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现在的套现行为,国家与企业、个人都应当主动抵制。在面对这些不法行为时应当主动阻止,由此有关部门提出了三点建议。
第一点:进一步加大对信用卡套现的监管打击力度
任何一家银行的内审部门只能获得本行收单的商户及发行的信用卡的数据,而外部监管机构则能够延伸取得辖区内各家银行的信用卡数据,进行关联追查方面拥有明显的优势。因此,要彻底整治非法信用卡套现,能仅靠商业银行“自扫门前雪”,有赖于各地金融监管部门牵头银行机构进行定期联合检查,斩断非法套现网络,使套现型商户彻底曝光、失去生存空间,维护有序、健康的用卡环境。
第二点:商业银行应从四个方面强化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
1、重组目前信用卡业务条线的职责分工,做到上下联动。在各银行总行层面。应针对套现型商户的经营模式。及时研发有效的识别模型,强化内部系统的监控功能:在分支机构层面。应设立独立的收单审查岗,定期筛查、报告可疑商户。履行防范信用卡套现的职责。
2、应审慎发卡授信。防止过度授信产生风险。尤其对信用卡营销人员、在多家银行开卡者等特殊群体要审慎发卡。对频繁大额刷卡后要求提高授信额度的持卡人。应认真审查其消费行为是否合理,是否涉嫌套现。
3、应严格特约商户准入环节的质量控制。审慎选择商户营销外包服务商。要完善对外包服务商的考核,明确对提供不实商户信息的处罚措施。确保其对商户调查和定期走访的真实性、有效性。
第三点:应高度关注信用卡套现与洗钱犯罪的联系
据一般套现型商户都会定期通过银行提取现金维持支付,蹊跷的是,个别套现规模很大的商户却从未在银行提取现金。其全部收入款项均转到异地账户,于经营套现现金来源十分可疑,不排除其以经营套现作为洗钱手段,将大量非法所得现金变成合法银行存款。因此,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应关注这一可能的新型洗钱渠道,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通过以上三点,相信信用卡套现的行为能够逐渐消失,保障我过金融体系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