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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渠的五次婚姻,风雨人生的艰辛缩影

我国伟大的革命先驱者、长征标志性人物之一林伯渠的风云人生显尽荣光,但亦饱含艰辛。不用说他从“辛亥革命”到“二次革命”经历的腥风血雨,也不用说他在国民党与共产党创建发展过程中历尽的错综复杂,也不用说他从国民党中央走到共产党领导核心所淌过的万千湍流,仅从他一生经历的五次婚姻,便可体味出老一辈革命家人生的无比艰辛。

林伯渠的第一次婚姻,是与澧州司马瀚之女司马殿英(一说司马钿凤)的悲情姻缘,事情要从双方的父亲说起。司马殿英之父司马瀚与林伯渠之父林鸿仪在澧州是同窗至交、胜似兄弟。婚后,两位夫人差不多同时身怀六甲,司马瀚和林鸿仪受风习之渐,也决定行“指腹为婚”之约。随后,司马瀚女儿殿英先出生,林鸿仪夫人不久也生下头胎,但也是个女儿,与婚约的基本前提相悖。不过,林家的女儿不久就不幸夭折了。当司马殿英长到四五岁时,林鸿仪的长子出生了,他就是林祖涵、字伯渠。由于两家交厚,殿英和祖涵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曾经,祖涵一次到澧州司马伯伯家做客,在街上迷了路;怎么跟人介绍自己才可能找回去呢?祖涵急中生智,跟人说他是司马家的女婿,当然,这话的根据是一些大人半真半假的戏言;结果,祖涵被顺利送回了司马家。后来两个孩子看看成年,莫逆之交的司马瀚与林鸿仪商定仍履前约,于1904年春,让年刚十八的林伯渠,与当时二十三岁的司马殿英拜堂结发为夫妻。当时,林伯渠是湖南西路师范学堂学生,是受到自由婚姻思想影响的青年。但幼受庭训、孝顺父母的林伯渠选择了遵从父辈之命,压抑个人意愿,被动接受了“指婚”。刚完婚,林伯渠就返回学校读书去了;不久后考上公费留日生,开始与发妻的几年隔洋分离。回国后林伯渠一直为革命奔走,只能偶尔回乡,与家人短暂相聚。

林伯渠的第二次婚姻,发生在他肩负同盟会使命,前往吉林明里当吉林劝学总所兼宣讲所会办,暗里发展“边疆革命”期间。大约1909年,从小患过“女儿痨”的司马殿英在生下女儿秉权后,痼疾复发,不幸去世。远在东北的林伯渠自然悲伤,但因革命繁忙,路途遥远,无法回乡,仅驰函相送。不久,因为工作关系,时任吉林女子学校教员的伍崇贤结识了教育会办林伯渠。她非常钦佩林伯渠学识涵养等,当了解到林伯渠发妻新亡后,伍崇贤冲破旧观念,主动接近林伯渠,并于当年与年长她一岁的林伯渠结为夫妻。应该说,林伯渠与伍崇贤的婚姻,给林伯渠从事革命和教育事业都带来了支撑和动力。这是一次自由的婚姻,也是一场事业的婚姻,不久便有了爱情的结晶。但1910年,林伯渠衔命回南方运动革命武装,携妻儿回临澧老家后,他们夫妻的日子便是离多聚少。伍崇贤此后终守林家,在临澧凉水井生活至终,所以族里和当地人,都把伍崇贤尊称为“伍大婆”,一般也认她为林伯渠原配夫人。

