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处于查处执法第一线的是上路执勤的交通民警,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保全是顺利执法的前提,也是威慑酒后驾驶行为者的中坚力量。为此,提高执法人员在执勤中自身安全防挤的能力成为有效管理酒后驾驶行为的必然趋势。
提高执法人员自身安全防挤的能力措施之一
执勤安全防护教育常态化
执法过程中一些执勤交警因公狗职原因可能是各种各样的,而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可能还是安全防护的教育不够造成的。如果心中始终有“确保自我安全”这根弦,如果安全执法意识很强的话,那么很多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因此,公安交管部门一定要加强执勤安全防护教育,而且应该把这样的教育常态化、经常化,切忌搞运动式的战术,也就是出事了意识到安全防护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后才重视起来,过一段时间后又将教育工作抛之脑后的战术。一要实行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执勤交警的安全防护教育工作要交给专门的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来负责,对于那些执行不力的领导要追求其领导责任。二要实行教育培训时间固定化。建议建立执勤前教育培训制度,在执勤交警执勤之前由专门的负责人进行安全防护教育并且把这样的做法固定化,强化安全意识养成,这样长期下去就会形成习惯。
提高执法人员自身安全防挤的能力措施之二
执勤中一些交警执法人员之所以会发生意外与他们执法的是否规范有着直接的关系。有的交警没有按照规定穿戴具有突光效果的标志,有的没有按照规定在查处酒后驾车的现场放置标志物,等等,这都非常有可能造成其他车辆因为“无意识”而造成危害执法交警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情发生。因此,必须通过严格培训的方式严格要求他们按照规范进行操作。还要加强对执勤安全防护工作的检查和监督,通过外部的监有效督来提高执法人员加强安全防护的意识。对于那些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执法的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甚至是停职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