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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缘(三)

  这天中午,齐姐看到我的窘境,拽我一起去吃饭,说是楼上的两个南方人请客。我想,反正兜里的钱花光了,加上几天以来半饥半饱的生活,已是清肠刮肚了,管他三七二十一,吃一顿再说。于是,我随他们去了一个中型饭店——金座大酒店,这是我有生以来进的最大最豪华的饭店了(以前只跟父母在快餐店吃过一次馅饼),大家要了几个菜,吃喝完以后,就到舞厅跳舞。这个饭店的舞厅很大,由于是中午,跳舞的人不是很多,我对跳舞并不陌生,因为念书时,一直是校文艺队的骨干,所以被舞伴那娴熟的舞步一带,就跳的相当不错了,在“金座酒店”玩了足足一下午,大家尽兴而归。

  

  回到旅店,躺在床上,心情极度亢奋,感激南方人请吃、请喝、请玩,感慨自己从没经历过这种场合,当时心中只有如此浅薄的认识,完全没有意识到人家请你的出发点无非是找个廉价的陪舞而已……

  

  看着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想心思的我,齐姐问我要找工作,以我的条件为什么不去酒店,那样岂不吃住都解决了,我当时茅塞顿开,感慨在外面闯荡的女人就是见多识广,了不起。

  

  第二天,我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径直去了“金座酒店”,可能因为在金座吃过饭,觉得相比其它酒店不那么陌生吧,所以,尽管省城有很多大大小小的饭店,我根本没有考虑去别家。虽然只来过一次,已觉轻车熟路,直接找到经理,酒店的经理是一位三十多岁,肤色微黄,身材匀称,目光机敏,口齿伶俐的男子,叫王洋,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几乎没费什么唇舌我就被录用了,这一天是九七年农历腊月初一。

  

  我住进了“金座酒店”的服务员宿舍,开始了长达五年的酒店生活,这五年中,我从开始的服务员、到伴舞、到陪酒小姐,一直就没跳出这个圈子,也没想往外跳,在灯红酒绿的环境中混了五年的我,已和当初来省城的那个惶惑不安的“柴禾妞”彻底告别,完全没有了当时的影子,如果不是年龄方面的原因,我想我会一直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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