旧高悬,指针诡异的跳动,发出清脆的卡塔声,你会问我在那样一个喧嚷的环境下,再大的声音也会被踩在脚下,我想大概是这样,如果一个人集中精神注视着某个事物,那么即便是对方及其微小的律动,你都会很快感应到,所以我并没有撒谎,时钟身后,墙壁高而冷,倒显得这钟像一只眼睛,眼神满是焦急与怨愤,我不禁打了个寒战,我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有冷颤的反应,反正记得当时确有此事,我开始无比清晰的意识到,一秒钟或几秒钟之后她便不会在我身边,那时她会在远去的车上,即便是我使出吃奶的劲头全力奔跑,恐怕也不会追得上。一种失去的落寞感顿时蒙住了我整颗心,我开始不知所措,灵魂被架空了一样,我想人人都有过这种体会,像电影里的灵魂出窍一样,看似玄妙,实则不然,多年后我才知道那是一种茫然,源自人类脆弱的心灵深处的孤独与无助。
写到这里我不禁意识到,在成长的路途上,孤独是多么的可贵,它就像彩虹之前的风雨,就像离别之前的回眸,总是让你在一个特殊的日子里对它心生感激。我不能离开她,命中注定一样,别无他选,我承受不起这种离别,这让我意识到自己是多么脆弱,多么无能,也许我该学会舍去,但是这犹如控制欲望一样难以做到。娓娓道来的情节似乎很纠结,也许是我不知道如何安排情感的波动,但是情节就是这样看似混乱的发展着,就像当时墙壁上时钟的卡塔声,一声一声打在心上般让你震颤。最后我终于压抑不住自己的懦弱,我不让你走,这是我当时唯一说出的一句话,也许是一百遍,也许是五百遍,也许是一千遍,除了这句以外,其他词汇似乎都烂在了不知哪里,小时候没人教会学话一样,那声音似哀嚎,似怨愤,又似乞怜,全然没有注意到周围驿客做出如何古怪的反应,只要能将她留下来,哪怕是一万遍我也愿意。结果如我所愿,她红着眼睛提着行李走出该死的候车室,使我意识到我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她红着眼睛,之前一样拉着我的手,我的手在她的手心里,她的手心依旧温热,小时候催我长大的奶水一样。
开始的故事梗概聊聊而已,女人是我的母亲,由于我的恋母情节严重,致使我成了母亲进城打工的绊脚石,要说这段情节的本意,我一定会闪烁其辞,不知道为何把它安排在这,但是既然车站是开始,那就让我回忆一下儿时车站离别未遂的场景,或许我可以这样说,这是一种对比,只是夹杂了些煽情,应该是稚嫩与成熟的对比,成长的路上,我想每个人都有需要感谢的人,他们也许是你的亲人,也许是和你毫无相干的陌生人,你有足够的理由感谢他们。
暑假,我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只是想寻求一份工作,在嘈杂熟悉的车站,我想起了多年前的场景,现在的我足够独立,可以只身前来千里迢迢陌生的城市,目的只是寻求一份工作,赚钱是其一,最重要的是我要以此磨砺一下脆弱无知的自己。工作无所谓,只要管吃管住且不卖身当鸭即可。
略微停顿过后,我提着行李缓缓走出车站,举目望去,头顶的太阳耀眼异常,大街上一派繁忙,车水马龙摩天巨厦不用多说,行人匆匆的身影不同于小城市,大家只顾各走各的,面无表情,急匆匆从一点赶去另一点,就连穿着都不同于小城市,大城市的市民就是胆大,时时刻刻在诱惑着我们这些良民,这让我想起那句罪恶的源泉往往不是那些恶人。头里的眩晕仍旧作怪,时不时阵阵袭来,使我略感恍惚,昨天的我还坐在学校的考场里面答着那份不死不活的试卷,一天之隔,恍如隔世,这词似乎不太恰当,但是在这种恍惚的状态下我别无他词,陌生滋生恐惧,恐惧演化孤独,这自然是后话,我的异地打工生涯帷幕渐渐拉开。
