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升初中的前一天,我面对着她,不知如何是好。明明才十一二岁的年纪,什么也不懂。
我喜欢欺负她,却又与她的同班表哥很要好,我不知道这其中到底有没有因果关系,总之,我喜欢她冲我发毛。
可在那天,我平静的不知该如何是好。因为,我要去市里读书了。
她的文笔很好,被市里的一所学校点名录取。我多么想她去,即使不在同校,同一个地方也是好的啊。可惜,没有。她家里人嫌她年纪太小,又是个女孩子。
这样,一到放假回家,我总是往她表哥那里跑,也许可以碰到吧。可惜一次也没有,倒是在以前常去的书店碰到过几次,却也是擦肩而过。她身上还是有一股很浓的书香气。
现在高一了啊,我还是往她表哥家跑。上次,她表哥告诉我说她以为我们俩是同性相惜,我眼前一黑,很想把她抓来,告诉她我是个直男,被无数女生表白过还在为她守身如玉。
从她表哥那里得知了她喜欢郭敬明,说要在郭敬明走过的路上再去走一次,为此我把郭敬明出版过的书都买了个遍。在把书搬回宿舍时,我的舍友骂我疯了。
我明明很正常。
然后,我来到了这里_郭敬明的“老家”,她会在吗。
也许,我真的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