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驾车的时候,驾校教练都会告诉学员如何“使用”汽车的外部灯光。但是当学员们上路以后,却大部分人都只懂得打开和关闭灯光,却并不了解在什么情况下使用哪种灯光。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白天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如何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的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第四十八条第五项: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的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这些灯光要按照规定使用,切勿随便使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要知道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危害包括哪些请到本站,更多的交通违法小知识尽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