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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离殇

  如果把凡宇比作是一株植物的话,那一定是藏在阴暗角落里的潮湿而晦涩的的苔藓,

  

  这个厌恶阳光的男人,

  

  他不喜欢被明晃晃的刺目的亮光直盯盯的照着,那种暖洋洋的感觉一旦渗进皮肉,人的薄弱的吹弹可破的意志力就可能会被莫名其妙的抹杀掉。

  

  当然他也过着自己认为相当满意并且极有规律的生活,每天6点一刻起床,早餐是两片面包和一杯绿茶,尽管这样的搭配有点差强人意,可是他是不喜欢除此之外的其他的乱七八糟的食品来作为早餐的。7点50准时挤上11路公交,步行穿过两个十字路口,再经过一家音响店才到达他工作的地方。

  

  虽然他乘14路车也可以的,而且可以少走2508步那么远的距离,可他是先乘坐的11路,尽管还得浪费10分钟来等它,可见先入为主的思想总是会误导人的,谁叫人是一种喜欢沉溺于习惯且懂得怀旧的动物呢。

  

  每个周末的时候,凡宇一定会去书店一次,除了需要查找工作需要的资料,他还喜欢翻一翻古典文学类的书籍,他认为那比扒在显示屏上面偷那些莫须有的菜要好得多,如果时间充足的话,他还会去买一包好茶,最好是佛山的。

  

  凡宇很满意于现在的生活状态,充实而平淡,或者说他是比较钟情于自己能掌控的生活,他总认为那才是自己真正有成就感的东西,不过,这种惬意的状态还是被琪的出现搅乱了。

  

  那是一次无关紧要的聚会,他是被朋友杰拉去的,地点是一个叫做“最初”的酒吧,还没有进去,他就有些后悔了,干嘛莫名奇妙的就来了,他不是反感这种烟熏火燎,鬼哭狼嚎的地方么?才刚到里面,杰就扔下他,很快就淹没到一片晕晃中,不见了。

  

  于是,他要了一杯啤酒,找了个安静点儿的角落坐下,就看见杰如鱼得水的和一群红发绿毛的动物们嚎上了,他慢慢的移动目光,琪就坐离在这坨景物三米远的吧台旁,她的头发有些凌乱,懒散的刘海披下来遮住了眼睛,只穿着一袭黑色的印花吊带裙,有大朵大朵暗红的玫瑰以极其夸张的姿态盘沿在黑色的丝裙上,一朵绕着一朵,触目惊心的,透着一股让人无法捉摸的哀伤。

  

  她靠在吧台上,一仰头,一杯红色的液体瞬间消失,手腕上的金属镯子被撞击着发出哗哗的响声,

  

  然后是第二杯,第三杯………到第六杯的时候,凡宇走过去,在女孩最近的位置,坐下,女孩抬起头,盯着这个这位气质与这个场面不相符的男人,眼神空洞,犀利,冷漠。消瘦的脸像是被抽干了血液,惨白惨白的,可要命的是他一点也不反感这个冷的像冰一样的女人,反而勾起了他被消磨的几乎殆尽的那种奇怪的同情的感觉,这种感觉导致的直接后果是他26年来第一次与一个陌生女人说话。

  

  “喝杯水吧,一个女人是不该喝酒的,而且还连喝六杯,你的胃会出血!”

  

  女孩直起身子,用左手的食指和中指拨了拨额头上的乱发,猫一样好看的眼睛足足盯了他一分钟,接过了杯子,喝下去。然后她莫名其妙的笑起来,发出好听的嘻嘻的声音,头发随着笑声一颤一颤的,

  

  她的脸有些扭曲,还兼带这孤寂的哀伤!

  

  然后女孩摇晃摇晃的站起来,学着很绅士的样子;“我叫琪,能留个联系方式吗?”

  

  凡宇飞快的接过女孩的手机,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

  

  然后,她继续,他离开!

