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流程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到法院起诉赔偿的一个程序。包含了准备材料、立案、庭审、判决等步骤。那么接下来我们的小编为您分享一下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流程。
一审开庭前
1、向交警队调取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
2、到工商局调取单位的基本情况;
3、准备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4、法院立案审查;
5、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6、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7、裁定驳回起诉;
8、对法院裁定不服的,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9、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10、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11、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12、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13、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一审开庭中
1、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7、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8、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9、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10、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庭审
1、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2、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3、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4、二审审理,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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