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夏天,合欢花开得很灿烂……
我和陈是在大学毕业聚餐上认识的,不过他从不让我这样说,因为据那家伙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我曾借书给他,只是我用所有的脑细胞搜索了一遍也没有一点印象,这个结果令他很是不满。不过现在再怎么说也无所谓,因为他再也不可能听到了。
毕业聚餐其实就是人们常说的散伙饭,忙活四年了,不管收成怎样,也不管曾经感情如何,这会儿,都像要生死离别了一样。酒下的要比饭菜多,不时有人倒下去,也不时有人大声哭出来,那种场面,现在已经总是不想去想了,想一次心里就痛一次,就像在翻看一块一直不曾好的伤疤。当时只是感动,不忍心再看下去,目光转向窗外。阳光好灿烂,街道上仍有熙熙攘攘的人。不知道明年的今天,一切又会何去何从,毕业了,就再也没理由依赖这个城市了。用不了多久,它就会对我们这些人很陌生,而对我们而言,有太多说不出来的感情。那时看一个男孩正站在玻璃窗外,扶着一棵梧桐树,可能是快喝醉了很痛苦的样子。从我坐的位置正好能看到,他眼角挂着泪,好像要流下来了,但他使劲强忍着,以至于脸憋得通红。我这样的人是见不得别人哭的,更别说是男生,心里一下很难过,于是我去给他端了一杯醋,想解解酒会好一点。他同学接了,然后谢过我。那个大男生就是陈,那时甚至我都没记得他长什么样子。直到后来遇见陈,感觉好熟悉的样子,想半天,原来给他吃过醋。后来我问陈他知不知道,他眼睛睁得好大,天啊,我一直在想,是哪位天使,还假想过不下一百种与她擦肩而过的镜头。老天,不要对我太残忍好不好,怎么能是你,然后满脸失望至极的样子。每到这时,他都免不了遭受一顿毒打,直到他举手求饶为止。
那时我挺没心没肺的,对他很不好,这是我们寝室那帮家伙的一致意见。大四那年一心考研,说来很奇怪,河大的理科系,同志们都跟疯了一样,大一专业课,大二准备四级,大三备战六级,三下开始在教室长期驻扎,加入考研集中营,接受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不过人常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嘛。曾经从理综楼里不知走出多少名牌大学研究生,不管以后前景如何,反正那会儿都是赚足了众兄弟姐妹的红眼。那时我和陈也是这趟大军中的一员,这样说只是留点面子,应该说我们是上一批里掉队的两个。看着别人一个个为面试着急,为调剂跑断了腿,而我只有苦笑的份。于是我开始拼命苦读。
毕业的那年夏天我选择留在开封复习。陈也在,他住东门,我住西门,中间隔一个诺大的河大园。白天大家都忙着看书,晚上教室不开门时我们就坐在前面的花园里读英语,一直到天黑得实在看不见字了,肚子也叫的不能再响了,才站起来,伸伸懒腰,慢慢悠悠的晃着想吃什么饭。每次走的时候,那猪总是很可笑,叫他几遍,他都装作很认真看书听不见的样子,非等到我去叫他,他还装出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其实肚子早就叫的都跟打雷一样。后来只要叫两声他不应,我就直接拍屁股走人,他这才很乖的跟上来,跟个傻蛋一样笑笑。他特喜欢笑,只是单眼皮小眼睛的男生笑起来是没多大前途的。即便这样,我现在也很想再看见他笑的样子。不管笑也好,哭也好,现在是看不到了,我总是很努力地去想,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他的样子。于是就觉得很是失落。其实他留给我的除了这些怎么业抹不掉的东西外,其它什么也不记得了。有些东西,不是不去想,不去记,而是想了之后,除了痛苦和失落,其它什么也没有了。不过有人说,也许人这一辈子,有一些美好的回忆,也是幸福的吧。
