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水域丰富的南方各省很容易发生儿童溺水,农村绝大多数自然水体往往距离村庄、学校比较近,是儿童溺死的主要发生地。那么暑期监护人应如何儿童溺水事故?
暑期监护人应如何儿童溺水事故?
首先,有安全意识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孩子自身和同伴的生命,在这一点上,家庭、学校、社会都有责任。我们应该深刻反思,当前的安全教育是否存在这样的问题:只寄望于一味的强行管制和不允许,但实际生活中应对危险能力的训练却很少;只求更多地宣讲安全意识,但对于实际生存能力的培养却很少;对孩子的安全过度担忧和管制,反而使得孩子失去了更多锻炼提升自身能力的机会。如果更进一步,希望学校能从娃娃抓起,将这种应对危险、生存锻炼的训练作为“常规动作”植入课堂,常抓不懈。
其次,对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的监管和保护,除了监护人负有最直接的责任和义务,社区、社会组织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都应该各尽其能,为他们尽量创造安全的环境和条件。社区和社会组织可以积极开展各类活动,提高少年儿童及其家长对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社区可以分发传单提醒家长加强监管和保护,特别是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组织社区内青少年儿童开展教育培训,普及游泳技能、救助措施等。
另外,从法律层面来说,一方面要对河道、水库、水塘及游泳场馆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管理人进行法律责任的普法教育,保证河道、水库、水塘及游泳场馆的维护和规范管理,有针对性地对危险区域采取相应措施,以尽到自己的安全保障义务,从而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另一方面,要对发生安全事故的管理方和责任人进行追责,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和事后监督。
最后,从保险机制入手,为在校学生办理意外保险,一旦学生发生安全事故,保险公司的理赔也会对事故家庭弥补部分损失。
预防儿童溺水需要校方、家长以及全社会共同努力,让孩子快乐度过整个暑期,如果你想掌握更多如何避免儿童溺水的这方面的知识,请继续关注本站的近期更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