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孩子的家庭注定不会实现“家和”的愿景,家庭幸福更无法谈及。失子之痛,或使得那些不幸的父母终生挥之不去。社会由万千家庭组成,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会之和谐赖于家庭之和谐,社会之幸福赖于家庭之幸福。被拐儿童家庭之痛乃社会之痛,那拐卖儿童现状是什么呢?关于中国儿童拐卖的权威完整数据缺乏,中国官方的说法是每年一万人左右,但是有第三方机构的估计则有7万人之多。公安部在搭建全国性的失踪人口信息系统,但数据并未公开;被拐卖的小孩,主要流出地为云南、广西、河南,主要流入地为福建、广东、山东、河南。被拐卖的儿童中流动儿童居第一位,留守儿童居第二位。拐卖男童的目的,一般是以非法领养为目的,还有一部分被拐卖儿童乞讨。
第一种:卖到边远山区无生育能力的养母对于买孩子这件事,很多人一定会认为是在贫穷、愚昧、落后、观念不开化的地区才有,比如说西南、西北地区等。可是事实往往会让人大吃一惊,大多数被拐孩子竟然流向富有的东南地区,如福建、广东等。
举一个真实的例子。我有一个朋友,老家是广西的,她告诉我在她们那里,每家都有好多个小孩,必须有儿子,而且如果家里只有一个儿子还会被人嘲笑,叫“独龙仔”,抬不起头的。可见这要儿子延续香火的传统观念之重!就这样,在这些越发达、越有钱的地方,传统观念一重,就有充足的资金购买孩子。
第二种:大众不了解的,却也是最残忍的去向一个健全人走失,十几年后不仅流浪街头,而且从四个健全变成了没手没脚的残疾人,到底是谁让她变成这样子的?人贩会对孩子下毒手,怎么让你看着惨怎么对付孩子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折腾。这种被残害的儿童一般都会出现在大城市特大城市甚至首都北京,在广州比较多。
人贩子拐卖这些儿童,想利用儿童当乞丐赚钱。为了乞丐儿童要到更多钱,为了更多游客同情乞丐儿童,捐赠更多钱。于是人贩子采取残忍手段,将四肢健全的拐卖儿童用刀割断手,或者脚,拐卖的儿童断肢后无能为力,只有乖乖听从人贩子的吩咐。有时赚钱少了回家,还要被人贩子挨骂,真是丧尽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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