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意识越来越开放,尤其是很多女性穿着非常暴露,那么在公共场所过渡裸露违法吗?对于这个问题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下。
在公共场所裸体,你裸露的是身体,出卖的是尊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的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根据此法律的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行为主体应该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侵犯的客体是良好的社会风俗。就是说实施裸露行为的人应该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正常人,如果是儿童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没有违法之说。在公共场所,特别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故意裸露身体,这样的正常成年人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这种行为扰乱的是正常的公共秩序,侵犯了良好的社会风俗,违背了社会基本道德观念。
这里所指的公共场所,是指公众进行公开活动的场所,应该是指大庭广众之下,有男有女存在的不特定人群的场所,如商店、体育场、公共交通工具、街道等场所。而象游泳池、浴池等这样的特定场所虽然是公共场所但裸体就不一定是违法的。
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公共场所故意赤身裸体,情节恶劣的。所谓情节恶劣,是指多次实施裸体行为,引起众人围观,阻障交通,群众意见很大,社会影响恶劣等。
裸露身体则不仅包括全身赤裸,也包括比较常见的赤裸下身或者暴露阴私部位,或者成年女性赤裸上身等情形。
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的行为必须是故意实施的,如果是被他人强迫或者是无意当中衣服掉落都不属于违法行为。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无理取闹,为自己狡辩:称我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那么别人看见了,是不是属于偷窥我的隐私?因为按照《治安管理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他人隐私的行为也是违法的,也应该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
其实这种说法明显是不懂法或者只懂皮毛的的一种表现,你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是自己主动放弃了你的隐私权,你不把自己的隐私当隐私,别人看见了,根本不叫偷窥,那只能叫欣赏了,更不应该说是违法行为,所以不应该受到处罚。
另外在家里裸体,特别是对有些开放的男女,不关门不拉窗帘随便脱衣服的,在家里裸露身体,虽然是污染了邻居的眼睛,但也只能算极不道德,有伤风化,警察无权处罚。
所以说公共场所过渡裸露是否违法根据上面情况而定,这些都属于公共场所犯罪小知识,这些知识都可以登录本站进行了解,让你知道过渡裸露是否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