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对生命的尊重,救护车被赋予的优先通行权屡屡深陷困境。在不少城市,不避让救护车反倒成了司空见惯的“常态”。由此衍生出“孕妇车上分娩”“病患堵路耽误抢救时间”等一幕幕图景。那么如何解决急救车辆存在的困难呢?下面就一起随本站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不少基层交警和医务人员认为,一方面是我国正加速进入汽车社会,“车多路少”的矛盾加剧了交通拥堵,另一方面则是一些司机素质不高,缺乏公共责任教育,不具备避让急救车的意识。
对不避让救护车行为进行查处面临执法难
处罚要具备两大条件,一是主观故意,二是要现场取证。如果不是恶意阻拦,主观故意很难界定。其次,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即使遇到不避让车辆,也没时间等交警过来处理。
在避让救护车问题上,因交通安全管理不畅导致的“守法困境”已成为一个必须正视的因素。不少私家车司机表示,虽然因避让救护车引发的违法行为可以免于处罚,然而去申请撤销违法记录的程序却十分麻烦。
撤销违法记录不在于时间的长短,而在于取证程序的繁琐。首先需要从交警部门调取监控视频获取避让的时间和地点,其次需要向急救中心问询该急救车是否在执行紧急任务,最后还要找到急救车的车牌号码,找到开车的司机那么,问题来了。急救部门没有为公民个人证明的义务,司机可能时间久了也忘记了,结果对守法避让的司机来说,成本实在太高了。
为了破解“守法困境”,去年7月,深圳率先在全国推出“无忧避让系统”,给救护车安装了电子眼。该电子眼成本在1至2万元间,自带3G网络,可将现场实录即时传入交警视频监控中心。
树立“规则意识”,要做的“实事”有很多
在德国、美国、日本等国家,“如何在拥堵的道路下给救护车、消防车让道”被写入了驾考课程,而我国驾校培训日趋“速成化”,大量技术不熟练的新手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不知该如何应对,正是由于缺乏给救护车让道的培训,这也造成现实中不少司机“有心让却不会让”的窘境。
德国规定的具体让道方法值得借鉴,即任何车辆听到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救护车的鸣笛声都必须让道,左车道的车往左靠,右车道的车往右靠,以空出一条应急道。等救护车辆通过,各车辆再回归原位继续行驶。这种避让理念是‘协作停靠’而非‘各自躲开’。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对不避让救护车的行为均有明文规定,但是,如果执法打折扣,法规将形同虚设。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应当让行”太模糊,难免遭遇执行难。“应当”二字到底是提倡性的建议还是义务性的规定。如果是后者,对于“不让道”行为,就应该出台具体的惩罚性措施。
近年来交警部门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大多围绕涉酒驾驶、禁摩限电、涉牌涉证等展开,而就对不避让救护车的专项整治则鲜有涉及。在整治不避让救护车行为方面,交警部门更多侧重于事后补救,是一种被动的工作模式,在政府转变职能的大背景下,交警部门也需要改变行政理念,前移执法窗口,进一步提升道路管理水平。
最后专家表示,避让急救车不能仅仅看成是公民素质问题,更应该是管理问题。素质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需要制定可供操作的规则,通过强化公民的规则意识,通过提升管理水平管出来的。如需了解更多急救车辆存在哪些困难等智能交通小知识,请继续关注本站交通安全常识栏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