林伯渠的第三次婚姻发生在他历尽险恶,从苏联海参崴冒险回到江西革命根据地之后。自1910年林伯渠奉同盟会之命,回南方参加辛亥革命运动,将伍崇贤和女儿秉蘅送回老家,到1933年林伯渠从苏联回到江西红都的二十多年里,他们除在长沙、广州工作期间和武昌起义前后有过几次短暂的共同生活外,大部分时间都是分开的。后因白色恐怖,自1927年后得约六七年里,他们基本上就失去了联系。他回到江西红区,正当第五次反“围剿”前后,便即担任了苏维埃共和国政府国民经济部长,繁忙而险恶的革命斗争,使林伯渠难以顾及其他。当时年近半百的林伯渠身体不好,工作极为紧张,生活得十分不便。于是,经组织和同志们介绍,促成了林伯渠与苏区革命战友范乐春的一段特殊婚姻。或许,当下的读者对林伯渠这段婚姻会持有微词,因为,当时音讯久阙的伍崇贤仍然还是林伯渠的妻子,林伯渠与范乐春结婚,似涉“重婚”。诚然,在一夫一妻制社会,这婚姻自然招致诟病。但时代不同,世情也有渐进过程。虽然民国元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已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但由于我国的婚嫁文化演变过程很复杂,在旧时代,自己孤身在外地谋生时,惯常的做法都会娶一房“如夫人”来照料自己的生活。加上其他各种历史原因,实际直到1950年5月1日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我国才真正彻底废除一夫多妻制,实行一夫一妻。林伯渠一生的数次婚姻,最晚一次也是发生在上世纪四十年代中期,所以,以“重婚”之说定性当时的婚姻,其实是一种似是而非、不合时宜的苛求。且范乐春是闽西人,身世孤苦,从小受尽千般苦难,脸上还因疾病留有瘢痕。参加革命后,她成长很快,曾任福建省苏维埃政府土地部长,与林伯渠结识时,她已是中央执行委员。战斗在一起的革命感情和艰苦的生活境遇,使林伯渠和范乐春于1933年前后结合到了一起。长征前夕,范乐春刚生下儿子苏生,即林秉苏,由于带着月娃子长征十分不便,中央决定范乐春带孩子留在闽赣敌后坚持斗争,林伯渠则随中央红军转移北上。几年后,范乐春同志病逝在闽西山区丛林里。

林伯渠的第四次婚姻,发生在林伯渠担任西安八路军办事处党代表期间。林伯渠经过二万五千里长征到达陕北后,在新“红都”陕甘宁继续担任“红色财神”角色,后长时担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一直孤身生活。1937年前后,林伯渠出任西安“八办”党代表期间,中央派他到重庆参加国民参政会,在会外时间向重庆革命青年宣传革命的过程中,林伯渠成为重庆革命女青年李俊心中的英雄偶像。林伯渠回西安后,激情澎湃的李俊追随到了西安,后又到了延安。在当时极其特殊的情形下,鉴于林伯渠一直无人照料生活,通过组织和同志们促成,1937年前后,李俊终于走进了林伯渠的那孔延安窑洞。1940年,他们生下儿子相持。但李俊于1941年离开了林伯渠,相持基本是在延安保育院学校度过童年的。

林伯渠的第五次婚姻,发生在与李俊分开约五年后。此前,林伯渠曾想过接一直在临澧老家生活的伍崇贤来延安,但被年届花甲、不耐奔波的老妻婉拒。林伯渠生活起居无人照料,一个忙碌的老人,哪里会照顾自己?当时,他连裤腰带都是用的一条麻绳。在这样的情况下,很早就把林伯渠当作偶像,并于1939年来到了延安的朱明,终于闯进了林伯渠的生活。朱明原名王钧璧,安徽人,生于1919年,比林伯渠小33岁,“朱明”是她来延安时的化名;是她自小养成的“英雄崇拜”,使她最终作出超越世俗,不由林伯渠拒绝的婚姻决择。1946年,在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下,林伯渠与朱明在边区交际处举行简朴而不失热闹的婚礼,受到大家的真诚祝贺。从此,朱明一直照顾林伯渠的晚年生活,直到林伯渠1960年病逝。

这就是林伯渠一生的五次婚姻,其中没有一次与世俗所谓“情变”有关,更与世间之“喜新厌旧”无涉。他的婚姻,是普通人式的婚姻,也是革命家式的婚姻,更是“变中”而有“不变”的人性婚姻。他的五任妻子中,第一任妻子司马殿英留下了长女秉权;第二任妻子伍崇贤先后生育了秉蘅、秉佑、圣荃、秉益和秉元五个子女,同时也带养了秉权,对此,林伯渠一直对伍崇贤心存感激,因此无论后来经历了几次婚姻,林伯渠都始终没有与伍崇贤解除关系,在他心中,伍崇贤一直都是他林家的“屋里人”;第三任妻子范乐春留下一个儿子秉苏;第四任妻子李俊生下了儿子相持,即林用三;第五任妻子朱明则一生用生命陪伴林伯渠晚年,并未留下一男半女,在林伯渠逝世后的次年,她也追随亡夫而去。

现在,林伯渠故居后的山岗上,长眠着林伯渠漫漫人生中的三位夫人:司马殿英、伍崇贤和朱明,只是因岁月久远,司马殿英坟茔早已为风雨冲蚀湮没;朱明死后也归葬到丈夫老家凉水井;曾在北京和儿女一起居住很久的伍崇贤,于1970年因林彪“一号命令”被从北京遣返回临澧老家,次年寿终正寝于“林家大屋”,她逝世后,被林家人安葬在故居后的祖茔地里。总之,林伯渠一生的五次婚姻,正是一位老革命家风雨人生的艰辛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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