  

  凡宇的生活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每天吃面包喝绿茶,还是钟情于穿棉布衬衫和白色帆布鞋,还是多花10分钟挤11路公交车,经过影像店的时候,他听见MariaArrdondo的歌burning。悲伤地蓝调曲,这首歌是不适宜在早上听的,而且特别是有阳光的早上。玛利亚瑞唐多有着具有穿透力的嗓音,将爱情妖娆的盘沿,透着难以抑制的欲望与沉迷,就像……就像是那双沉沦在酒精里的琪的猫一样的眼睛,忧伤,诱惑,欲望,被一览无遗。虽然这个比喻有些不恰当,但他还是有这样的感觉。

  

  中午的时候,凡宇和同事杏子一起乘电梯,从十六楼到一楼,杏子是那种典型的小资群体,黄褐色的大波浪卷发,一米七六的高挑身材,有白净的皮肤和性感的双唇。钟爱瑜伽和巴西咖啡,最喜欢和凡宇一起泡图书馆。她不是个贪心独享人心的女人,所以和凡宇保持着近似亲密的关系。

  

  杏子今天穿了条吊带纱裙,上面也有大朵的玫瑰,很性感,这让他又想起了酒吧里的那一袭感伤的黑色印花裙。

  

  于是,他问她,你会莫名奇妙的想起一个陌生人吗?杏子愣了几秒,然后笃定的说,"会,如果他是个男人的话,而且要是个特别的男人。"

  

  三天以后,凡宇收到琦的简讯;“还好吗?呵呵,那天以后我醉了三天,感觉很恍惚,仿佛在另一个世界走了一次。不过我很谢谢你的那杯白开水,让我觉得这个世界还有关心我的人,哪怕是一个陌生人,不然我可能会过于留恋着另一个世界,不会再回来了。”

  

  知道吗,我是不喜欢喝酒的,特别是那种浓的似血一样的红色的液体,医生说那是毒药,它们会一点一点的吞噬我生命,所以我爱上了它们,感觉它们在我身体里一点点的汇聚,融入,然后发酵。那是一个非常绝妙的,无与伦比的体验。

  

  “哦!现在我记得你的声音,暖暖的,有点像阳光,我一直怀疑那是不是出自于一个男人的嘴巴,”

  

  琦就这样自顾自的说着,发着,一条接着一条,好多好多。但她从没要求他回过。

  

  而事实上,他也从没有回过,他不知道钙跟她说些什么,

  

  这是个烟花一样寂寞的女人。

  

  寂寞!

  

  那是唯一能在时间里留下痕迹的东西,流年岁月里会把它发酵成吗啡和大麻,沾上它的人会死掉。所以总要有一个缺口让埋在身体里的这些静止不动的东西发泄出去,他想,也许他就是这个缺口。

  

  最近,凡宇有些失落,还有些懊恼,他发现自己不能像以前从容的支配自己的生活了,一个设计图纸刚做了一半,他会突然扔下,然后掏出手机看看有没有新的简讯。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期待些什么。

  

  周末的时候,比较反常的是他第一次没有去图书馆,更反常的是他想出去晒晒太阳。就像杏子说的,显示屏看多了,容易精神分裂的,

  

  街上闹哄哄的,人很多。阳光透过树荫重重叠叠的落在凡宇的身上,他抬起头,让整个脸颊笼罩在一片明晃晃的亮斑中,他看着它们一点一点的渗进毛孔。

  

  这时候,他的手机响了,是琦的信息;“很奇怪,我今天特别想去星巴克一次,虽然那里面的咖啡常常贵的咬痛我的眼睛,其实我一直很向往很向往那样的小姿情调,在里面,我注意到一个男人,一个有着深邃眼神和厚嘴唇的男人,有股在星巴克养出来的气质,很像你,我想走过去,请他喝杯咖啡,可是我的记忆力明确的告诉我,我的口袋里只有一块八毛五,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而更现实的是,他不是你。

  

  凡宇的脑袋迅速空白了几秒,也许是长期不见太阳的缘故,他用手遮了遮眼睛,迅速的整理了一下思绪,然后他给琦回了第一条信息,”等我,在星巴克。”

  

  半个小时后凡宇做到了女孩的面前,她今天束起了头发,露出没有血色但很好看的脸,还涂了银色的眼影,脸颊被印衬的更加苍白,他不明白为什么他总是那么苍白,似乎像是被抽干了血液。

  

  她看着她,笑着说“。真好,能在这么明媚的地方让你看到我”

  

  “呵呵,也许习惯于阴暗的动物们是不适宜来这种地方的,比如说,我和你。就像天使应该住着天堂,而魔鬼们就理所当然的呆在地狱里。”

  

  呵呵,为什么突然见我?女孩子急于了解这个问题

  

  不知道,就是有嘛么一股冲动。而且,有时候我会莫名其妙的就想起了你,无论是在公司的落地窗前。或是在闹哄哄的地铁里面。

  

  女孩有些调皮的看着他,然后不知趣的吃吃的笑起来,手上的金属镯子颤动着,有些晕黄的阳光被它们反射着刺痛着他的眼睛。

  

  “这是在向我告白么?”

