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身边总是有一些意外发生。例如说旅游经常能听到一些争吵,这就说明我们对旅游知识了解的太少。所以我们应该多加了解旅游消费知识和如何有效避免旅游纠纷问题。那么下面我们大家就一起来了解一下,避免旅游消费纠纷要注意什么?
和一般商家与消费者的关系相比,旅行社与游客之间的关系更加复杂:因为旅游产品包括吃、住、行、游、购等相关服务,任何环节的差错都会使一次愉快的旅行泡汤。新罗区消委会特发旅游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选择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等。
旅游者在选择旅行社时,应先了解旅行社的资质,查看旅行社是否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如果是到国外或港、澳、台等地区旅游还要看是否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选择旅行社还应看重旅行社的信誉,而不是把价格作为唯一考量标准。
一些旅行社压缩组织旅行的成本和花销,主要方式就是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等。因此,市民在选择旅行社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旅游行程。另外,最好把自身的特别要求和关心的事项也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
转团和拼团是旅行社业务中的常见现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团的前提一是必须征得消费者的同意;二是发生服务质量问题,须由有合同关系的旅行社承担责任。对此,消费者必须有所警惕。
在旅游过程中,消费者应当保存好旅游合同、旅游发票、景点门票、购物发票,如果发生医疗事故,还要保留医疗单据等书面材料,以便作为维权的依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如果遇到质量问题,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2315或是向旅游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在投诉前需注意投诉的期限为90天,失效期限以请求人受侵害事实发生时计算,超过时效的请求,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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