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早期(特别孕8周前)是胎儿各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容易导致胎儿畸形的重要阶段,通常是不需要B超检查的。那么孕期哪些情况下要做B超检查呢?下面就跟着本站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孕期哪些情况下要做B超检查
1、阴道流血及腹痛者,需排除异常妊娠,如宫外孕、葡萄胎、稽留流产。
2、孕前或早孕时有盆腔包块或子宫肌瘤的病人。需要B超检查协助诊断,为今后的治疗提供依据。
3、停经时间不清,根据症状、体征难正确估计孕周者。一般放在孕10--13周检查较为合适。
孕中、晚期胎儿各器官已经形成,B超检查还是相对比较安全的。从孕20周起就应定期进行B超检查。
1、孕20周左右观察胎头、脊柱、心脏、肺、胃肠、双肾、膀胱、外生殖器、四肢,此时,胎儿四肢舒展,是四肢等大的畸形检查的最佳时期。
2、孕24--32周重点观察胎儿鼻唇部、心脏。可发现鼻唇部、心脏的畸形情况。
3、足月妊娠(孕37--41周)注重胎位、脐带、羊水、胎盘分期、估计胎儿大小,通过脐血流了解胎儿安危。
此外,有下列高危因素的孕妇更有必要在24--28周进行胎儿超声心动检查:
1、有先天性心脏病史者。
2、母体患糖尿病、结缔组织疾病。
3、妊娠期母体接触过特殊药物或受到感染。
4、母体酒精中毒。
5、高龄孕妇既不正常孕产史。
6、胎儿心律失常、胎儿水肿、染色体异常。
以上就是对孕期哪些情况下要做B超检查的介绍,如果你对产检与孕检有哪些区别等有关备孕安全方面的知识还有疑问,请继续关注本站孕检产检安全常识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