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如果发生的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校车保险也是这个意思,那么校车保险有什么规定呢?接下来本站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校车保险规定如下;
以前的校车保险费用的确定,是根据在购买新车时的费用来决定的。但是新版保险中规定,要按照车的实际价值来计算保险,也就是说,现在不同款式的校车保险金额也是不一样的。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校车在行驶过程中出现了完全损坏的话,就可以获得相对实际的赔偿金额,与之前的校车保险赔付金额相比较的话,车主所要支付的费用,会大大的减少。
规定中还有一项值得注意,那就是,校车保险扩大了责任范围,就是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大力华阳校车厂认为广大司机朋友们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另外,规定中指出校车可以购买座位险,校车在学生或教师上下学时间使用校车接送的,若因火灾、爆炸、碰撞、翻车、追尾或坠落而发生人身伤亡,保险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保费为50元/座位/年,赔偿限额为30万元/座位,其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5万元/座位。
以上是校车保险的规定,希望大家收藏好。关于校车行驶要注意哪些事项,小编会在下期的校车知识讲座中给大家详细介绍,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