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
罗某喜欢搜集收藏品。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通过电视购物购买了一些收藏品。之后,全国各地自称收藏品“经销商”的推销电话纷至沓来。
罗某说,仅2012年2月至7月,就有人以“上海文学会”“北京博物收藏协会”“北京京瑞收藏品文化中心”“中国收藏家协会”等多家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向他推销收藏品。动心的他先后购买各类收藏品共花费40余万元。
其中,“北京京瑞收藏品文化中心”还进一步向罗某许诺,在购买收藏品达到一整套时,收藏价值将大大提升,且该公司将为其召开拍卖会。罗某回忆,购买的所谓收藏品同时附有中国收藏家协会、北京市国立公证处、北京市东方公证处等单位的公证书、保险证书、收藏证书、督造证书等多种证明文书。
罗某陆续向该公司打款20余万元。但罗某发现,其承诺召开拍卖会的保证,迟迟不能兑现。罗某觉得自己被骗了,于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行骗途径:嫌疑人利用电视、电话、报刊等媒介,推销手机、药品、纪念品等物品,通过快递货到付款或汇款的方式,事主收到货物后查验,发现收到的货物与自己预期不符。
针对对象:容易轻信他人的人群。
关键词:
1、推销。利用电视、电话、报刊等媒介,推销手机、药品、纪念品等物品。
2、货到付款。通过快递货到付款或汇款的方式,来迷惑事主。
佰佰安全网提示:
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利用受害人心理特点,通过电话这种非接触方式,层层设套,为受害人识别其犯罪行为带来一定难度。提醒公民个人不断增强防范意识与分辨能力,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