出租车司机很热情,有说有笑的载我驶向城市的中心,因为我想只有在市中心才会有更多的机会让我大展拳脚,车子载着我和我的满心憧憬疾驰在笔直的大马路上,周遭的一切剪影般嗖嗖的飘向身后,我似乎听到了他们划过空气那种撞击的声音,那声音暴戾而浑厚,我问自己,梦想破碎是不是亦如此,此刻不免心生恐惧,憧憬也阳光似的逐渐暗淡下来,阳光一样被高楼大厦剪断,落在地上凌乱不堪。
不得不承认,此刻的我有些烦乱,我开始想象着我沦落为一个乞丐的样子;某天,钱包成了一个手法高超的小偷的战利品,为了生计我沿街乞讨,像那些路边的乞丐一样,最后在这年的冬天被寒冷的气温冻死,顿了顿神,我又意识到,我这是在杞人忧天,即便是身上没了钱,至少我还可以去警察局,或打电话给家人求救,想到此,我不禁舒服了很多,做了个舒服的伸展,呼出一口浊气,感觉到眩晕感微微散去。但瞬时我又想到了另外一种可能,这种可能性的概率是百分之五十,假如我被某大型传销组织控制,他们把我锁在小黑屋里,二十四小时有人监视,那么我怎么办,这还真没有办法,小黑屋里,没有窗户,食物只能勉强度命,因为听说,他们怕你逃跑把你饿的没了力气,我似乎看到一个大汉冲我冷笑着说道“看你有没有力气跑”,我想这不光是身体上的摧残,人在这种环境下,连意志力也会逐渐萎缩,最后不攻自破,任人鱼肉,成为这和谐社会的一颗毒瘤,那样的话可惨了,我想,因为我的学历是大学本科,而本科又分一本和二本,而我还是一本,按照中国人口基数来算,一本大学生比例应该不会很大,若就此以这种方式葬送了前程岂不是让世人耻笑,不说别的,单论智商,不免让人怀疑,被人怀疑智商于己倒也无所谓,但是你想想,你的父母还会因此落下骂名,说他们一对傻子才会生出这样个傻儿子,这就不好了,作为家中长子落到这般真比被人先奸后杀还要痛苦,我做不来,虽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但是因为自己的愚蠢而使父母莫名的背上骂名不孝则甚于无后,但是倘真被控制住,那么只有一死了之,但是死亡虽说是人生的终点,每个人都在向着这个终点挪移,但矛盾的是每个人都不想第一个到达终点,此终点非彼终点,何况我还是个怕死的人,说起怕死,我是有依据的,因为我没有真正的和死亡正面接触的机会,但是光从梦境里已经有了答案,每每做梦总是在暴力下屈服,比如说某个梦里,偶遇流氓一名,伸手便向我的身上招呼,作为热血青年的我本该殊死一搏,但是梦里我的举动甚是令人尴尬,每每都是以讨饶告终,最后我定论自己,软弱无能之辈,所以已死抗衡暴力传销组织,我做不来,又不能束手就擒,此刻我矛盾了,初来时的新鲜感和如云壮志一扫而光,淡去的眩晕感又苍蝇般袭来,忧虑油然而生,怯生生的问了司机师傅一句本地治安状况,师傅的回答让我心里的一块大石八分落了地,即便如此,我还是感觉此次出门有些鲁莽,但是弦上的箭已发,没有了后退的余地,罢了,七尺男儿一个,怕的是什么,我这样安慰自己,这是我经常对自己说的一句话,不知道它起没起过效用,反正每次在说出这句话之后,我便充满动力,虽有些许悲壮。
我没想到找工作如此顺利,之前的担心纯属多余,有幸一家餐馆录用了我,意味着接下来的一个月,与我为伴的只有碟碟碗碗,油盐酱醋,无所谓,因为我的标准很简单,就是不当鸭卖身都可以,苦点累点不算什么,餐馆主营米线烧烤,规模不大,算我在内服务员两名,老板和老板娘各一个,厨师是老板兼职,女人掌管财政大权,不得不佩服这哥们儿精力之旺盛,因为每天不仅要算计生意,而且还得下厨掌勺,最重要的是,老板娘较之其夫,年轻有余,且性感妩媚,据说是二人尚未结婚,这在城市再正常不过,但是以我农村人的眼光来看很是不理解,莫非老板身怀御女绝学,但是这不是我关心的范围,所以也无需过多考究,就这样我的生活中又多了身边这几个鲜活的生命,他们将被我编织进我的记忆里,永远鲜活的生活着,即便是某天他们意外死去,。
