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为了方便,经常在网上预订酒店,但是也有时会出现一些小的差错,所以我们应该多加了解这方面知识,那么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预定酒店房型和玉石及不符合如何要求索赔。下面我就为大家举例说明。
近日,杨小姐通过本报合作媒体新浪上海维权频道(@上海维权投诉)反映了一起酒店预订纠纷。今年9月17日晚上23点16分,杨小姐通过微信成功预订了7天连锁酒店张江高科园区店的一套经济房,房费为198元,预订成功后系统通知该房将保留至次日凌晨1点。杨小姐当天23点40分左右便到达该店,却不料被告知预订成功的经济房已经无法入住,杨小姐立即致电7天连锁酒店的官方服务热线求助。
“电话中客服承诺,由于事情紧急会立即帮我解决。”但据杨小姐所说,她等了半个多小时仍没有接到7天连锁酒店客服的电话,由于时间已经不早,杨小姐无奈只能通过微信重新预定另外一间自主双床房,房费为239元。而7天酒店客服直到第二天中午才与她联系。
事后,7天连锁酒店同意赔付杨小姐房费的差价,并赠送给她5000积分。不过,杨小姐发现,在7天连锁酒店官网上显示的会员基本权益中提到:“预订保留时效内到店无房赔双倍房费”。杨小姐据此希望酒店方面赔付双倍房费,但酒店方面认为她的案例并不符合赔付条件。
“我已经成功下单,并且在保留时效内到达,我认为已经符合他们的赔付条件。酒店给我的说法是‘尚有其他房间可以入住’,但对我来说主要看我自己订的房间,其他房间怎么样没有意义。虽然他们赔付的5000积分可以让我换取一晚的住宿资格,但我仍然希望酒店按照官网显示的那样做实在的赔付。”杨小姐说道。
此后向7天连锁酒店客服反映了这起投诉,但截至发稿为止尚未得到对方的答复。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戎朝律师表示,酒店的约定属于格式条款,在消费者和经营者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因此消费者的诉求应该是合理的。
这就是由我们为大家所了解到的,如果大家要想了解更多的旅游消费知识,我们可以关注下期本站为大家所介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