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有弟兄二人,各自置办了一些货物,出门去做买卖。
他们来到南方的一个国家,这个国家的人都不穿衣服,称作“裸人国”。
弟弟说:“这儿与我国的风俗习惯完全不同,要想在这儿做好买卖,实在不容易啊!不过俗话说入乡随俗。只要我们小心谨慎,说话谦和,照着他们的风俗习惯办事,想来问题不大。”
哥哥却说:“无论到什么地方,礼义不可不讲,德行不可不求。难道我们也光着身子与他们往来吗?这可太伤风败俗了。”
弟弟说:“古代不少贤人,虽然形体上有变化,但行为却十分正直。所谓‘陨身不陨行’,这也是法律所允许的。”
于是弟弟先进入了裸人国。过了十来天,弟弟派人来告诉哥哥,一定得按当地风俗习惯,才能办得成事。哥哥生气了,不做人,却要照着畜生的样子行事,这难道是君子应该做的吗?我绝不能像弟弟那样做。
裸人国的风俗,每月初一、十五的晚上,大家用麻油擦头,用白土在身上画上各种图案,戴上各种装饰品,敲击着石头,男男女女手拉着手,唱歌跳舞。弟弟也学着他们的样子,与他们一起欢歌曼舞。裸人国的人们无论是国王,还是普通百姓都十分喜欢弟弟,相互关系非常融洽。国王把他带去的货物全都买下来了,付给他十倍的价钱。
而他的哥哥来了之后,满口仁义道德,指责裸人国的人这也不对,那也不好。引起国王及人民的愤怒,大家抓住了他,狠揍了一顿,全部财物都被抢走了。多亏了弟弟说情,才把他救了出来。
老实巴交的哥哥,本来是好心好意地“教诲”别人,没想到却挨了顿暴打,差点丢掉了身家性命。看上去他的遭遇让人同情,可再一想,他简直就是自讨苦吃,别人有别人的活法,又何必非要显示自己的“高尚”和“与众不同”而强行改变别人呢?
人是社会的人,每个人都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生活。人对环境有一定的需要,而环境对人也有一定的要求,要懂得适应眼前的环境,否则必然是要吃大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