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出现异常时,首先应寻找原因,根据其主次,经过全面的衡量,决定处理方法,下面来看看产妇异常分娩的处理原则是什么吧?
(一)保守疗法遇宫缩乏力、产程延长,但无严重的机械性梗阻,估计胎儿可自阴道娩出者,当以保守疗法为主。产程延长休息不佳者,易引起疲劳或衰竭,应多予安慰与鼓励,可酌给水化氯醛合剂10-15ML口服、杜冷丁或异丙嗪50MG肌注、或安定10MG肌注,不能进食者应补液。等待过程中应严密观察,注意先露部的下降及宫口扩张情况,并勤听胎心音。多数产妇在获得休息后,分娩即能顺利进行。如产程进展缓慢,产妇出现衰竭或胎心音有改变时,根据情况积极设法结束分娩,不宜一味保守。
(二)积极处理有严重的机械性梗阻,如头盆不称及(或)胎位不正,致胎儿不能娩出,或分娩进出现任何足以威胁母子安全的紧急情况,如发生胎儿宫内窘迫、脐带脱垂、或有子宫破裂先兆者,均应采取积极措施,结束分娩。
结束分娩的方式应根据宫缩、宫颈扩张程度、骨盆的大小、胎位、先露部的高低、胎儿的大小及情况、产妇的一般情况及年龄、胎产次、珍视胎儿的程度等而定,可分为剖宫取胎或由阴道分娩(自产或手术助产)两个途径(详见手术部分),简述如下:
1、剖宫产术 凡胎儿不能从阴道娩出,或因情况紧迫从阴道娩出的条件未齐备者,均可剖宫取胎。
2、阴道分娩 凡宫口已开全或接近开全而产道无狭窄时,可采此途径,分为自然产与手术产二类,凡自产有困难,或情况紧急需立即结束分娩者,可行阴首手术助产,方法如下:
(1) 胎头吸引术或产钳术:适用于头位已衔接、宫口已开全者
(2) 臀牵引术:适用于臀位
(3) 内外联合倒转臀牵引术:适用于横位及头位未衔接者
(4) 毁胎术:适用于死胎及畸胎,使其体积缩小便于娩出,头位可行穿颅术,横伴行断头或挖脏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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