接下来的情节,我似乎不知道应该如何展开,是说说见闻还是谈谈琐事,说或谈,如何说,怎么谈,是件伤脑筋的事,就像社会学家致力于避孕套到底是促进了社会的发展还是猥亵了人类的道德一样,这东西有效控制了人口的指数增长,默契的配合了计划生育这项划时代的国策,而且还保护了成千上万的皮肉生意的姐妹,使她们免受疾病的困扰,此行业的职业生涯平均值因此直接上升到了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值,另一方面,这东西使男人的精华变得无比廉价,他们不再吝惜,毫无保留的授予出去,后果是,社会劳动力水平逐年下降,强奸犯更加肆无忌惮,就连人民的医院里边,妇产科的生意也日益冷清起来,要说在一个月离开这座城市之后我向身边的人提起最多的是什么,无非是这一个月以来的经历,有辛酸,有收获,而我却愚蠢的不知如何谈起,一时间竟乱了逻辑,都说工科男生逻辑思维平均水平较强,恐怕我只能为这个平均线做点负面的贡献了。
我食宿的地方便是我工作的地方,毋庸置疑,晚上只能一个人独守空房,时值盛夏,每每下班后已经第二天悄悄开始,那时的大街上,如果你注意过的话,你就会深有体会,那时的大街上,对也就是我下班时候的大街上,虽说是万家灯火已过,但是还是有一些闲不住的人鬼魂一样在昏黄的路灯下闲逛,神情诡异,步履轻佻,年轻人居多,有单个的,有成双的,还有成堆的,有男的有女的,看不出他们的职业,他们从远处的黑暗里走来,在远处的黑暗里消逝,蚊子和各种小虫将暧昧的路灯团团围住,以其血肉之躯撞击着眼前的热源,它们需要光,它们需要热,然而也是这光也是这热要了它们单薄不堪的生命。最后一拨客人混进这些鬼魂一样的人群后,便是我一天最幸福的时候,因为我终于可以踏踏实实的为明天的工作积蓄能量。
对于人,可能无论什么事,第一次总是会刻骨铭心,如你的初恋,即使是被伤虐得残破不堪,那感觉也会弥留在心底难以逝去,你的第一次打架,第一次逃课,第一次例假等等。我想这应该是人类长期进化而来的产物,现如今人的脑袋远大于类人猿,当然多出来的容量会使类人猿下辈子也得不到。
开始几天下班后的晚上,那时我还来不及孤独,因为当前的温饱问题是害怕,地下室里,七八十平见方,躺在床上的我脑海中不时闪过一幕幕恐怖的情景,知道是自己吓唬自己,然而却无法阻止自己的灵魂伤害自己的肉体。
窗外的大街上,街道空旷,时而有微风划过,地面上垃圾摩擦着路面发出神秘的声响,那声音随着风力大小而改变着,一会紧一会慢,和旋一样,似乎在抓着人的心跳,路灯光线暧昧,一些人只显现出轮廓来,面庞模糊不堪,街道两旁的居民楼静静的蹲坐着,一动不动,像是一具尸体,没有亮灯的窗户,没有光心便不会安,这往往是人类的特点,所以古人尊奉太阳和月亮为无所不尽的神明,远处街道岔口处浓密的黑色涂抹的很均匀,这均匀的黑色里面会藏些什么,可能是一群神经病人,也可能是一群变态狂,我想。突然我出现在了街道上,我怎么会出现在街道上,我自己看着自己,这真诡异,街道上除了我没有其他人,路灯笔直,一支接着一支,一直延续到看不见的远处,路灯下硕大的蚊子的尸体横卧着,由于天气炎热,尸体开始腐败,发出阵阵恶臭,我沿着路灯一直往前走,我也不清楚我走去哪里,走着走着有一具白花花的尸体出现在眼前,又是一具尸体,不是蚊子,是一具女人的尸体,尸体光溜溜的一丝不挂,我可以清清楚楚的看见她的那对饱满的乳房,苍白醒目,还有女尸下体黑乎乎根根直立的绒毛以及女人特有的器官向外翻着,之所