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是一位勤勉好学的人,他通过自学,领得了律师营业执照。他在法庭上的机智是有口皆碑的,有一次,竟一言不发击败了原告律师。
在法庭上,原告律师先发言,把一个简单的论据翻来覆去讲了两个小时,讲得听众都不耐烦了。台下一片嗡嗡声,有人竟打起了瞌睡。
接着是林肯上台替被告辩护。只见他走上讲台,一言不发。台下嗡嗡声没了,大家感到很奇怪。林肯等了一会儿,先把外衣脱下,放在桌上,拿起玻璃杯喝一口水,再把玻璃杯放下,重新穿上外衣。然后又把外衣脱下,又喝水,这样重复了五六次。屋里的听众被林肯的哑剧逗笑了,有的竟笑得死去活来。
而林肯竟始终一言不发,在一片笑声中走下讲台,他的对手就这样被笑输了。
作为律师,一言不发打赢官司是十分罕见的。原告律师已经把听众搞得不耐烦了,林肯如果再长篇大论,效果是可想而知的。他的高明之处,即在于以哑剧的方式攻击对手的弱点。
“此时无声胜有声”。沉默也能战胜飞扬拔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