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危害公共安全,我国如何处罚?
随着汽车社会到来,驾驶人的平均年龄越来越轻,加上一些影视作品的影响,从最初的摩托车飙车到现在改装跑车,飙车在一些年轻人眼中成了时尚、刺激的代名词,但同时也给社会的交通秩序带来了不良后果,严重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活。因此,国家和政府需要制定出合理的措施加以规范约束。
飙车行为一直是各国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的重点。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也为了最大程度地遏制在公路上飙车行为,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必要将飙车的行为以刑罚规制。
在公路上飙车多次、或者一次超速特别严重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隐患的,即使是没有造成危害结果,也应当判处相应的刑罚;对于在公路上飙车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应当在交通肇事罪基础上加重处罚,或者规定为单独的罪名,加大处罚力度。
一方面专门制定防范飙车行为的专门法规,规定凡是未经公安部门批准的飙车行为均属于非法集结,从源头上遏制地下飙车可能带来的危害;鼓励公众举报非法集结飙车线索,对组织者和非法集结者区别不同情节予以处罚;
另一方面可通过对“刑法”中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司法解释,将非法飙车行为纳入该罪的规制之中,对造成严重后果的非法飙车行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予以严惩不贷。
只有得到立法的积极响应,依法惩戒与社会教育并举,才能从根本上遏止非法飙车行为,保障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进而维护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
据新的广东交通道路规定,对非法赛车、飙车、珠海违章酒驾和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都明确规定从严处罚;飙车最高罚5万五年内不得申领驾照。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飚车族,以后小心驾驶,为了自己生命安全,请遵守交通管理规则,拒绝不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