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广告诈欺犯罪活动,对综合治理具有整体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分化瓦解犯罪人,教育挽救失足者;有利于鼓励广大公民的斗志,激发人民群众同广告欺诈活动的斗争。那么如何举报农贸市场虚假宣传?
如果发现农贸市场虚假宣传应向工商局举报,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明确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
我国法律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规定了三类法律责任:即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为了准确有效地同虚假广告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必须明确虚假广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我国广告法规定的行政责任主要是行政处罚。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对虚假的广告有权责令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的范围之内公开更正以清除影响。如果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虚假广告发布过程中,不按照有关规定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或者与广告主串通一气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者明知广告内容虚假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该广告的,则按照广告法的规定没收其收取的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包括吊销《营业执照》,暂停或者取消兼营广告的登记效力等。
2、民事责任
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才、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广告法对发布虚假广告行为的民事法律责任的规定。
3、刑事责任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利用虚假广告,进行各种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的,
依据刑法第140、193、213、215、216、221、222、224、240、266等条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搞好广告经营活动的监督、审查工作
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查,是预防广告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有效措施。为了规范广告活动,加强对广告法的监督和审查,我国广告法对此作了具体的规定。
1、监督管理部门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广告法第6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因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确立广告审查制度。广告法第34条规定“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必须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广告审查,不得发布。”这一条规定了我国的特殊商品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制度。
2、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必须依法进行登记。进行广告经营活动必须经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审查,并依法登记。根据广告法第6条的规定,进行广告经营活动应依法办理经营登记。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的广告业务,应当由其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办理,并且依法办理兼营广告的登记。
3、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遵守广告准则,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广告法第5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20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接受广告主委托时要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根据广告法第24条的规定,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通过查验和核实以后,对内容不实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这就是本站小编今天介绍的农贸市场安全小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