以确定这是一具女尸而不是因为天气炎热而谁在户外的女人,是因为它同之前的硕大的蚊子的尸体一样散发出阵阵恶臭,尸体僵硬的卧在路灯下,表情甚是怪异,我没在此做过多的停留,继续徒步向前,仍旧不知该去往哪里,街道还是那条街道,我还是那个我,走着走着,前方模糊的出现人影一个,走进一看却实是一个人,终于不是死的了,我高兴异常,这条街还真是奇了怪了,这是谁家的老人,大半夜的出来,还推着车,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位头发斑白的老奶奶,老奶奶推着倒骑驴,步履蹒跚,似乎一阵风就会把她吹跑似的,此时的我似乎只对活的感兴趣,对死的毫无感觉,经过搭讪与盘问,得知老奶奶是赶早市,然而这附近没听说哪有早市啊,也许是我刚到的缘故,我这样说服自己,与老人肩并肩,我们继续走着,我还是不知道自己要去向哪里,我俩你一句我一句的搭着话,当我问及老人车上的东西是什么时,老人的回答令我摸不着头脑,她说车上是她自己,我想大概是老人积劳成疾,错乱了神经,也就没多理会,然而他接着强调了一句,不信你自己看看,我看看慈祥的老人,甚是不理解的去掀那张蒙在倒骑驴车上的白色的布,这布之前的尸体一样惨白诡异,但刚刚我怎么一点都没有察觉车上还有一层布,我顿时感觉自己突然间变得糊涂,白布被我轻轻的掀开,车上的东西你如何都不会猜得到,车上是一具惨白掺杂着血红的尸体,头放在两个大腿之间,两只胳膊插在颅腔里,身体的部分零碎不堪的散落在车上,看那面庞不正是刚刚的那具躺在路灯下的那一具,此时的我无比迷惑,经常性的眩晕感不知在哪突然间跑了出来,爬进我的脑袋,我诧异的看向老人,谁知,此刻的老人没了踪影,只有一只硕大的蚊子站在我的身后,看着我。
这是情景之一,是我躺在黑暗的床上在畏惧独处下滋生的恶性心理,我想,人在恐惧的时候,想象力是多么的丰富,原来恐怖小说确实好写,可以看出那些优秀的恐怖小说作家都是一群胆小鬼。
想的多了也就累了,睡着睡着,处于懵懂与迷糊之间的我,似乎听见一声窗户的响动,没错,就是那种被推开的吱妞声,这声音轻轻的如撞在心上一般,回荡在你的心房,如轻轻的呼唤,即使睡得再死也会怵然醒来,我摸索着下了床,眼睛略有迷蒙,厨房里,借着月光,似乎有人影闪动,我确信这不是我自己的影子,因为仅着一件内裤的我影子如何都不会那般臃肿,那影子如梦幻里的一模一样,我一步一步的移向眼前的影绰,屋子里除了两声呼吸,别无他响,我极力的想象着是谁在那姑姑叨叨却又没有一丝声响,我没有开灯是因为我忘记了还有灯这东西,眼前的影子较之我的略感臃肿,但是动作还算协调,我问那黑影在干什么,黑影没有回答,动作之前一样机械,依然看不清在鼓弄着什么,我确信那影子是和我身高尺寸相当的人的影子,不知为何他没有回答作为同类的我的问话,我似乎受到了冷遇,不免有些懊恼,那影子个顾各个忙碌着。我开始筹划着接下来的举措,是将他拦腰抱住还是用手边的什么东西击中他然后再制服他,料他那时不会不出声了吧,像我讨饶也说不定,我为自己的宏图沾沾自喜,最后我决定拦腰将他抱住,因为这样他如何都不会跑掉,我倒是要看看究竟是何方高人,竟在小爷眼皮子底下如此嚣张,我一步步靠近他,他依旧如故,我的心中充塞着激动,饿狼扑食,这是我惯用伎俩,因为在小时候和人打架,这一招很是受用,让我百试不爽,所以现在我决定用我最保底的一招,制服敌人,在我碰到那黑影的瞬间,我迷惑了,这迷惑是那么的熟悉,熟悉到似曾相识,因为我已经记不清这感觉是第几次来袭,那感觉就想你喜欢的姑娘深深地喜欢着另一个人,迷至血液,惑及骨髓,这感觉霸道的灼烫着我,让我不知所措。不只是哪来的一只手,也许是黑暗里生出的恐惧与懦弱的杂种。