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有众多优点,如不受地面交通条件影响,运行速度快、时间相对固定等,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地铁是有安检的,那么地铁乘客携带的危险品怎么处理?
地铁是由地铁运营公司负责运营和管理的,地铁安检的法律依据:由建设部发布并于2005年6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0号)第十三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以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的乘客,应当责令出站;拒不出站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所以,地铁运营单位有对乘客的安全检查权,地铁乘客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安全检查,包括遵守地铁公司制定的安检流程,比如包裹通过X光机进行初检,初检有嫌疑的接受手检,如果乘客坚持不配合检查,那么地铁运营方有权拒绝搭乘该乘客。
如乘客非法携带违禁品进入地铁,公安机关予以收缴,地铁安检人员也有权利没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内容由本站提供,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小编也希望大家可以不吝赐教,指出文中不妥之处,以便我们以后的文章更好。到底地铁携带物品乘车标准是什么?请关注本站的地铁出行安全小知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