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交通事故赔偿的范围与标准,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确定。那么学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今天本站将对这一交通处理小知识为大家做出介绍。一般来说,学生交通事故有以下赔偿项目:
(1)学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确定。学生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应当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2)造成学生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
(3)造成学生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4)侵害学生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依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第三人的伤害责任和学校的补充责任有先后顺序。首先应由第三人承担事故责任,在无法找到第三人或者第三人没有能力承担全部事故责任时,才由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如果第三人已经全部承担事故责任,则学校不再承担责任。
(2)学校承担的补充责任是相应的补充责任。对于第三人没有承担的事故责任,学校不是全部承担下来,而是在其未尽到安全保障职责的范围内承担,即根据学校未尽到的管理职责的程度来确定其应当承担的事故责任的份额。
以上就是本站为大家介绍的学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实关于行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希望今天本站的介绍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