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底,我从西藏回四川。
在靠近四川边境的一个旅馆里,我和闺密住在阁楼上,木质地板,隔音效果很差。
故事得从这个隔音效果说起。
我和闺密习惯每次都住双人间,但两个人睡一个床,另一个床用来抵门,好像这样,会有安全感一样。
因为这很差的隔音效果,我们清晰地听到了隔壁的咳嗽声,不知为何出门在外一向冷漠的我居然鬼使神差地推门出去给隔壁的人送药。虽然后来我知道他只是抽烟太多把自己给呛的。
所谓注定,大概就是这一刻,隔壁屋的男人在我还没来得及关门时进入了我们的房间,而另一个房间的一个男人也在不久后推门而入。
他们两个,都认为对方是坏人。而我和闺密,当时只是想到了引狼入室。
用委婉的语言把他们赶出去之后,我和闺密坐在床上吐槽下次再也不要做好人了。第二个男人再次敲门要求借手机给家里发个短信。
当天,我们途搭的车经过通麦天险,很不幸地遇到了泥石流,我不能描述与死神擦肩而过的感受,但是很多年后,副驾驶的我还是能清晰地回忆起开车的康巴汉子的容貌,是他的淡定,救了我们一命。
所以,那一天,我们格外善良,把手机借给了那个男人,但没有让他进门。
他蹲在门外用闺密的手机发消息,我站在门里看他。他的皮肤黝黑,黑得发亮,黑得反光。可是他蹲在那里的样子,却让人觉得莫名温暖。
他把手机还给我的时候,笑了,露出了他的大白牙,我后来给闺密说看着真傻。闺密看了手机说,蛮感动的,他是发短信给他女朋友。
我和闺密都是属于那种这些年一帆风顺所以也妄想救他人的神经病,所以我们叫上那个男人,说,一起回四川吧。
第二天清晨吃早饭的时候,我大概知道了这个男人的背景,他是四川人,在西藏当兵五年,从一个白嫩小子晒成了现在这个模样,如今是退伍特警。当年西藏暴乱,他在执勤时遇到藏族叛乱分子,腿被人砸了,如今旧伤反复,疼得难以走路。
当时听着说不感动是假的,可是看他的模样,说不疑惑也是假的。退伍特警啊,为什么如此落魄。
也是熟悉了后才知道,他有一个谈了八年的女朋友,在他退伍后,带着他的所有钱财总计20万和别人跑了。
八年岁月,他没有怨她,只是说希望她过得幸福就好。
我说过我是一路上途搭回的四川,说白了就是站在马路上拦车搭顺风车罢了。那一天因为有了一个男人的加入,我们拦车变得困难了许多,很多司机都表示愿意搭两个女孩但是不愿意搭一个男人。最后艰难地把他送上了车,我们也就此分别。
本以为从此一别,就是永远。
缘分是个很奇妙的东西,隔天我和闺密到达西藏和四川交界地带,意外地搭到了一辆去成都的车,也就意味着,这是我们旅途中的最后一辆车,我们马上要到家了。
而就在这最后的两天两夜,车在川藏公路上行驶,我在车上看窗外的时候,意外地看到了那个男人,他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在路上,他的背影很落寞,却也倔强。
当然,好心搭我们的人在我们的说服下最后也带上了他。我们四个人,经过了两天两夜,一起回的四川。
路途很快乐我也没必要多说,到达成都时是晚上,我和闺密以及那个男人直接去开的一个三人间。现在回忆起还是觉得当时我们真是胆大、任性。
我们聊了很多,我只是觉得他是一个傻逼,以及他遇到了一个贱女人,才会在本该光荣回家的日子里如此落魄,甚至无颜见家中父母。
他说,爸妈让他回家,在家乡买了一个门面,让他直接回家做个生意。他说他不愿意,
可是当时他已经身无分文。
除了感叹他坎坷的命运和一根筋的大脑,我也无话可说。毕竟,我不是救世主。
第二天分开后,我和他留在成都,我去了姐姐家,他去找他所谓的兄弟,闺密回了南充。
当天下午,他给我打电话,说他兄弟不愿意收留他,顺便找我借一百块钱。
我姐当时问我一百块能干嘛,她觉得我很傻但又怕我迷路还是跟着我去了。我是一个神级路痴,一般都不愿意出门。
我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想的,反正我是穿越了大半个成都去给他送钱,以至于晚上差点没车回家。
我记得当时我对我姐说,我总觉得,这一百块钱,我不会白给。
后来,我来了河南,他只是偶尔给我打个电话,一说起来就是几个小时,因为他只有每次做完兼职,才有钱充点话费。
他在成都工地打工,因为不服气老板把他们当牛用却给很少的工资和老板大吵一架,老板找来一群人打他,他因为当了兵的缘故,险中跑了出来。后来他去当网管,因为性子急得罪工友,被锁在宿舍,他踹烂了门,被老板赶走了。他在学校外面卖烧烤,晚上冻的要死还因为没有营业证被没收了所有的工具。
在他最走投无路的时候,他窝在公园长椅上,坐在马路上,给我打电话。
我说,回家吧。然后,他沉默。
他叫我二哥,他说二哥,我不甘心。
后来啊,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我失去了他的消息。发消息没人回,打电话手机停机。我一边过着自己的日子,也一边想着他现在怎么样。可是啊,我也无能为力。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接到了他的电话,我记得我当时第一句话就是说我以为你已经死了。此刻的他,在上海。一个高级住宅小区担任保安。他对我说,他是被人骗到了上海,才过去的时候,身份证没了,身上没有一分钱,他就在晚上的时候去水果店外面偷水果,饿得一晚上蹲在角落里吃20几个苹果。
他说了一句很粗鲁却让我记忆深刻的话,他说,二哥,当时我放个屁都是苹果味的。
很多时候,我们打电话都是他一直说,我一直嫌弃他,我毒舌是出了名的,还有一个原因,我真的觉得他很笨。
笨到被这个世界亏待了这么多次,每次给我打电话还是笑得像个傻子。
一个月后,他从小保安升到保安队长,两个月后,因为踏实肯干再加上以前担任过特警教官,他被任命为一个片区的队长,手下有70多个保安,月工资上两万。
当我写这篇日志的时候,恰恰是他给我打电话说自己和老板谈好,准备自己成立一个小的保安公司。
他说,二哥,我终于咸鱼翻身了。
当然,我只说了一句,即使你有钱了,我讨厌你还是讨厌你。
他说,没事,我喜欢你就行了。
过了这么久,他脸皮还是很厚。
他今年二十五岁,也有女孩开始追他,他问我,二哥我可不可以谈恋爱了,笑得一脸淫荡。
你看啊,一年前他穷到深夜打着手电筒走通麦天险,差点掉下悬崖摔死。一年前他落魄到蹲长椅蹲大街一百块钱都要找一个才认识不久的陌生女孩要。一年前他什么都没有。
可是啊,岁月还是没有辜负他不是吗。
那你还怕什么啊,你还年轻不是吗?
莫欺少年穷,少年他日笑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