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风衣,淡驼色毛衣
他走进来,应该是刚从外面回来,和主任说现场的情况。我坐在那里,抬眼看见,这一个男子——我猜,再过十年,二十年,我还是会记得他那件黑色的短风衣吧,还有那薄薄唇边,温暖的笑意。
再看见他那天,我正对着一堆音频线、视频线手足无措——四下无人,只有他在玻璃墙的另一面忙着。那时我还年轻,年轻到,怕同人说话。我想我一定是想了很久,才鼓足勇气走过去,对他轻轻说:“可不可以帮我一下?”他站起身来,走到我的机器旁,俯下身去,换了一根线。我说谢,他笑了笑。
——那天,他穿一件淡驼色的毛衣,长长的手指,宽宽的肩,而那云淡风轻的笑容,我再也没有在别人的脸上读到过。那么多年。
后来,常常在狭长的走廊上与他对面走过。那时候我扎一个小小的马尾,不用照镜子也知道自己是丑小鸭,永远不会变成天鹅的那一只,呵呵。所以我总是挨着墙边,低头急步,希望他不要看见我。
5月3号,那天他结婚
所有的人都去帮忙庆祝,只有我和另一个新人留守。我们奔波了一整天,直到夕阳渐渐沉下去——他的喜筵,开始了吧。
他的妻子有一个干净温婉的名字。我有时候想,那会是一个怎样美丽的女子。后来偶然有一次在饭局上看见一个女子,短发,干净利落。换了名片之后,却原来是他的妻。像一个谜底突然揭开,邻座的女子,笑得幸福。
有一回我夜里独自一人加班。他和她散步经过,走来办公室拿东西。他们牵着手,轻声低语,她的手里,捧着玫瑰花束。我坐在里间,与他们打了招呼低头码字,心里,无端地生出温暖的感觉。他和她,他们,多快乐。
过了大半年后,工作渐渐上了轨道,大家也越来越兄弟姐妹。工作有压力,会在凌晨三点从梦中醒来,恍然间反反复复想,该怎么问,该怎么问,今天的内容;会为了怎么样狂奔也赶不上的那一秒钟黑场,躲在非编室里低声哭泣;会从五楼到一楼的四下无人的电梯里,累到蹲下来,蜷缩地靠在冰凉的墙边,电梯一开,还是穿着制服,西装短裙,脊梁挺直的一个人……但是这样的生活,还是快乐,太快乐。我不是个肯加油努力的人,但奇怪的是,工作好了,便觉得天高云阔,所谓感情,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所以那时候,也并不是心心念念牵挂着他。看不到他的时候并不觉得缠缠绕绕的想念,他要是在身边走动,心里也觉得踏实温暖。那时候,我已经不像从前那样,那么怕他看见自己。
办公室每个女生,结婚的,没结婚的,都很喜欢他。他在场面上的时候,俊朗干练;私下里却是顽皮得很,有时候也说一些厚脸皮的昏话,惹得人欢喜地笑。我不知道为什么,一个男人可以这样干干净净,即便与众人说了暧昧的笑话,也是这样清清爽爽———我想这世上真的有一种男人,叫做尤物。只是,他从来不同我说什么———我是没用的人,他们说我一点点,我就会低下头去,红了脸,嗒嗒地码字。所以我总是坐在边上,手里干着活,听他们笑闹,偷偷地欢喜。
我承认,我很怕,怕和他单独在狭小的空间里相遇
有时候我一个人在配音间里,他不知道推门进来,又不想再出去,就会坐在我身边等——我的心一下子就会跳得乱了节奏,短短的30秒也会配来配去配不好,嗓子也会忽然就不开了,点也会忽然就打不准了——想起来真是很丢脸啊。他有时候会帮我打点,有时候索性就帮我配了,有时候还是得出去,去休息室喝一杯咖啡再回来。我不想自己那么没用,可还是,止不住地,慌了神。
