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制造的噪音造成了扰民,会有什么处罚?跳广场舞并不鲜见,但是在跳广场舞的同时应该要注意切勿扰民,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本站为您整理了相关方面的资料,分享大家一些广场安全小知识-广场舞噪音扰民如何处理。
对于广场舞噪音扰民的处罚见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条文中,包括: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本站提醒您:
随着广场舞的越来越盛行以及中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广场舞扰民凸显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但是,跳广场舞是一种权利的同时,应该也应履行其所相对的义务。跳广场舞应该控制音量,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个,切勿制造生活噪音,造成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