灯亮了,刺得我双眼眯成一条缝隙,即使是光也无法跻身进来,当我极力的睁开眼睛,怀里却空空如也,哪里来的鬼影子,我失落的坐在地上大口的呼吸,贪婪的汲取着空气,此刻的我没有勇气让自己清醒过来,我是一个十足的胆小鬼,也不知道当时有没有哭,看着灯光下影影绰绰自己的影子,似乎掉进万丈深渊,那深渊几乎能够让我堕落一辈子,当我死去的时候,身体仍在软软的向下坠,坠着坠着,身边出现光亮,这光裹着我的尸体神圣的缠绕着,灯光突然溜走,我想可能是那只杂种手又回来了,我无力的起身走进黑暗。
基于恐惧的心理,由我想象出的第二场景随着杂种手的又一次出场而结束,我躺在黑暗压迫下的床上,头脑异常清醒,蚊子扇动翅膀的声音热情的撞向我的耳朵,不得不说,蚊子这种动物最殷勤不过,它们要你的血还要一遍又一遍的向你诉说着它们的渴望,也许他们是善良的,因为他们只喝血不食肉,他们在你恐惧的时候制造声响壮大你的胆子,陪你一起苦捱到天亮。
小丽是和我一起的服务员,28岁,娃娃脸,美中不足的是虽天生童颜但无巨乳,让我不免有些失落,开始我叫她小丽,觉得小妹妹满心单纯,若是谁胆敢说她已非处女我一定和他拼命,这妮子嘴里尽是一些童话里的对白,说得我也心花怒放,莫非世界仅存的理想主义者真的让我撞见了,然而得知我眼前的小丽已经年满28周岁,甚至比性感的老板娘还要年长时,我的眼睛出奇的变成了双眼皮,睁得驴眼般大。小丽有她的故事,但她从未提起过,通过别人的言传,我得知眼前这张秀气稚嫩和年纪不相符的脸庞的主人曾经是多么的不幸,我决定不再叫她小丽,因为我觉得只有能够给她幸福的老公才有资格这样称呼她,我尊称她丽姐,丽姐的童话故事每天定时定量的输进我的耳朵,我承认,我曾经感动过,但后来的日子里,我为我长达半分钟的感动而耳根发红。
小丽家住东北农村,作为家中的长女,弟弟们的姐姐,初中毕业后便外出打工,遂来到现在的城市,城市里的一切对于她是那么的新鲜与陌生,像很多初来乍到的农村女孩一样,那时尚处情窦初开之际,我想那时的每个小女孩都不亚于一只发了情的小母牛,多情似水且充满激情。小丽一半梦想是赚很多的钱,一半梦想是寻到自己的白马王子,她的梦想如他本人一样单纯,纯到你的一个眼神便会将她玷污,来到城市以后,她以廉价劳动力的身份很快寻到一份工作,勤勤恳恳的工作着,以她那农村姑娘特有的朴实和拼劲很快便适应了这快而杂的城市生活。她怀孕的那年,刚好十八岁,一个女孩最最美好的时光,然而她却义无反顾的将它献给了她渴望已久的爱情,她男朋友很爱她,亦如她对他的爱,也是因此,他们过早的滚到了床上,发了情的小母牛终于得到了偌大的满足,她从一个女孩没有道理的便坠入成为一个女人的深渊。据说他们当时满心欢喜的筹备着婚礼,小丽那时一定很幸福吧,因为她拥有了她渴望已久的爱,而且这爱已然结了晶,她把自己想象成天底下最美的新娘,和天底下最美的母亲。一个女人最最基本的愿望即将实现,很多人替她感到幸福,祝福她,羡慕她,她成了外人眼中的公主,那些日子她连做梦都会笑醒,然后就不再睡去,因为那幸福不让她睡去,将她的精力完全占据,幸福是最自私的感情,人一旦心理有了幸福,便再也容不下其他,她高兴的唱歌高兴的跳舞,和每个人商量她即将到来的孩子的名字。然而,幸福无情的选择了夭折,不再自私,没有理由的义无反顾的离她而去,留下夭折后的骸骨,幸福原来经不住歌颂。从那以后,她便变了个人似的,满嘴的童话,满心无边际的憧憬,只不过这憧憬别人看在眼里,既不会羡慕更不会祝福。她的男友在即将与她结婚的前夕,抛弃了她,还有他们那已经取好了名字的孩子,不得不说那男人背叛的不只是一个愚蠢的女人,还有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他有能力让一个女孩成为一个女人,却没有勇气让这个女人终身幸福下去,十足的懦夫。