还有一回耶诞,部里买了很多面具,女生的是那种极妖娆的,有美艳羽毛的眼罩;男生的是那种恐怖狰狞的头套。那天夜里我值班,他有事待在办公室里,不知道怎么想起来整蛊人,忽然就戴着面具从身后冒出来,一言不发,把我逼到墙角,静静地看着我——我知道这里面一定一定没有什么其他的意思,只是贪玩,只是他贪玩,可我就是不敢抬头,我不是怕那面具啊,是怕——面具里的那双眼睛。
——幸好幸好,这些都不是常常会发生的事情,否则,要怎么样安定自己的这一颗,没用的心。
那时候的日子
那时候的日子,像水一样静静流淌,有时快乐,有时不快乐。不管怎样,都是简简单单,干干净净。对这一个男子的喜爱,从来都没有什么波澜,只是一天一天,沉淀下来。直到有一天夜里忽然做了一梦,才好像真的听见自己心里的声音。
那次是部里集体去湖边度假。下午爬山的时候,他不小心崴了脚。晚上他躺在房间里,大家都去探他,七嘴八舌地出着主意———他是个可爱的人,男生女生都爱他,替他着急,团团围在他床边,有说按摩,有说上药,有说连夜开车送他回去。吵了一阵,他靠在床上,连声说着“没事没事”,越来越不好意思。我那时候已经不怕说话了,轻轻说了一句:“我们都回房吧,让他好好休息,夜里真的痛就让胖胖送他回去。”他对我笑了笑,说“是啊”,大家这才三三两两散去了。
——其实我有时候也会隐隐约约地痴想,希望自己下一辈子家有钱财万贯,生得貌美如花,再希望上天不要改变他来世的模样,一丝一毫,都不要改变,就站在如今相遇的地方,那我也许便有十万分之一的希望,在人世苍茫间与他执手相看。这念头很模糊很模糊,模糊到我自己也不确定。是啊,我看他,从来都是将他看作天上的云,又哪里会有什么痴心妄想的念头?只是他崴了脚的那天夜里,我很清楚地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在他身边,仰面哀声求他:来世,来世可不可以做你的女儿?眼泪,止不住,流下来——呵呵,这梦,才是我心底最深处,最真的希望吧!
还有一件事,我谁也没有说过。那是他去了欧洲去度蜜月——因为忙,好像是隔了一两年才去的——婚假很长,有23天,他不在的时候也没有觉得十分的想念,工作还是这样,日日地过,忙碌充实。然后有一天下午,我捧了带子去楼下机房,出了电梯,抬头看见他迎面走来。走近的时候,我笑了笑,低声说:“回来啦。”他没有说话,伸出手,轻轻地抚了一下,我的耳垂——那样爱怜,足够足够。那唇边的淡淡微笑,清朗温暖,一生一世都不会忘记。我听见自己的心在那一瞬间绽放开来,明明是人声嘈杂的大厅,却突然间,鸟语花香。
相片
就这样,四年安安静静地过去了。那年夏天,我没有办法,不得不离开从小生长的江南,去那粤地。临走前,大家聚会送我,饭桌上还是说说笑笑——我是个没用的人,常常会忍不住流泪,但是我会小心翼翼地躲起来,从来不让别人看到。同事拿了相机帮大家合影,一个一个。他和我也拍了,和别的男生一样,大大方方地搂着我的肩,我也笑着,以为自己坦坦荡荡。他有事要先走,领导带头,大家哄着让他抱一抱我,于是他伸出双手,将我拥抱——真好,就算这是唯一的,别离的拥抱。
第二天我去办公室收拾东西,在领导那里看照片。照片上的兄弟姐妹,还是那样打打闹闹,友爱亲密,一张一张,我都笑得自然,只有他搂着我的那一张啊,将我四年的秘密,完全,曝光——照片里的他,笑得明眸皓齿,如纯真少年;照片里的我,面颊飞红,眼波流转。呵呵,我到底还是一个,没用的小孩。
我悄悄地把那一式两份的照片都拿走了,如今就摆在,书架三楼最右边的那本相册里,可我从来不敢拿出来看——那是我年少时候,藏在心底,最温柔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