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旅行社收取的旅游费用都比较低,让很多游客觉得旅游社游玩很合适,殊不知旅游社中存在很多的隐形消费,那么旅行社中的隐形消费有哪些?
合同不规范为隐性强制消费提供滋生土壤。某些旅行社不提供纸质或电子版合同,经咨询告知以行程单为准;或者虽然提供电子旅游合同,但上面的甲方乙方没有任何形式的签字行为,内容空白。合同或行程单中载明某景点为自理项目,自愿参加,但游客若不参加,只能在景区外等待,严重影响行程;对于景区内小交通,如河北省“草原天路”和天津“盘山”,若不自费参加,无法跟上团队行程。此外,这些强制自费参加项目大部分无法开具发票或者收据,为后期维权取证带来困难和障碍。
随意转团成为隐性强制消费惯用伎俩。一些旅行社通过“转团”方式将客人卖给一些野鸡社、黑导游,之前的组团社既没有提前通知游客,也没征得游客书面同意,旅行社转团行为随意性很大,一旦出现问题,旅行社可能会出现相互推脱责任的现象。
在线平台信息较模糊为隐性强制消费提供了潜在条件。旅游平台在信息发布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旅游交通、住宿方面信息较为模糊,在线旅游平台、组团社、地接社之间衔接不规范,导致游客浪费时间、精力和金钱。在退团体验方面,要么仅提供信息模糊违约责任提示,要么存在不同程度的违约金双方比例不合理现象,与相关法律规范不符。
所以说旅游社中存在的隐形消费也是很多的,让很多游客都意想不到,所以说选择旅游社的时候,还是要选择正规有信誉度旅游社,在外出旅行如何预防隐形消费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这些旅游消费知识都可以通过本站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