  

  男孩儿愣了几秒,然后扬了扬眉头,肯定的说,不是,我只是想把我的想法说出来,也许那样我会好受一些。

  

  呵?

  

  呵呵!

  

  他们从店里走出来,迈过店门前最后一步台阶的时候。凡宇看见有红色的液体从琦的鼻子里流出来,腥腥的,粘粘的。女孩的身体就像一片软绵绵的雪花,摇摇晃晃的在他的眼前坠下了去……

  

  救护车,医院,急诊室…然后就是等待。

  

  漫长的,令人窒息的等待!

  

  大概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的的时间,琦才被推出来,她很安静的睡着了,嘴角轻轻上扬,似乎那苍白的脸上还凝固这一抹淡淡的笑容。

  

  医生告诉他,她患白血病,还有六个月的生命。

  

  六个月!

  

  他出了医院,走在一大片湿漉漉的街道上,开始无法抑制的心痛起来,感觉就像有几千只的小蚂蚁在疯狂的分食着心脏。他发现老天跟他开了个不小的玩笑,它让他把消失的快不见的爱上一种事物的能力用在了一个这个女人身上,

  

  又以光年那么快的速度让他失去。

  

  第二天清晨的时候,他才回到医院,可是,琪却不见了,悄无声息的在他的世界里消失,他慌了,他开始找她,发疯似得找他,医院,酒吧,饭店,还有她的公司和出租屋,甚至这个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只是,她既然消失,就再没回归的可能。

  

  一个月后的我晚上,大概零点的时候,凡宇的手机收到一条简讯,“我始终还是拗不过自己,特别想给你写封信,我听着手指敲击键盘的声音,很轻,很寂寞,我害怕。而且越来越害怕,我不敢想像停止呼吸以后会是怎样的压抑,也许那时候我才能了解到还是活着的好,最起码外面的空气是不吝啬的。如果那个时候我还记得你的话,记得你给我过的温暖的话,我想你是唯一一个我爱过的或者也可能爱过我的男人,所以我要你记得我,要记得我很久很久。”

  

  凡宇看到信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他同时看到的,还有电视最新新闻,“大概夜晚零点的时候,一女子从本市最高建筑的顶层上跳下,据说,女子是穿着一条有着大朵大朵红色玫瑰的黑色丝裙,据说,她的手腕上还带着一大串银色的金属镯子,反射着晨曦的第一道曙光。

  

  直到晚上的时候,凡宇才很费劲的爬上那个楼顶,然后在女孩选择的那个地方坐下,柔柔的夜风从耳边掠过,有几抹冰凉很安静的打在他的脸上。下面的世界华灯初上,有无数个亮点在无不活跃的穿息着,闪烁着,旋转在灯红酒绿间的人们正努力的游行于华灯之下。那是个怎样的旬丽而落寞的世界。

  

  他突然莫名的茫然起来,竟悲哀的发现自己一直规规矩矩的所坚持的生活突然变得一文不值,他一直很自豪和庆幸自己的波澜不惊,能很安静的活在自己封闭的的世界里,认为这样就够了,这样就是快乐。

  

  其实他一直都不明白什么是快乐。

  

  而现在,在他失去唯一在心里留下过痕迹的东西的地方,猛然发现,自己一直麻木的行尸走肉的活在一滩死水里,似乎周围的一切事物都没有能让他心情起伏的稍微大一些,爱恨,欢笑,痛苦,什么都没留下,

  

  他打开手机,开始读琦的信,一封一封的读,一个字一个字的读,从第一封到最后一封。

  

  然后,他抓起手机,果断的,决绝的,疯狂的向楼下扔去。

  

  被一同扔下去的,还有他那还没开始就已经死去的爱情。

  

  原来,真的没有什东西永恒的值得用生命去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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