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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不穿的天涯

  她有一张苍白但美丽的脸,久不更换的长发,总是低声说话,惟恐惊动了闲杂人等。左手无名指上有一枚已经随岁月的流转而黯淡无光的戒指

  

  是他在三年前从遥远的北方寄予她的。他在信里道,生日快乐。

  

  他,是在咖啡馆里塞着耳机听摇滚的男子,是躺在田野里读诗的少年,是她在17岁就认定的爱人。

  

  他,是她即便倾其所有亦要实现的理想。

  

  茫然无序的初三时,她以17岁少女独有的多愁善感与他在纸上交流。最后,他们谈到爱情谈到戒指。她告诉他,从来都不喜欢戴戒指,因为觉得那是对手指对心灵的一种束缚。

  

  于是,他写了一段话给她:有一种说法,当你在热恋时取下指环、箍痕越深,你的感情就会越长久;而当你的感情结束,你试图除下指环时也许会很痛苦,却会在除下后的那刻轻松得不知所措。

  

  她因为这一浪漫的说法而蠢蠢欲动,对他说,好的,我试试吧。

  

  他寄来的戒指上雕刻着细细的花纹。他说,买戒指的钱还不够买一个面包,我在小指上套了一天,然后寄给你。

  

  她为着残留于戒指上的温度而微笑,再套在左手无名指上,刚刚好。那时,她对于戒指所蕴涵的意义已足够了解;是诺言,且跟爱情有关。

  

  临考前,任性且义无返顾地填报了他所在城市的一所二流大学。

  

  他去火车站接她,在嘈杂的人群中将她认出。当他走过去叫出她的名字时,她微笑,并喜滋滋地向他杨起左手。可他没有笑,小小的眼睛,身上带着清晰的烟味。

  

  那个夜晚,他们在栀子树下约会。年轻的吻带着香味,令人眩晕。

  

  她开始在这个陌生遥远的城市里生活,沉静而坚韧。上课、骑单车、阅读、在电脑前看黑白片、跑过斑马线。内心对他的持久爱恋而欣喜。

  

  她找遍本城的所有书店,终于买齐了顾城所有的诗集。

  

  她在枯燥的高树课上写长长的信,再坐311路公车,把信从他的房门下塞进去。

  

  她一边与朋友聊天,一边转动着他送给自己的戒指。阳光掠过头顶,心不经意的奔跑开去。她穿着粉兰色长裙蹲在郊外的原野里,任思念侵袭,微风佛面,长发飞扬。

  

  他好象海魔女的咒语一样,使她甘愿将所有心绪与年华都奉献给他。

  

  那年的春天,他来学校接她,在初次约会的栀子树下,他淡淡地告诉她,三天后的飞机,举家移民芬兰。

  

  她低下头,眼神在四只鞋面间游离。仓促而不安。

  

  那夜,她坚持独自回学校。灯火辉煌中,311路公车迎面而来。路旁的樱花瞬间枯萎。

  

  是不是所有的爱恋都会灰飞烟灭?

  

  他走了之后,她搬离宿舍。以一种寂寞的姿势躺在洒满阳光的出租屋里,听王菲唱《矜持》。走完同一条街,回到两个世界。毫无倦怠地转动戒指。整个房间只有她的手指和戒指在动。眼泪突如其来,只为悼念那随他而逝的青春年华。

  

  一翻身,窗外光秃的樱花树才使她深知——那是望不穿的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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