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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
事情是这样的。
第一个版本:
他休假时来到我家乡旅游,那时我高三,他大一。后来他回北京上大学,我去了上海,我还有男朋友,我俩还没分手,所以我跟他就只是一般朋友,好兄弟。后来跟初恋分手了,过了几个月就跟他好了。
他家里有个妹妹,爸爸过年的时候摔了一跤落了一身病,妈妈身体一直不好。
世界杯的时候,他支持德国队,我支持阿根廷,道不同,吵了一架。
天宫发射的时候,他在酒泉工作,我在上海看新闻希望能从那上面看到他的名字,那时候我俩已经分手。
我们没接过吻,只有通过手机亲吻过对方的号码。
谈了两年,分过一次手,只见过一面。
在遇到他之前,我结交的第一个男友是当时他们学校的校草,又高又帅。时至今日也是一遇到卖相好看的,就有“干掉他”的冲动。
就像网上说的,“我没有喜欢哪一种类型的人,如果我喜欢你,喜欢的就只是你”。
第二个版本:
虹桥机场二号航站楼,下午六点从北京出发抵达上海的航班,我看到他推着行李箱出来,穿着军装,带着军帽。
他手里抱着个盒子,眼眶都红了,就跟我说了句“我把他交给你了”。
我亲了亲冰冷的骨灰盒,又把它交给他说“还是你带回他家,葬了吧”。
我从来没有对他说过“我爱你”或者“我想你”诸如此类,如今来说也已晚了。
2010年8月7日舟曲泥石流。
其实是没有骨灰的,盒子里就只有一顶他带过的军帽。
我们没有牵过手,没有接过吻。
可是在我们最幸福的那几年,天天打电话已经是习惯了。
他说他嗓子在部队大合唱的时候喊哑了,特别难听。
我一直没有说“这是我听过世界上最好听的男低音”。
海贼王成了我的禁忌,陈奕迅的《好久不见》成了我心中的刺。
因为都是他最爱的。
前不久四川卫视一档综艺节目《两天一夜》有一期正好是在他老家取的景,那是我不曾去过的地方。
我还来不及和他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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