她不会唾弃别人,更没有想到诅咒社会,她终究是她,善良与单纯葬送了本属于她的幸福,也许是因为她不够自私,才导致了她的幸福也不会自私。在家人的强迫下,她杀死了她和那男人还未出生的孩子,她本想要他然后养他成人,但是她爹说,你敢生他,我便敢弄死他,毕竟是农村人,受不了这份白眼,最后她屈服了,打那以后,她便成了现在这个样子,那个男人从此消失得无影无踪,也许去和另外一个单纯无辜且愚蠢的女孩在续写下一段不自私的幸福,最后女孩变成女人,那男人吃屎的狗一样。那些天,她总是自己一个人望着远处发呆,她说,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座漂亮的大房子,房子的颜色很好看,据说是小孩子用手中的彩笔描绘上去的,大房子里住着那群孩子,当然还有一个善良的王子,他在等待着他的公主到来,于是他便让那些小孩成天在大房子上涂上五颜六色的色彩,因为他说,我的公主喜欢那些鲜艳的颜色。也许,有一天王子的头发也会花白,但她的公主迟迟仍不能到来,孩子们都已长大,依旧每天图画着那座大的漂亮的房子,她说,我正在寻找去向那座大房子的道路,总有一天,我会到达那里,住进那座大大的房子,亲手描绘出更加好看的色彩。
她的生活自那以后,混乱不堪,因为她对幸福的标准被无情的烧毁,变得面目全非,之后她有过多个男人,然而男人们都没能和她生活长久,因为她们毕竟不是王子,那些男人总是在她的身上发泄完欲望以后便老鼠一样钻起来藏到黑暗的角落,起码她还不孤独,可以说很快乐,因为她始终相信,来到她身边的每一个男人都有可能是那个大房子里住了很久的王子。
故事凄凉,美中不足,所以算不上凄美,小丽的经历平淡无奇,日子哺乳着生活一天一天的过,在阳光般的希望中她幽幽的向我们讲述着一个女人的故事,在她的故事里没有我的角色,我只能做一个幽怨的的独白者,叙述着这个炎热的夏天里的一点不足为奇的小事,有时候我想,若眼前的这个女人十年前遇上我该有多好,若是那样,这世界也不会现在这般荒凉的一幕。一点令我惊奇的是,我是当时被打动的,还是日后念起旧事时略感踌躇,当真是当时心存感动,那为什么我没有给予她应有的安慰,哪怕是一个温暖的眼神,大多时候我还是一个旁观者,冷着双眼睛,没有勇气靠近她,是怕她的热情灼伤还是怕自己不配做一个理想主义者的玩偶。
小丽的故事讲完了,心情似乎轻松许多,因为每每和人谈起此事,都会有一种哀伤割据着内心,时而窒息时而麻木,事情似乎发生在我还没有出生的上个世纪却跨世纪般的与我赴约。
若某天,小丽猝然醒来,她会孤独吗,我想一定会的,对于她可能算不上什么好事,不如永远生活在童话里的好。渐渐的,我不在对陌生与黑暗产生惧怵,取而代之的是孤独,作为一个正常人,我开始感到孤独,在饥饿的时候,在独处的时候,在被骂的时候,在听着远方汽笛声的时候……那种蚀骨的孤独曾一度让我产生绝望,然而支撑我内心的一些人和一些事不定时的浮现出来,让我才有我还活着的念头,才让我对坚强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就像每每坏肚子泻出肠油的时候,你会产生一种想要自杀的念头,然而你回头又想,既然都有了自杀的勇气,还有什么不能撑下去的呢,你便对自己说,泄吧,泄吧,有能耐你就泄死我,最后还不是雨过天晴,彩虹当头。
