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道路上经常发现汽车相撞事件,所以说这些都属于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能定为工伤吗?因为有很多人都是在上下班的时候出现的交通事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只要是满足三个限制条件,即上下班途中的时间限制,“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责任限制,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事故范围限制,没有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就可以申请认定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可以参照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即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本人负主要责任即排除了工伤认定,举重以明轻,那么本人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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