其实那个夏天我是从家里逃出来的,那时是想考研的,但家里却只想我早些嫁人,没办法,家里的宝贝蛋,心肝。所以大四时才放弃了考研,去拼命的找工作。人这辈子,有再多想法,有时也只能限于想想,它与现实之间永远隔着那么大一个沟壑,而就这一沟,许多人因为家庭,感情,还有许许多多我们认为是理由的理由,被永远地搁在了一边,只是偶尔去张望一下,奢望一下那一端的美好。其实很多时候,若干年后,我们都不曾记得,我们还有过那么天真的梦想。真不敢想,对人生而言,这是一种幸运,还是悲哀。也许,这才是真正的生活吧。记得哪本书上,有人说,生活简直是狗屁。其实,就是狗屁,要好好活下去,也是需要很多勇气,需要坚强的。反正回来了,在县里教书,父母都很高兴。看着他们天天在外干活而日渐衰老的脸上露出满足而欣慰的笑容,我想也许这也是人生的一种幸福吧。但嫁人,还没想过,怎么能随随便便就把自己嫁出去了呢,又不是嫁只小狗,小猫,起码,俺还是个活生生的人吗。这点我老妈可以作证,只是,她总是不明白。于是我找了壹千零一种回绝的理由,比如他说那男孩家很有钱,我说我不喜欢家里有钱的男生,又不是自己挣的,装什么酷呀。老妈就说不听话让你结婚以后光吃麦子,饿死你。我就会说,光知道钱钱钱,俗不俗,还不如直接嫁给提款机好了。完了免不了一场世界大战,当发现纯粹的理论教育对我已经失效时,我妈就很无奈的决定不再理我,其实我也不想她那样理我的,针对这样的尴尬局面,我也只能是无奈。老祖宗很早就教导我们,打不过躲得过,于是我就又回到了开封。
那个夏天,白天拼命的看书,细胞、分子,还有许多学子被公认为死敌的外语。晚上学校是没有地方看书的,寝室又热的要命,于是我们就每天都在校园里兜圈子,从后花园到大礼堂,从大礼堂到南门口,然后再从另外一条小道回来,好像那时候世界就那么小,却又那么大。有时间累了我们就去抢草坪旁边的竹椅,谁抢到了就可以大摇大摆的坐在上面,看着另外一个家伙可怜兮兮的光着脚从一条铺满鹅卵石的小路上来回跑一趟才给坐。现在想来好笑,有时间我是跑的很快的,想想初中一年级时俺还曾经是学校小队长跑的主力啊,那时还梦想有一天也会混到披上五星红旗绕全场跑的光辉境界,但这样一个美好的梦想就被那时的班主任扼杀在摇篮里。当我抢到椅子时,我就坐上面看陈傻不啦叽的脱掉运动鞋,跟杀他一样地一路冲过去,引得草坪上一群人往这边看,那架势,跟疯人院跑出来的没多少差别。其实我能先跑到椅子旁边的几率,不足百分之一,因为那时间,我整天穿着高跟鞋,是没法跑快的。但我会赖皮,嘿嘿,每次都是死活不走,他也没办法,尽多就是装作很生气的样子,要么哄哄,要么罚我去买冰淇淋。吼吼,我也是那时间才知道,男孩有时间也是需要哄的。要不我们就去学校外面吃夜市,陈喜欢吃涮牛犊,可我不喜欢。我就光吃涮菜
陈是一个很好的人,很好很好,我想也许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再遇见这样的人。但我,还是伤害了他,也许是很伤很伤的那种。在这个城市,不知有多少次,做噩梦醒来,我都会想起,那个夏天,陈我说凌晨两三点是鬼最容易出没的时间,那时老下雨,而且还有大的炸雷,闪电,跟我一起住的那个女孩也回家了,于是我吓的整夜整夜睡不着觉。然后陈就给我发很多很多的短信,畅想着我们那有些渺茫的未来,想象着,在北京,那个我们给过彼此约定的城市,应该是美好的吧。一直到我睡着了,没回他的短信为止,那时候,他也整夜整夜的没有关过机。当时我以为那就是幸福吧,在城市的某一个角落,有那么一个人会想着你,惦记着你,即使半夜两点法短信,他也会回。上天对我真的是很仁慈了。
他总是要送我回宿舍,其实,我是不喜欢那样的,不想他很累,他要从我住的地方走到他住的地儿,要很远的,至少四五里。但他总是很固执,有次,我说陈,我妈又让我回家相亲了,他没心没肺地边笑边说,去见见呗,说不定真能碰见一个钻石王老五呢。虽然知道是玩笑话,但当时心里还是一下子就很难过,于是我没在说任何一句话,他也没有,第一次,我感觉从学校回公寓的路那么远,远的我有点害怕。我从来没有认真地想过未来,或者那时只是天真的以为,有一天,在北京那个梦想中的城市里,我们也可以这样整天呆在一起。那天我也开玩笑问他,有没有想过以后,他是一个很现实的人,他说,傻瓜,现在什么都别想,等到在北京相聚那一天。心里不知道什么滋味,是呀,对于那时的我和他而言,谁又能承担的起什么誓言,什么责任呢,那些东西太重了,太累了。那之后,谁也没有再说起过这些。
后来想起来,这算是我的感情吗。两个人之间其实什么都没有说过,也许其实什么都没有吧,只是两个寂寞的灵魂在寻找精神的暂时慰籍罢了,不是可以一辈子相守的那种。说不出来,有一种怅然漫过心间。
2005年9月于开封河大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