每当孤独侵袭的时候,我便会想起我心中那个无时不在的姑娘,对,我心爱的姑娘,曾被我写进诗里的姑娘,那句“他知道远处有位姑娘,美好如自己的母亲”,你,看到了吗?我会想象她正在做着什么,正在说着些什么,她的模样是否依旧,或者脱了那分小女孩的稚气,更加成熟,就像田野里的麦子一样,泛着水的青色被风剥落,逐渐展露出锋利的麦芒,边指着太阳边梳理着柔和的金黄,我不知道她会不会偶尔的想起我,孤独的想起你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我对于自己的诊疗效用很高,许多个这样的日子,我便会这般幸福的度过。然而,想到幸福的自己,我有不仅嘲笑起自己来,你是这世界上最最愚蠢的情种。不管怎地,只要我想起她便会觉得满足无比,也即我最最富有的时候,我当然知道,我的芒还没有退去水分,需要风来将其剥离,需要烈日的晒烤,总得有那么一段痛苦的过程,方能直指那刺眼的光的芒。
我的这双手,是一双笨得要命的手,有人调侃着对我说,说我的手居然比脚还要笨拙,不无道理,谁叫我的老子笨呢,然而就是我的这双比脚还要笨的手居然学会了手艺,老板自吹曰名师出高徒,秀着自己新学会的手艺,不免沾沾自喜。
若干年后的一天,我领着俏丽的爱人在街上开起了小饭馆,开张营业当起了个体户,我们靠手艺吃饭总是活得自在,嘴上吆喝着,手上忙活的伙计却不含糊,本店主要经营云南米线和朝鲜冷面,物美价廉,非地沟油,无罂粟壳,更无色素添加剂等,吃着放心,包您健康,店里生意不错,回头客踢破门槛,虽说老婆对我总是吆五喝六的,但二人感情融洽,可谓是面上吵吵闹闹,背地里却如胶似漆,打是亲骂是爱,生活好生惬意,男人哪能和妇人家一般见识,跌了身份,我开玩笑道。某天一大学同学无意间光临本店,小屋即刻蓬荜生辉,聊起当年同窗之秋,甚是感慨,遂交杯换盏,酒过三巡,不亦乐乎,同学是做大生意的,而且最近几年做的是风生水起,报纸上频频出现他的名字,虽说是我不经常看那玩意,最后在他的建议与帮助下,小店便一步步发展壮大,最终成了二人多年同窗感情的结晶,每每其他同学会过来捧场,当年把酒言欢的情景历历在目,若不是我这双比脚还要笨的手,那么何来今日之群英荟萃,实乃快哉!
这段不成文的文字,是我日后才设想出来的,最终目的其一只是想告诉大家,我在打工的店里学会了很多东西,我做的米线和冷面别具风味,恐怕不仅只有好吃能形容过来,我的服务态度无不满意,同时也是墨迹出了一个道理,勤能补拙的良训,一分辛苦一分财。那时我被称作超师傅,我曾为我的成就一度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成了那菜板上曾切破过我无数次手指的刀,锋利无比,寒光迸现,对,那是收获,成长中的收获。目的其二,只是对同学报以最诚挚的祝福,虽说若干年后的我不大可能成为什么小老板之类的,但绝对有人会去成为其中之一,虽说我不会频频现于报纸之上,但总会有人,也许是一个,也许是很多个,快哉,非吾妄之。
小丽的生活与我的生活永远的划成了平行线,她的终点看不见,我的亦如此,大家还是顺着日子往前赶,送走夕阳迎来朝阳,追着时间的屁股往前跑,一个月之后我即将回到我的轨迹,她也在谋策着和她现在的老公,一个鼠头鼠脑的男人跳出现在的生活,去另一个远方,也许,于她,那里会有她想要的大大的被涂抹的五颜六色房子。
成长似乎被时间诅了咒,总会失去,然而又总有新鲜降临。
一个月后,我在离别的车站又一次想起了小时候送别她未遂的那一刻,由于我的无情,将我上辈子挚爱的情人深深的锁在了青春的牢笼里,自责之余,我回想着这一个月以来的经历,一切那么的真实,又是那么的不真实,此刻熟悉的眩晕感全无,望着氤氲的城市,我想,我该满足,这座城市有我来时稚嫩的脚印,一个月后,又多了我去时丰满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