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以来,重庆高院民一庭一直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中的裁判规则统一问题,曾召开两次高中两级法院审判长联席会议,专题讨论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商品标签瑕疵包括哪些?
商品标签瑕疵包括:
1.进口产品的外包装或标签应当用中文准确标识产品信息
2.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的,消费者可要求10倍价款赔偿
3.预包装进口食品使用其本身并不包含的成份图案作为食品建议,未予以中文标示的构成欺诈
4.销售未标注批准文号和生产日期的特殊化妆品构成欺诈
5.代加工产品未标注受托企业信息的不构成欺诈
6.包装饮用水系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可以不标示营养成分
7.在相关国家标准未对产品质量等级作出规定的情况下,生产者自行在产品上标识质量等级的不构成欺诈
8.包装标识中的营养成分含量低于国标中该营养成分的使用量,不属于《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影响食品安全的情形
9.生产者在无国家强制性标准时可就多个推荐性标准择一使用,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时,生产者、经营者就食品的瑕疵标注不承担赔偿责任
10.生产者对“复原果汁”既可标注“复原果汁”,又可标注“100%果汁”、“果汁”
以上所述内容则是商品标签瑕疵所包含的种类,感谢大家对本站的关注。我们将会为大家提供更多的商业欺诈安全小知识以及商品包装欺诈行为有哪些。