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绑架罪和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
本报清远讯(记者 曹菁 通讯员 黄带娣)据记者昨天从清城区检察院获悉,清城区凤城街道发生一宗夫妻离婚后,前夫绑架且强奸前妻的恶性案件,日前,法院依法以绑架罪和强奸罪对被告人温某定罪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据悉,被告人温某离婚后,以协商两个儿子的抚养问题为由多次骚扰前妻黎某。去年11月的一天早上8时许,温某携带汽油及自制的炸弹来到黎某居住的地方,趁黎某出门时将其挟持到房间内,将大门反锁,在房间内泼洒汽油声称要点燃汽油和炸弹,并多次在屋内用自带的打火机点燃衣物,经民警与黎某家属的多次劝说仍不释放黎某。当天12时许,被告人温某不顾黎某的反对,在房间内强行与黎某发生性行为。直到当天下午15时许,民警伺机冲入房间将被告人温某制服。
在法庭上,温某对其绑架前妻的行为不认罪,辩解其只是想与前妻在屋内好好谈谈,想有一个独立的空间,并不是想绑架前妻。
近日,清城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温某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