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已成为当代社会中危害公共安全的人造风险和人为风险,而且也早已成为全人类必须共同面对的风险。酒后驾驶的“人造”性和“人为”性主要体现在酒后驾驶行为者作为“公路人”的安全意识上。就酒后驾驶者自身来说,酒后驾驶行为者自身安全意识薄弱是造成其发生酒后驾驶行为的非常重要的原因之一。
大凡酒后驾驶者,他们的安全意识都比较薄弱,主要表现为存在以下安全意识的误区:
驾驶员驾车误区一:酒后驾车-我开车多少年都没有问题,也不差这一次。
释义: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可以不差钱,但是生命确实唯一的,我们不能不差命,而且生命不光是我们自己的。
驾驶员驾车误区二:不是我自己的车,碰点磕点没事
释义:当你容忍小事故发生时,那你离大事故不远了
驾驶员驾车的误区三:忽视安全隐患
1.疲劳驾驶,由于没有合理调配而导致的连续工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疲劳驾驶;
2.情绪不好开车,开车饮食或吸烟;
3.发现安全隐患仍旧出车,比如大雾等自然原因,灯光不好,制动不灵,方向失控等车辆状况原因;
4.未遵守安保规章,比如骑着摩托车不带头盔等等
驾驶员驾车误区四:习惯性的东西不好改,而且现在好好的,都没有出现什么安全问题。
释义:安全教育的目的,就是逐步提高我们的安全意识,逐步改善我们的行为,使安全成为一种习惯,最终成为一名本质安全型员工。
只要驾驶者能够有足够的安全意识和自律精神,考虑到自己还要驾驶车辆,意识到自己驾驶的行为本身关涉到公共安全,关系到自己和大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他就会杜绝酒后驾驶行为,提高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