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法律纵容还是素质问题,我国由于行人“任性”乱行,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事故一直居高不下,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被认定为“弱势群体”的行人无论怎样都会在事故中得到赔偿。而最近山东瑞安的一名男子终于受到了应有的“惩罚”,由于违法进入高速公路,被汽车撞伤的他要负事故全部责任,也就是“撞了白撞”。
详细报道:
瑞安市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日前接到报警称高速公路塘下出口匝道发生事故,一男子受伤。接警后,警方迅速赶到现场,现场发现一名男子正躺在塘下出口匝道外的缓坡下草地,左腿有明显外伤还流鲜血。当事人郑某称,他准备到塘下找朋友玩,朋友告诉他走高速公路近,自己在收费站等他。虽然知道行人不能上高速公路,很危险,但是一时贪图方便,抱着侥幸心理,他从附近一处护栏爬上了高速,准备徒步前往瑞安塘下。
事故中受伤男子
货车驾驶员吴某称,晚上6点15分左右,他在驶入匝道转弯时,发现前方右侧七八米处有一个身穿暗色衣服的行人,立即刹车制动,但由于下着雨,道路很湿滑,整个车身都甩了过来,可能车尾甩过去的时候将行人撞到了。
据悉,3月份以来,高速交警二大队辖区高速公路发生多起行人上高速事件,有成群结队的乘客下车徒步下高速的,有打工的人横穿高速上班的,有学生徒步回家的,甚至有夜里骑着自行车在高速行驶的!这些无不让高速交警身冒一阵阵虚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于行人违法横穿高速公路与机动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因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禁止性规定,如机动车驾驶员属于正常驾驶无超速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都会认定由行人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也就是说,行人在高速公路行走,遇车祸撞了白撞。
佰佰说
高速公路是专供机动车通行的道路,法律有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这次的事故也为哪些平时“任性”惯了的行人们提醒:不要以为“弱势群体”就可以肆意妄为,违法乱行损人损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