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非机动车靠左侧通行,则视为逆向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目前出现很多的自行车逆向行驶,那么自行车逆向行驶与汽车相撞责任划分的情况如何呢?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
骑自行车逆向行驶非常不应该,自行车逆向行驶造成的车祸很多,每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断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在相应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超过第三者强制责任限额部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一方已经采取了必要处置措施应当减轻责任的,按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十到二十的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五万元;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三十至五十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七十到九十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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